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济南日报
《济南日报》创刊于1948年,是有着悠久革命传统、见证新中国发展历程、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主流大报。作为中共济南市委机关报,《济南日报》是全国十五家副省级党报之一,日均发行量近20万,覆盖全国30多个省市,是济南覆盖最广的主流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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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旧改项目进度、拆违拆临范围、治堵治霾措施…谁负责、找谁落实看这里!

济南日报  · 公众号  · 山东  · 2017-04-20 11:57

正文


4月19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要求济南200余项重点工作和为民办16件实事

每项工作都要有人负责、有人落实、有人检查



你关心的项目由谁负责?

有问题应该找谁解决?

最全任务分工表来啦

赶紧来对照查阅吧

↓ ↓ ↓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201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


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左右,实际到账外资增长6%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6%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左右和8.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节能减排完成省定指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物价局、投资促进局、环保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以市统计局上报数据为准。


毫不动摇推进“四个中心”建设


加快区域性经济中心建设


1.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难题,培植壮大骨干企业,启动主导产业规上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实施小微企业产业结构和治理结构融合升级“双升”战略。(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围绕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更新和消费升级,大力撬动社会投资,切实发挥好重点项目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3.加快发展教育、文化、康养、家政、旅游、休闲等服务消费,促进本地产品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委、商务局、旅发委等)


4.围绕留住本地消费、扩大外来消费,加快推进百联奥特莱斯、宜家等一批高端服务业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槐荫区政府、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等)


5.深入实施质量、标准、品牌战略,弘扬工匠精神,积极培育名企、名家、名品,推进国际商标注册工作,让更多济南品牌驰誉海内外。(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等)



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6.举全市之力建设中央商务区,加速绿地、平安、华润等标志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市投资促进局、历下区政府等)


7.积极创建国家级产业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8.着力引进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工银安盛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推动齐鲁银行、济南农商银行、德华安顾等本地法人机构增强资本实力,吸引周边大企业财务公司落户我市,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投资促进局等)


9.加强银企对接,扩大直接融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10.新增主板、新三板上市挂牌企业40家、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20家。(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11.创新金融模式,排查防控金融风险,着力构筑一流的金融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加快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

12.尽快开通济新欧货运班列。(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口岸办)


13.加快济南机场北指廊、绕城高速大东环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口岸办、交通运输局等)


14.依托京沪高铁、济青高铁、济郑高铁构建高铁网主框架,抓好济南都市圈城际铁路建设,打造“米”字型高铁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5.推动小清河复航。(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6.抓好京东物流等30个重点项目建设,紧盯世界100强和国内50强物流企业,吸引更多知名企业在我市投资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投资促进局等)


17.推进桑梓店等8个重点物流园区建设,为物流项目招商和市区专业市场外迁预留空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8.组建物流产业投资基金。(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济南财金投资控股集团等)


19.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新增规模以上物流企业40家、营业收入过10亿元企业5家以上、过百亿元企业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加快区域性科创中心建设

20.抓住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契机,加快济南高新区“一区两城两谷”建设,推进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量子通讯研究院等平台建设,支持浪潮与思科深度合作,争创网络技术国家实验室。(责任单位: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等)


21.新增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3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2.及时解决驻济高校、科研院所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完成山东大学主校区规划调整、征地拆迁等工作,进一步完善长清大学科技园配套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市更新局,章丘区政府、长清区政府、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等)


23.搭建泉城科创交易大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等)


24.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济南财金投资控股集团等)


25.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完善人才入境、落户、安居等政策。(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住房保障管理局等)


26.完善科技奖励制度,鼓励自主创新,加快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领军团队,鼓励科研人员携成果创业、带技术加入企业创新发展,让科研人员创新价值合理合法得到回报,让更多千里马竞相奔腾,让更多天下英才创业泉城、圆梦济南。(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财政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等)


毫不动摇推进五项重点工作


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27.抓好总投资8200亿元240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年计划投资21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8.加快推进西部会展中心等一批在建项目投产运营;集中优势资源,加快推进华谊兄弟电影城等一批签约项目开工建设;加强策划规划,加快推进绿地启迪科技城等一批重大项目签约落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长清区、历城区政府等)


29.优化再造绿色通道,全面推行容缺办理、并联审批,对市级重点项目实施全过程无偿代办。(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投资促进局)


