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一
大部分情况下个人抬头的发票是没法税前扣除的,因为难以证明是否与公司经营有关。
提醒二
这些票据个人抬头的可以税前扣除,当然前提也是要与经营相关。
一、允许税前扣除的医药费票据;
二、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三、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四、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
五、企业为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的签证费;
六、允许税前扣除的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
提醒三
好多财务人员经常问,个人抬头的电话费能否税前扣除?如何才可以税前扣除?
答复:
个人抬头的电话费,由于发票抬头是个人名字,难以证明是否用于公司经营,因此目前大部分情况下这部分费用难以税前扣除的。
因此为了保险起见:
可以考虑不再报销个人抬头的电话费,直接以通讯补贴的方式随同工资一起发放,这样就可以做到依法税前扣除。
参考各地税局答复
参考一:
企业给公司业务员报销通讯费,取得的是运营商(如移动、联通或电信)开给员工个人的发票,能否作为公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
深圳税务答:
如果是报销与企业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通讯费支出(即因公通讯费,需要证明),可以凭开给个人的发票税前扣除。如果是按职工福利发放,按福利费规定扣除。
参考二: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关于印发〈2010年汇算清缴政策问答〉的通知》(赣地税所便函〔2011〕3号)第十三条规定,交通补贴(按月计入工资,或按月以公交IC卡票报销),为员工报销电话费(个人名头),已经并入工资计提了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做为工资总额进行税前列支,不再占用福利费限额?
答:
企业职工福利费的扣除范围请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规定执行。对于个人名头的电话费等支出,与取得收入没有直接相关,属于个人消费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参考三: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题解答》:
问:企业为员工个人报销的通讯费是作为职工福利费还是并入工资总额?
答: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个人报销的通讯费未列入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因此其不能计入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从税前扣除。
个人报销的通讯费,其通讯工具的所有者为个人,发生的通讯费无法分清是用于个人使用还是用于企业经营,不能判断其支出是否与企业的收入有关,因此应作为与企业收入无关的支出,不予从税前扣除。
提醒一
大部分情况下个人抬头的发票是没法税前扣除的,因为难以证明是否与公司经营有关。
提醒二
这些票据个人抬头的可以税前扣除,当然前提也是要与经营相关。
一、允许税前扣除的医药费票据;
二、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三、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四、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
五、企业为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的签证费;
六、允许税前扣除的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
提醒三
好多财务人员经常问,个人抬头的电话费能否税前扣除?如何才可以税前扣除?
答复:
个人抬头的电话费,由于发票抬头是个人名字,难以证明是否用于公司经营,因此目前大部分情况下这部分费用难以税前扣除的。
因此为了保险起见:
可以考虑不再报销个人抬头的电话费,直接以通讯补贴的方式随同工资一起发放,这样就可以做到依法税前扣除。
参考各地税局答复
参考一:
企业给公司业务员报销通讯费,取得的是运营商(如移动、联通或电信)开给员工个人的发票,能否作为公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
深圳税务答:
如果是报销与企业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通讯费支出(即因公通讯费,需要证明),可以凭开给个人的发票税前扣除。如果是按职工福利发放,按福利费规定扣除。
参考二: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关于印发〈2010年汇算清缴政策问答〉的通知》(赣地税所便函〔2011〕3号)第十三条规定,交通补贴(按月计入工资,或按月以公交IC卡票报销),为员工报销电话费(个人名头),已经并入工资计提了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做为工资总额进行税前列支,不再占用福利费限额?
答:
企业职工福利费的扣除范围请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规定执行。对于个人名头的电话费等支出,与取得收入没有直接相关,属于个人消费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参考三: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题解答》:
问:企业为员工个人报销的通讯费是作为职工福利费还是并入工资总额?
答: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个人报销的通讯费未列入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因此其不能计入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从税前扣除。
个人报销的通讯费,其通讯工具的所有者为个人,发生的通讯费无法分清是用于个人使用还是用于企业经营,不能判断其支出是否与企业的收入有关,因此应作为与企业收入无关的支出,不予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