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江苏省消保委组织开展了银行借记卡小额动账短信通知服务消费微调查,涉及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获取有效样本量18个。调查发现银行在短信通知服务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银行只扣费不通知、自动续费前未显著提示消费者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大部分银行在超过200元及以上的金额变动时会免费发送短信提示消费者,收费标准集中在1元/月—4元/月。
对于小额账户变动的短信通知服务,大部分银行以包月方式提供服务,并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
关键观点2: 七成以上的银行动账起通知金额是0元,但部分银行的起通知金额较高,需要消费者二次设定。
消费者应注意银行设定的起通知金额,如有需要,可要求银行更改。
关键观点3: 短信通知业务关闭渠道多样化,但部分银行在自动扣费或自动续费时,没有显著提醒消费者。
银行应在扣费或自动续费前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并提供简便的取消或变更渠道。
关键观点4: 江苏省消保委提出完善扣费通知、合理设定起通知金额、加强消费教育等建议。
省消保委建议银行及时准确告知消费者资费变动信息,并加强消费教育,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正文
按月扣费却收不到通知?
针对银行短信通知服务
开通及收费等环节
是否有效告知消费者重要事项
自动扣费前是否显著通知消费者
……
近期,江苏省消保委组织开展了
银行借记卡小额动账短信通知服务
消费微调查
今天上午
江苏省消保委公布了调查结果
一起来看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体验调查方式开展,覆盖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在内的国有六大行,以及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等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共获取有效样本量18个。
📋 当消费者卡内金额发生变动时,大部分银行在超过200元及以上的金额变动时会免费发送短信提示消费者。对于小额账户变动的短信通知服务,大部分银行以包月方式提供服务。
📋 收费标准主要集中在1元/月—4元/月,交通银行收费为4元/月,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收费最低,仅1元/月。部分银行在业务开通一定期限内免予收费,如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和渤海银行在开通短信服务后的前三个月均免费。
📋 七成以上的银行动账起通知金额是0元,农业银行、兴业银行起通知金额分别是10元、100元,广发银行初次办理短信通知服务时,起通知金额最低为500元。体验员拨打广发银行客服电话咨询得知,初次办理时需设置起通知金额为500元,办理完可以立即更改为0元起通知,但体验员在柜台办理短信通知服务时,工作人员没有提醒上述事项。
📋 短信通知业务关闭渠道呈现多样化,除了浙商银行外,其余银行均可以通过网点、电话、APP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办理关闭业务。经电话咨询工作人员,浙商银行在绑定微信公众号时会有弹窗,可以勾选取消短信服务,或者前往网点取消。图/各银行收费标准及微信通知详情表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开通银行短信提醒后,部分银行在自动扣除短信服务费时,并没有短信提醒,与合同约定相悖。
图/建设银行账户变动短信服务及APP动账通知
建设银行在扣除短信服务费时没有任何短信提醒。调查样本显示,体验员在建设银行开通“账户变动通知”业务,服务费3元/月,通知起点金额0元,免费试用90天。短信服务免费试用期结束前建设银行短信告知了试用期结束时间,及将收取服务费3元/月。其后体验员建设银行APP中每月确实显示有3元的扣费交易,但是均未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期间其他交易扣费均能收到银行短信提醒。经致电建设银行客服人员,确认该项收费没有短信通知。
图/浦发银行短信及APP动账通知
浦发银行的短信通知服务,包含在其提供的“账户安全保障计划增强版”产品中,现该产品已经下架。调查期间,体验员发现,其首次扣费没有短信提醒,其后扣费有短信通知。体验员3月25日在浦发银行开通“账户险增值服务费”业务,首次收取6元。开通该项业务当天,体验员银行微信和APP中均显示已扣除账户安全保障计划销售款项6元,但未收到短信通知。其后扣费日(6月25日)正常收到该项收费的短信通知。经致电浦发银行客服人员,称首次扣费无短信通知可能是因为刚开通该功能,系统存在延迟。
调查发现银行借记卡提供小额动账服务通常采用自动续费方式,到约定日期自动扣除相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10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在服务期间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但是大部分银行均不会在自动续费日期前以显著方式主动提示消费者。
图/浦发银行扣费前的短信通知
浦发银行执行相关规定较为规范,该行在扣费前五日短信通知消费者即将续约,并告知消费者续约期限和取消途径。
第一,完善扣费通知,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消费者开通相关服务后,银行应及时、准确告知消费者资费变动信息,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多样化的取消或变更渠道,覆盖线上线下。
第二,合理设定起通知金额,消除信息壁垒。针对部分银行动账起通知金额门槛较高或初始通知金额设定过高,需要二次设定的情况,江苏省消保委建议,起通知金额应设置为0元或由消费者自行设置起通知金额。
第三,加强消费教育,提升维权意识。消费者应当注意银行短信提示业务的服务期限、服务资费以及取消方式等合同信息。当银行未能精准提供服务,应当积极与银行协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