30.加快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建设,高水平完成占地35平方公里的片区规划,加快村庄整合,推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主校区、肿瘤专科中心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积极申报国家医疗健康产业综合试验区,努力将济南打造成国际性的医学高地,为全民健康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资源。(牵头单位: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管委会(筹备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规划局、卫生计生委、投资促进局,槐荫区政府等)



强力推进招商引资

31.开展“投资提升年”活动,努力引进一批“高大新特优”项目,确保引进市外投资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32.按照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的思路,成立十大产业招商组,发挥重汽、浪潮、圣泉、九阳、韩都衣舍等骨干企业作用,围绕提高本地配套率、延伸产业链招商引资,壮大优势主导产业。(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33.充分挖掘省会行政、科教、人才等资源优势,争取更多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发挥“四个中心”建设扶持政策引导作用,瞄准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集聚更多优质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34.充分利用新加坡—山东经贸理事会、香港—山东周等主题活动,策划组织专业招商推介,开展精准招商。(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35.坚持引资与引智并重,拓展社会化招商、以商招商新渠道,建设专业招商队伍,强化考核奖惩,促进招商引资取得新成效。不断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努力打造审批最少、服务最优、效率最高的投资环境,切实提高区域发展竞争力。(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发改委、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


强力推进棚改旧改

36.为让更多市民尽快改善居住环境,2017年集中攻坚重点片区、危旧厂区、城区孤岛等范围内棚改旧改存量,新开工华山北、新东站片区等5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确保完成6.49万套棚改安置房开工任务。(责任单位:市城市更新局、国资委)


37.优化协调推进机制,强化棚改旧改全市统筹,完善棚改旧改、房屋征收政策和管理实施体制,建立房屋征收信息平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城市更新局)


38.加快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提升,完善治安防控、环卫消防、水电气暖等硬件设施,启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完成278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任务,努力让市民在“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环境中居住生活。(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管理局)


强力推进拆违拆临、建绿透绿

39.继续强力攻坚,依法依规推进,8月底前基本完成确定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40.坚持还绿于民、还空间于民,将腾出的土地主要用于绿地建设,做到即拆、即清、即绿,年内新增绿地220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让市民共享绿色福祉。(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城市园林局)


强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41.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着力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精细化、智慧化、法治化,为人民群众提供精细的城市管理和良好的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42.开展城市管理整治行动,加强对城区杆线、户外广告、垃圾死角、违规经营、乱停乱放、乱贴乱画治理,每季度通过第三方评估一次,切实奖优罚劣,下大气力解决脏乱差问题,彻底消除杆线“蜘蛛网”等视觉污染。(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43.深入推动313公里铁路沿线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44.打造大纬二路等6条示范样板街。(责任单位:市城市更新局、市中区政府等)


45.深化窗口文明创建,深入实施“2017年创城百项主题活动”,动员社会各界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创建工作,形成人人参与的文明城市创建新局面。(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毫不动摇打好三大攻坚战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46.继续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十大措施,强化精准治霾,推进扬尘、燃煤、工业、机动车尾气、油烟和烧烤污染治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市政公用局等)


47.严格煤炭总量控制,淘汰市域范围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48.实施散煤替代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城乡建设委、市政公用局)


49.加快推进“外热入济”。(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公用局)


50.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力度。(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


51.关闭城乡规划区内全部露天开采矿山。(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52.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按时完成济钢等东部老工业区16家企业停产搬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局等)


53.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建住宅配建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规划局、城乡建设委等)


54.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环境网格化监管,严格路长责任制,确保各项减排限排措施落实到位,努力让泉城的蓝天一天天多起来。(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城乡建设委、城管局等)



持续推动治堵攻坚

55.深入实施交通治堵十大措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56.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局等)


57.实施二环线匝道周边道路畅通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58.打通刘长山路西段等27条丁字路、瓶颈路。(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


59.落实公交优先战略,优化公交网络,加密线路班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0.推进龙洞等公交场站枢纽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1.继续开辟高峰线路、通勤快线、社区公交、区间公交。(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2.加快现代无轨电车网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3.加快智慧交通建设,优化改造拥堵路段,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畅通道路微循环,科学配置施工区域道路资源。(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64.出台停车场建设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停车办)


65.规划建设慢行系统,鼓励市民绿色出行,让出行更加便捷顺畅。(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基本完成脱贫任务

