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任博宏观论道
自由的天地、开放的灵魂,一杯清水,愿作江湖守门人。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任博宏观论道

这类群体开始兑现收益了

任博宏观论道  · 公众号  ·  · 2024-05-23 15:00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导读 目前成立已达七年左右的金融 AIC 在不良资产市场中正被广泛关注,已经成为国有大行的重要盈利增长点。在政策层面的鼓励之下,后续金融 AIC 的发展仍然值得期待,而金融 AIC 相当于使国有大行同时拥有金融 AMC 与私募股权投资两个牌照,其后续对国有大行的贡献有望继续趋于上升,成为重要关注领域


【正文】

本文聚焦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sset Investment Company,简称金融AIC)这一群体。

一、基本情况:数量停留在五家(均为2017 年设立且均为国有大行全资子公司)

金融AIC是指经金融监管总局(原银保监会)批准,在境内设立、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一)我国目前已有五家金融AIC,且均成立于2017年、均为国有大行100%持股。其中,工银金融AIC注册在江苏南京,交银金融AIC注册在上海,其余三家(即建信金融AIC、农银金融AIC和中银金融AIC)均注册在北京。

(二)五家金融AIC的初始注册资本合计540亿元(三家为100亿元、两家为120亿元),目前注册资本合计达到940亿元。其中,2021年1月,原银保监会批准工银金融AIC、建信金融AIC以及农银金融AIC的注册资本分别增至270亿元、270亿元与200亿元。

(三)除国有五大行外,股份行中的平安银行、兴业银行与浦发银行也分别于2018年8月、2020年12月、2020年5月相继宣布要成立金融AIC(平安银行为合资、兴业银行为全资),地方性银行中的广州农商行先前亦公告称将出资50亿元(持股比例不低于35%)合资设立金融AIC。不过,直到目前为止,新设金融AIC的通道并未打开,数量仍为五家,意味着从监管的角度来看,新设金融AIC的难度很大。


二、财务情况: 规模合计接近6000亿元,已经开始兑现收益多年(ROE平均超过11%)

虽然金融AIC在成立之初并不被看好,但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目前五家金融AIC基本均已开始兑现收益,其ROE多在10%以上(平均超过11%)。

(一)就总资产指标而言,五家金融AIC已经从2017年底的547亿元增至5826亿元。其中,工银金融AIC达到1786亿元、建信金融AIC达到1289亿元、农银金融AIC达到1221亿元、中银金融AIC达到879亿元、交银金融AIC达到651亿元。

(二)就净利润指标而言,五家金融AIC已经从2017年的微幅盈利2.63亿元增至2023年全年盈利合计达182亿元。其中,工银金融AIC全年盈利44.73亿元、建信金融AIC全年盈利40.89亿元、农银金融AIC全年盈利37.67亿元、中银金融AIC全年盈利27.11亿元以及交银金融AIC盈利31.25亿元。

特别值得一提的,工银金融AIC在2021年盈利高达101.97亿元,值得特别关注。

(三)就ROE指标而言,五家金融AIC自2021年以来基本均已突破两位数。例如,2023年工银金融AIC的ROE达到9.41%、建信金融AIC达到10.35%、农银金融AIC达到11.88%、中银金融AIC达到11.72%以及交银金融AIC达到13.23%。

这意味着,金融AIC的创利能力基本已与其母行相近。

(四)从资产负债率指标来看,五家金融AIC已从2019-2020年的90%左右高点回落至2023年的75%左右,部分金融AIC已经降至70%以下。这意味着,近两年金融AIC的扩表之路有所放缓,但创利能力并未下降、ROE仍保持在相对稳定的位置。


三、 发展简史:因市场化债转股而生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成立的背景是新一轮的市场化债转股。

(一)2015年12月,“去杠杆”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之一,首次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被提出。2016年10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以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由此推动市场化债转股正式启动。

(二)在启动债转股之际,商业银行与金融AMC均面临一些无法解决的难题,从而推动了金融AIC的诞生。这些难题主要包括,

1、若商业银行直接独立开展债转股,则意味着贷款资产转换为股权资产,在资本充足率监管框架下,银行的风险资产规模会大幅增加,对资本形成较大的损耗。

2、若商业银行与金融AMC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虽然可以实现债务出表,降低对银行资本的损耗,但银行与金融AMC之间很难就转让价值达成一致,进而会影响债转股的效率。

为此,让商业银行成立专门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的子公司(即金融AIC),将债转股的综合收益内部化,以扫清商业银行更大规模参与债转股的障碍,便成为主要努力方向。

