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教育部启动的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特点和变化。新一轮审核评估衔接了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许多高校陆续公布了评估结果。审核评估覆盖了全国各高校,并增加了线上评估环节。评估方案分为两类四种,高校可根据自身定位选择适合的评估方式。同时,评估更加注重对学校育人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进行评估,重新梳理了评价指标体。高校需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整改,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整改工作是高校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
包括衔接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覆盖全国高校、增加线上评估环节、提供两类四种评估套餐、柔性分类评价等。
包括设置“统一必选”“类型必选”“特色可选”“首评限选”,赋予不同类型的高校充分的选择权;各省自行调整评估指标等。
包括高校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专家意见交流会、公布整改情况等。
2021年,教育部启动了新一轮5年周期的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
那一年正值两轮“双一流”建设的过渡期,新一轮审核评估恰如其分地
衔接了“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
,评价结果
供“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评估共享使用
,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精准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如今,新一轮审核评估即将迈入最后一年,第二轮“双一流”建设也走到了关键节点,许多高校陆续公布了自己的评估结果,为“双一流”建设奠定着坚实基础。
审核评估,完成!
“全国共有
834所高校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
,覆盖了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介绍,相较于上一轮本科教学评估(2014-2018年)涉及的650所高校,新一轮评估反映了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后量大面广的特征。
作为上一轮评估的延续、改进与升级,新一轮评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审核流程中
增加线上评估环节
,实行线上线下评估“一体化”,减轻学校评估负担。此外教育部还在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试点,探索审核评估
“全程线上不入校”
的可行性。
更大的变化发生在具体的评价中,此次评估创造性地采取柔性分类方式探索分类评价,提供
两类四种“评估套餐”
,由高校自主选择分类归属,以此做到一校一案。
第一类审核评估少而精,适用于
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校
。重点考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举措与成效。
第二类评估则根据高校的办学定位分为三种,分别适用于以
学术型人才培养
为主的高校、以
应用型人才培养
为主的高校、
首次参加审核评估
的高校,重点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
如此大的改变,该如何在高校中实施?
2021年,教育部发布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后不久,就以覆盖两类四种评估为前提,在
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安徽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常熟理工学院、衢州学院
7所高校开展了首批试点。
2023年,
7所首批试点高校全部完成了评估工作
,专家组对其工作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以发现问题、实现发展的目的,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先行经验在前,其余高校也纷纷选定了评估分类。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显示,除已参加试点的7所学校外,在827所高校中,
参加第一类评估的有99所
,占比约12%,
参加第二类评估的有728所
(其中第一种、第二种、第三种评估的分别为185所、393所、150所),占比约88%。
与此同时,
13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中选择第一类评估方案的99所,选择第二类评估方案的38所
。这一数据印证了高校在评估方案的选择上,从学校现阶段教育教学工作所需出发考虑,日趋理性和客观。
大多高校在去年陆续开展了评估工作,并举行了
专家意见交流会
,完成了评估的“前半篇文章”。
评估,不只是评估
将各个高校收到的专家意见如此罗列后,
“立德树人”“人才培养”“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特色优势”
等关键词愈发亮眼。
这正是新一轮评估的核心,从上一轮的
“本科教学评估”
到如今的
“本科教育教学评估”
,两个字的变化,背后是审核评估从聚焦教学工作,转向了
聚焦教学基础上的育人工作
,对学校育人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进行评估。
从这个意义出发,新一轮评估
重新梳理了评价指标体系
,设置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审核重点;建立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情况等“负面清单”。
此外“两类四种”方案的指标中,首次设置了
“统一必选”“类型必选”“特色可选”“首评限选”
,赋予不同类型的高校充分的选择权。
这种指标的自主权同样体现在各省的自行调整中。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调研发现,有
近1/3的省份在国家统一的评估指标上作了适当调整
,引导高校特色发展。
江苏
在指标体系中增加了4个国际视野的可选指标,引导地方高校提升中外合作办学、国际交流水平;
浙江
增加了教师教学能力和国际合作办学的要求;
四川
则结合四川高等教育实际,新增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任选课比例、小班授课比例、教学竞赛获奖、教师发展专职机构等指标项……
这种体现特色优势的主动调整,正符合着教育部对参评高校克服“应试”迎评心态的期待。
高校与评估专家之间并不是不平等的考官与学生关系,而是一种
“质量共同体”
。从上一轮专家评审中屡见不鲜的
“审核评估专家意见反馈会”
,到新一轮的
“审核评估专家意见交流会”
,专家与高校之间更为坦诚地交换意见,从而找到学校真正的闪光点和存在的问题,然后督促学校整改提高。
正如教育部原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主任范唯所说,“评估工作
就像是体检医生给体检者检测各种指标
,提醒体检者哪方面可能存在问题,并对保持身体健康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
后半篇文章
“体检者”检测出问题后,为着长久的身体健康,整改势在必行。
新一轮审核评估规定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订并提交《整改方案》;原则上,
高校需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
之后教育部还将开展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将采取
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
。部分省份还将整改结果作为高校考核、项目立项、学位点申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作为最先接受审核评估的高校,首批7所试点高校此时正在整改中。
前段时间,江苏省召开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交流会
,会上,上海交通大学、安徽大学、常熟理工学院、衢州学院作为试点高校,分享了整改工作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