66.以“绣花”的功夫做好精准扶贫,整合力量、加大投入,年内完成剩余1.56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67.强化产业扶贫,实施711个产业扶贫项目,鼓励扶贫工作重点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增强“造血”功能。(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旅发委、商务局等)


68.积极推广金融扶贫,加快推动政府贴息、担保、风险补偿等配套政策落地实施。(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等)


69.全面做好保障兜底脱贫,重点推进医疗精准扶贫。(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联、卫生计生委等)


70.扎实做好脱贫巩固,对已脱贫人口保持政策力度不减。(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71.定期开展集中督查和重点专项检查,确保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72.扎实做好与湘西州、临沂市结对扶贫协作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帮扶任务。(责任单位:市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办公室、发改委等)


毫不动摇推进产业转型发展


加快壮大省会产业集群

73.全面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在此基础上,集聚优势资源,实施聚焦突破,突出发展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量子科技、生物医药、先进材料、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科技服务十大产业,加快规模扩张和提质增效,构建上中下游密切衔接、配套完善的现代产业集群。到2020年,十大产业全部达到千亿级产业规模,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产业达到两千亿级,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达到五千亿级;主营业务收入过千亿元企业达到2家,过百亿元企业达到2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00家以上。通过努力,使省会的产业层次更高、综合效益更好、核心竞争力更强。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金融办、卫生计生委、旅发委等


加快培育新兴产业

74.制定实施数创公社发展规划,打造济南数据科学中心。(责任单位: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75.争创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示范区和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等)

76.筹建量子通讯科技园,打造量子通讯创新服务平台,建成全国首个应用型量子通讯专网。(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等)

77.实施我市智能制造产业五年发展规划,加快高端数控机床、机器人、智能制造专用装备、智能仪器仪表及控制系统等产业成长,力争5年培育50家智能装备重点骨干企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78.发展地铁经济。做好基础建设、装备制造、电器设备、公共运营全产业链谋划,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筹建轨道交通装备制造集团,打造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济南轨道交通集团)

79.加快技改提升,实施60个亿元以上技改配套项目,抓好齐鲁制药、力诺等一批企业数字化车间建设。(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80.推动重汽小镇、阿胶小镇建设。(责任单位:市中区、平阴县政府)

81.加快提升装配式建筑、电力设备等产业系统集成能力,着力提高产业附加值。(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82.大力推动民参军、军转民和军民资源共享,重点发展特种汽车、特种计算机、航空电子、新材料等产业,争创国家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83.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现代服务业比重提高到5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84.以万达文旅城、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蓝海领航、市中工业设计产业区等项目为重点,打造一批服务业集聚区,大力发展以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科技服务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以休闲旅游、文化体育、医疗健康为代表的生活性服务业,以总部经济、现代金融、会展服务为代表的高端服务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历城区政府,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管委会(筹备组),槐荫区、章丘区、市中区政府等)

85.加速推进楼宇经济做大规模、做优产业、做强特色,继续打造一批税收亿元楼。(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局等)

86.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提升旅游资源,启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责任单位:市旅发委)

87.加快发展分享经济,推进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88.健全商贸流通体系,抓好历下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历下区政府)

89.建设经纬巷等一批特色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中区政府等)

90.推动城区专业批发市场有序外迁、整合提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91.大力发展精致农业,推进10个万亩粮食绿色增产示范片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92.发展特色经济林、种苗花卉、中药材、食用菌、茶叶等特色高效产业。(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农业局)

93.以建设现代农业综合体为抓手,加快互联网+农业“十大平台”建设,推动“新六产”发展,开展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创建工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94.支持农信社、粮食、供销、邮政等系统发挥优势,建立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省农信社济南办事处,市粮食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等)

95.积极实施“菜篮子工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商务局)

96.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完善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8%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局等)

97.激活农村要素市场。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建设涵盖农村全要素的产权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98.开发更多涉农金融产品,让农民贷款更便利更容易。(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


毫不动摇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99.按照组团式城市发展框架,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统筹产业、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100.加大济南新区申报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01.完成携河发展空间规划。(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发改委)

102.完成黄河桥隧规划。(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103.适时启动济泺隧道、齐鲁大桥、凤凰大桥等跨河通道建设。(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等)

104.加快崔寨片区和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济阳县、天桥区政府)

105.推动济阳撤县设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6.加快章丘、长清两个卫星城建设。(责任单位:章丘区、长清区政府,市发改委)