(三)2017 年8月,原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鼓励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从事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的非银金融机构,以承担市场化债转股任务。随后,建行在北京成立第一家 AIC——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6月,银保监会发布实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第4号令),明确了金融AIC的设立条件与业务范围。

(四)2019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措施,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并允许保险资金、养老金等投资。

2020年4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金融AIC可通过发行债转股投资计划开展资管业务。

(五)此外,为配合国家金融发展战略,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探索扩大金融AIC的业务范围。2020年2月,人行等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按照商业自愿原则在上海设立金融AIC,试点符合条件的金融AIC在上海设立专业投资子公司,参与开展与临港新片区建设以及长三角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和协调发展相关的企业重组、股权投资、直接投资等业务,极大拓展了金融AIC的业务范围和发展空间。


四、金融AMC 与金融AIC之间的差异

金融AIC与金融AMC是一脉相承的两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均属金融监管总局管辖),对二者之间的辨析有助于理清金融AIC的基本内涵。

(一)金融AMC与金融AIC的本质都是为了债转股和化解风险,也即降杠杆。

1、金融AMC产生的背景是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为了迎接2001年入世和解决国有大行不良资产较高的问题,四大AMC顺势产生。

2、金融AIC产生的背景是2007-2008的次贷危机,看似时间间隔较长,但却一脉相承。具体看,始于2009年的大量信贷投放和影子银行业务发展同样提升了商业银行的不良水平,并埋下严重的金融风险隐患,也自2012年开始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压力开始趋势上升。于2008年-2017年期间产生的地方AMC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四家金融AMC也早已变成金融控股公司且自身也存在诸多问题待解决,因此急需成立一类新的债转股机构,来帮助商业银行化解金融风险。

(二)金融AMC在2009年濒临退出市场之际,迎来了2008-2009年金融危机,而监管部门也顺势放开了金融AMC收购企业债权的限制(之前主要收购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债权),这意味着四家金融AMC也可以像银行一样进行变相放贷。

目前金融AIC似乎也在延着这个路径在走,虽然当前AIC主要是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尚无法直接收购企业债权,但是考虑到金融AIC可以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行私募资管产品等,相信对于金融AIC直接企业债券政策放开的趋势也是不会变的,而届时金融AIC也将会承载着更多类银行的功能。


五、结语:金融AIC 的未来仍然可期

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金融AIC已经成为几家国有大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一)金融AIC过去几年超出预期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策层面的支持。

1、《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发布明确金融AIC部分指标的风险权重低于银行,对其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类资产的限制也更为宽松且对未处置的股权投资不设时间限制,为金融开展债转股业务提供了一定支撑。

例如,金融AIC的杠杆率不得低于6%,这虽然高于商业银行的4%,但低于资产管理公司8%的杠杆率要求。再比如,金融AIC因持有市场化债转股形成的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为250%,并非1250%。

2、《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金融AIC发行债转股投资计划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金融AIC的资金压力,其既可以自行销售债转股投资计划,亦可以委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代理销售,而债转股投资计划则应当主要投资于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包括以实现市场化债转股为目的的债权、可转债、债转股专项债券、普通股、优先股、债转优先股等资产)。

(二)总体而言,《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放松了金融AIC的资本约束,为其扩表之路奠定了基础;《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极大拓宽了金融AIC的业务空间,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支撑。相应随着业务的拓展与规模的扩大,金融AIC在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地位和影响力也将趋于提升。

(三)金融AIC主要以“发股还债”的模式从事债转股业务,即通过选取标的企业进行入股,并由入股资金偿还其债务。这里的关键在于标的企业的选取以及股权与债权的评估,相当于为国有大行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奠定了基础。近年来,金融AIC签约金额和落地金额不断增多,预计这种趋势在当前环境下还将延续下去,助力金融AIC发展。

例如,截至2023年末,建信金融AIC通过框架协议已实现签约金额累计10121.72亿元,落地金额4566.17亿元。再比如,截至2023年末,中银金融AIC已经累计落地市场化债转股业务2344.76亿元,其中2023年内新增落地金额216.33亿元。

可以见,目前金融AIC的作业领域已不再局限于不良资产领域,还包括传统私募股权投资领域。也即,金融AIC相当于使国有大行同时拥有了金融AMC与私募股权投资两个牌照。


欢迎加入知识星球,有货有料有依靠,包含全部公众号文章的完整电子版(含被删文章)及其它有价值的观点与信息,且通常会早几天在星球发布、内容也会更完整。



免责声明

本公众号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发布当日的判断。本公众号中的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本公众号所载信息均为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任何投资意见或建议。

本公众号对所载原创内容保留一切权利,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或引用本公众号所载的任何原创内容。如征得本公众号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梧桐樹智庫 ,且不得对相关内容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