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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专员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三个定位”,加深省情认识,服务云南跨越式发展,以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等为监管重点,多点发力,推进转移支付预算监管工作。
一、抓好党建工作,以党建助推监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学习肖捷部长在全国专员办党建座谈会的讲话,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办机关党建得到明显加强,党建与监管深度融合,党建与业务“双促进”。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重点支出绩效评价、县级财力民生政策托底等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围绕中心工作,以重点助推监管。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体现精准”的思路,对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支出实施监管。配合开展了贫困县民主性监督调研,对怒江州福贡县、昭通市威信县和红河州绿春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参加了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对怒江州泸水市及兰坪县、红河州元阳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参加了扶贫领导小组对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专项督查,通过座谈、访谈、资料核查等方式,对楚雄州武定县和普洱市宁洱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参加财政部挂钩帮扶的永胜县脱贫攻坚情况的调研等。加大林业补助、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预算监管力度,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久久为功,重点发力,在“实”上下功夫,在“深”字上做文章。
三、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以绩效管理助推监管。高度重视、组织保障到位、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了9项重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以绩效评价为预算监管主抓手,通过抓好绩效评价增强全面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彰显绩效管理重要性和作用。按照“三个结合”“两个延伸”的工作思路,突出评价工作规范与项目实际结合,突出评价结果和预算监管结合,突出揭示问题与督促整改结合,评价向管理延伸,向整改到位延伸,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如,对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整改通知的形式,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认真整改,收回违规使用的财政资金,开展全省专项督查,对项目实施不合格的建设内容全部返工,并开展项目实施质量“回头看”核查工作,全面整改实施质量不达标的项目。通过抓问题整改,使绩效评价效果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加强内部管理,以夯实基础助推监管。始终将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干部能力作为推进云南专员办工作转型的重要保障。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按照打造专员办“铁军”和“尖兵”的要求,学习《预算法》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业务规程等,开拓视野,高位思考。二是建章立制,落实内控制度。先后制订了《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办法》《云南专员办开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实施细则》等办法和规程,落实内控制度,做到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建立监管联系机制。主动向财政部相关司局汇报,及时反映情况,及时得到指导;加强与地方财政联系,掌握地方财政运行,增强监管的针对性、时效性。四是落实相关人员职责。按年度监管工作下达任务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做到任务、目标、要求、时间和责任人的落实。
(来源:云南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