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淄博市教育局发布了《淄博市普通高中选课走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淄博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为试点学校(民办学校自愿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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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试点是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契机,以贯彻因材施教原则、促进学生全面而个性发展为导向,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扩大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积极探索适应新高考制度下的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模式,以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同时,为全面实行选课走班积累经验,为持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奠定基础。试点范围为淄博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民办学校自愿参与)。
《方案》要求各试点学校要按照学校招生规模认真测算开展选课走班工作所需师资、校舍、教学设施和信息化平台等教学资源需求,并做好教育教学资源的统筹配置,为选课走班教学提供基础保障。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试点学校需求测算情况,统筹本区域内高中学校教学资源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加大资源建设与保障力度,满足实际教学需要。
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与选课走班模式相适应的教学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有条件实施分层教学的学校,要均衡配置师资力量,同学科教师应轮流承担不同层次班的教学任务,不得将分层教学变相地办成“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根据实际研究制定选课走班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提前公布有关学科的课程安排、学分设置、选课程序和走班办法等,建立和完善选课走班教学管理配套制度。
《意见》要求,各试点学校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选课走班试点工作方案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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