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配直接原料成本
白条、副产品直接在屠宰生间即完成生产,其直接原料成本主要是外购的生猪。根据当月屠宰的全部生猪结算价及头皮肉重,计算生猪的成本。议价、高温、急宰猪等,跟头皮肉结算不同点主要在于最终的结算价上,仍然可以视同头皮肉结算。在计算出当月屠宰的全部生猪结算金额后,用结算金额除以该批生猪过磅净重,得出生猪收购均价。对当月屠宰的生猪成本在白条及副产品间进行分配时,应考虑白条及副产品的市场价。为了保持成本核算的一致性,便于各月间的白条及同类副产品成本的比较,白条及副产品的市场价以当月平均市场价为准,年度内一般不做调整。具体在进行生猪成本在白条和副产品间进行分配时,采用将白条及副产品产量,乘以该类产品上年(月)平均市场价,得出的市场价作为基数,再用生猪成本金额除以此基数,进而得出分配系数。再将分配系数和产品的市场价相乘,即得出该产品的原材料成本,会计分录为:
X月分配生猪成本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原材料—XX产品(数量、金额)
贷:原材料—生猪(数量、金额)
2、分配直接人工薪酬
将屠宰车间全部生产员工所发生的全部薪酬进行统计,会计分录为:
X月分配屠宰车间直接人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薪酬—工资—XX产品(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计件工资(金额)
3、分配包装物
对冻副产品,还要分配装物成本。将屠宰车间领用的用于包装冻副产品的包装物,直接分配到相应副产品上去。会计分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