提升泉城特色品味

107.加快大明湖风景区功能提升,实施“一湖一环”景观亮化工程,打造“泉城夜宴”。(责任单位:市城市园林局)

108.加快泉水申遗。(责任单位:市城市园林局)

109.推进泉水“先观后用”,完成泉水直饮试点工程。(责任单位:市城市园林局、市政公用局,历下区政府等)

110.开展名泉保护及河湖水系规划研究。(责任单位:市城市园林局、水利局)

111.打造章丘泉水生态标志区。(责任单位:章丘区政府)

112.建设一批亲水乐水休闲娱乐设施。(责任单位:市城市园林局)

113.办好第五届泉水节。(责任单位:市城市园林局、旅发委,济南日报报业集团)

114.充分利用地热资源,提升“中国温泉之都”品牌。(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商河县政府)

115.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和芙蓉街—百花洲等3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116.实施明府城、老商埠区保护开发市级战略,启动以“一园十二坊”为重点的老商埠区建设,进一步焕发老城人文魅力。(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政府)


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117.加快轨道交通3条R线建设,开工M2、M3线。(责任单位: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市发改委)

118.做好轨道交通向周边县区延伸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规划局,济南轨道交通集团)

119.启动北园高架西延、二环东高架北延建设,确保二环快速路、工业北路快速路建成通车,5年内建成市域快速交通路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公用局)

120.加快农村改路、改电、改校、改房、改水、改厕、改暖“七改”工程,确保2017年村村通动力电,改造厕所2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达到七级设防等级,城乡高速宽带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全覆盖,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水利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济南供电公司等)


加快提振县域经济发展


121.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强顶层设计和全市统筹,推动重大战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向县域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22.加快开发区改革创新,在审批、土地、项目、人才、融资等方面放权让利,突破瓶颈,支持共建跨区域合作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23.设立县域经济发展基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等)

124.大力扶持特色主导产业,国家级园区更加重视引大做强,省级园区更加重视做特做优,培育一批有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

125.加大财政转移支付,提升县域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26.加强县城和小城镇建设,抓好刁镇、马山、玫瑰等6个小城市培育和特色小镇建设。(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委;责任单位:章丘区、长清区、平阴县政府等)

127.强化乡村连片治理,实现420个村达标升级,全面提升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农办等)


毫不动摇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28.有序推动化工行业转型升级、钢铁行业去产能和产能替补,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和企业债务处理工作,力争到2018年,炼油、水泥行业产能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129.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多措并举降低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

130.出台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规模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革、上市挂牌、债券融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杠杆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131.打好减税、降费等“组合拳”,使企业减负轻装上阵,形成竞争新优势。(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物价局)


深化“放管服”改革

132.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再取消、下放、调整一批“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责任单位:市编办)

133.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多评合一、联合验收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13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多证合一,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135.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136.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成互通共享的网上政府服务平台,努力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37.着力培植壮大财源,加大税源管控和开源增收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138.健全公共财政体系,逐步推进县域间民生政策保障标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收入政策、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五个基本统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39.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推进跨部门资金统筹使用,完善跨年度预算滚动平衡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40.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深化投融资改革


141.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壮大产业引导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济南财金投资控股集团)

142.加快市场化融资步伐,拓宽公私合作领域及融资渠道,继续实施一批PPP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投融资管理办公室)

143.进一步放活机制,整合重组市属投融资公司,加快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改革,推动有条件的公司整体上市,提升服务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政府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市编办)


深化国企国资改革

144.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为突破口,分类分层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持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14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加快解决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毫不动摇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提升泉城水环境




146.加大治水净水力度,加快雨污分流建设,实施四大污水处理厂连通联调,建设一批分散式中水处理站,全部消除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

147.抓好工业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确保废水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农业局)

148.全面落实河长制,统筹推进小清河等71条河道治理管护。(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政公用局)

149.实施卧虎山、锦绣川水库等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杜绝污水直排和垃圾倾倒,确保水源地水质清洁。(责任单位: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环保局、城管局、水利局)

150.加大节水保泉力度,严格地下水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乱开乱采行为。(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51.提升重点泉池景观,建设白泉湿地公园、华山湖公园、北湖公园。(责任单位:市城市园林局、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

152.推进章丘白云、长清大觉寺平原水库等一批水源工程,完成东湖水库输水工程、五库连通延伸工程,实现全市水资源“一张网”,统筹调用、丰枯调剂、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提升山体生态水平

