博罗男子阿光以出借雨伞为名,骗女子阿娇至其出租屋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近日,博罗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以强奸罪判处阿光有期徒刑三年。
溜冰场上相识
去年3月9日晚19时许,被告人阿光在博罗县某镇溜冰场溜冰时,结识了被害人阿娇。“我记得当时穿溜冰鞋时刚好旁边坐着一个女的,我就跟她搭讪‘你是一个人来的吗?’她说是一个人来的,然后我们一起溜冰,溜了大概两圈就坐在旁边的凳子上休息,我去小卖部买了一瓶水给她喝,然后问她在哪里上班……大概21时30分,我们就离开溜冰场一起去外面吃烧烤。”阿光讲述了与阿娇相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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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借雨伞为由骗至出租屋实施强奸
当晚23时许,两人吃完烧烤后,因阿娇的摩托车没油无法启动,加之遇上大雨天,心怀不轨的阿光便以到其出租屋拿雨伞给阿娇为由,诱骗阿娇至其出租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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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屋之后,阿光即刻将门反锁,此时,意识到危险的阿娇转身想要离开,但已无法打开房门。接下来,让阿娇意想不到的是,阿光直接把她抱到床上,并按住手脚,强行脱下她的衣服、裤子、鞋子,先后多次与阿娇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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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阿娇向博罗县公安局某镇派出所报案,公安民警于同年3月13日上午10时许,在博罗县某镇将阿光抓获。
法院判决,色狼遭惩
博罗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光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卢思莹 李洋 周泽锋)
来源: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