153.加快山体绿化,修建山间道路,安装休闲设施,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年内建设山体公园8处、郊野公园4处,完成山体绿化提升7处、造林绿化5万亩,到2020年完成126座山体绿化,为市民休闲健身创造更好条件。(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体育局等)




提升重点保护区生态功能




154.南部山区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划定保护“红线”,推进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市发改委、规划局等)

155.全面提升仲宫、柳埠、西营三镇环卫设施,实施三川干道增绿添彩工程。(责任单位:市南部山区管委会)

156.启动复兴生态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市中区政府)

157.济西湿地坚持多做减法、少做加法,加快完善配套设施,实现年中开放运营。(责任单位: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

158.高标准做好玉符河生态规划,抓好沿岸乱搭乱建治理和绿化建设,打造优美的河系景观带。(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中区、槐荫区政府等)

159.北部黄河滩区逐步恢复原有生态环境,建设集生态保护、蓄水净水、风沙防治、旅游休憩于一体的黄河百里湿地森林公园,将黄河打造为城市玉带,在北部形成一道天然绿色屏障。(责任单位:济南黄河河务局,市发改委、规划局、林业局等)





毫不动摇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营造开放发展新环境 




160.全面推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工作,确保如期完成9大类125项创建任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61.探索促进国际投资和贸易发展新方式,复制推广自贸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等政策,进一步扩大制造业和服务业对外开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62.加大洲际直航力度,新增洲际航线2条,解决往来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口岸办)

163.加快推进济南国际学校建设,解决外籍子女入学难问题。(责任单位: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164.实施法制化营商环境等改革新举措,不断提升我市开放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局、法制办等)




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165.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加快中欧班列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通关便利化,优化进出口结构,促进对外经贸人文交流,构筑外贸经济新版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口岸办,济南海关现场业务处、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166.推进中德双向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德科技园建设,拓展济南海外企业联盟,鼓励骨干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推动装备制造、科技服务、临空经济等产业开放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等)

167.加快综合保税区建设,支持一达通等平台更好发挥作用,让更多的济南产品和中小企业走向世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拓展国际合作新平台




168.加快提升我市国际化水平,实施济南城市国际化建设行动纲要及2017—2018年行动清单,以友城为平台促进城市公共外交。(责任单位:市外办)

169.高质量办好首届市长国际咨询委员会发展论坛,借“外脑”引“外智”,不断提升济南开放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70.加快“侨梦苑”建设,打造华侨华人创新创业、集聚海外优质资源的高端基地。(责任单位:市侨办)

171.举办中德中小企业合作交流会。(责任单位: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172.举办国际泉水文化景观城市联盟年会。(责任单位:市城市园林局、外办)

173.举办中国(山东)国际医疗健康高峰论坛。(责任单位:济南医学科学中心管委会(筹备组))

174.举办济南产业金融峰会。(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推动民营经济新发展




175.实施民营经济提升工程,落实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真正做到非禁即入,力争民间投资年内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

176.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金融办)

177.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培养壮大企业家队伍,稳定民营企业家信心,满腔热情地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关心、尊重、爱护和服务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毫不动摇保障改善民生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178.始终把就业放在民生工作的突出位置,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5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9.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扩大创新创业政策扶持范围,探索“短平快”融资模式,推动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科技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

180.完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促进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分流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被征地农民和城镇困难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促进社会保障公平可持续




181.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扩大合规医疗费用范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82.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付费机制,降低参保人负担。(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83.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将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月110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84.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启动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85.新建、改扩建77所中小学校,全面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86.支持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努力提供多元优质教育资源。(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87.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88.推动市中医院东院区、市传染病医院迁建工程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89.适应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优化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90.做好城乡孤困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1.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施城子崖考古遗址公园等20个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92.启动济南博物馆新馆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93.启动儒学博物馆建设。(责任单位:历下区政府)

194.启动方志馆建设。(责任单位:市史志办)

195.实施济南现代影像数据中心建设。(责任单位:济南广播电视台)

196.启动市、县区档案馆建设。(责任单位:市档案局)

197.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创建。(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98.广泛开展全民健身,举办龙舟赛、登山节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使更多泉城市民享受运动快乐、拥有健康体魄。(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积极创新社会治理




199.坚持把社会治理重心落到城乡社区,完善社区便民服务功能,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00.大力提高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听率、办结率、回复率,使之真正成为党委政府与市民的连心桥。(责任单位:市热线办)

201.建设阳光民生救助体系,使困难群众遇急有助、遇难有帮,让社会充满关爱和温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02.狠抓重点领域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203.改进监管方式,强化源头治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让市民饮食更加健康、更加放心。(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4.深入推进平安济南建设,坚持打防管控治多措并举,确保社会安定和谐。(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05.深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争创全国法治城市。(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206.启动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07.继续做好仲裁、老龄、残疾人、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哲学社会科学等工作。(责任单位:济南仲裁办,市老龄办、残联、民族宗教局,市政府应急办、济南社科院等)




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强化宗旨意识,建设责任政府




208.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最大程度便利群众。(责任单位:市编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法制办等)

209.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重视发挥智库作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政府决策过程变为汇民意、聚众智、凝共识的过程。(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研究室)




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210.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提升各级政府和公务员队伍法治意识和社会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21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跨部门综合执法和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建立部门执法责任清单。(责任单位:市编办、法制办)

21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解决一些领域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责任单位:市编办、工商局、民政局、法制办等)

213.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21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狠抓工作落实,建设高效政府




215.坚持“实在实干实绩”导向,完善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实惠,使雷厉风行、快干实干成为本届政府作风建设的鲜明特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

216.强化工作督查落实,重点工作任务要铆紧各方责任,确保不折不扣落抓实。(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217.严格公务人员绩效管理考核,严厉整肃懒政、怠政、不作为、推诿扯皮等行为,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局)




着力反腐倡,建设廉洁政府




218.压紧压实政府系统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以贯之纠正“四风”。(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219.坚守节用裕民的正道,压减年度一般性支出10%,将每一笔钱都花在明处、用在实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20.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严格监管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国有资产使用和效益。(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为民办16件实事部门分工方案


一、整治老旧住宅小区。对278个、696.1万平方米、89846户居民的老旧住宅小区实施整治改造,包括清理违章、配齐环卫设施(全部完成旱厕改造)、完善治安防控和消防设施、外墙粉刷、配套设施和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负责)


二、改造供水低压片区。对园丁小区、裕新苑小区等8处因管线老化、漏水严重,影响用户用水压力的小区进行老旧管线升级改造,涉及约5.2万户15万居民。(市市政公用局负责)


三、打通丁字路、瓶颈路。完成顺河高架南延一期工程、七里山西路南段、西泺河路、泺安路西延、铁厂北路西延等27条丁字路和瓶颈路的打通建设。(市市政公用局负责)


四、整治城区道路积水点。完成工业南路华信路口、经十路历下广场等15处道路积水点改造工程。(市市政公用局负责)


五、开辟优化公交线路。新开辟公交线路10条以上,包括常规公交、社区公交、高峰通勤快巴、定制公交;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0条以上。(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六、实施拆违建绿工程。对拆违拆临后具备条件的地块进行绿化。(市城市园林局负责)


七、绿化提升城区山体。完成山体绿化提升7处,建设山体公园8处。(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负责)


八、实施民用生活燃煤清洁化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民用生活燃煤清洁化治理,涉及60余万户居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九、淘汰改造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全市域260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市环保局负责)


十、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理农村垃圾死角,全市辖区内无大型生活垃圾死角;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密闭化改造,更新垃圾桶6000个、垃圾收集车20辆,改造中转站10座;全市实施机械化保洁的镇达到50个以上;完成农村改厕20万处;打造南部山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示范区,完成锦绣川、卧虎山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10个村的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市城管局、城乡建设委、南部山区管委会负责)


十一、改造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对151个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提升改造。(市水利局负责)


十二、硬化整治村庄街巷。按照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要求,对200个村实施街巷硬化整治。(市城乡建设委负责)


十三、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覆盖面,支持大众创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四、无线通信全覆盖及重点区域WIFI免费。实现无线通信网络全覆盖,济南西客站、长途汽车站、重点旅游景区、政务服务中心等重点区域场所实现通信网络深度覆盖及WIFI免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十五、拓展青少年校外教育资源。建设完善5处市青少年宫分中心,实现在东部新区、西部新城、南部城区和滨河新区的科学布局,让更多少年儿童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便捷的青少年校外教育和服务。(团市委负责)


十六、改造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为全市500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市残联负责)



信息来源:本报记者王彬

编辑:源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