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郭占玲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自2016年3月纳入无辜者计划提供法律援助以来,引起了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日调卷复查。为了更好地促进案件解决,2017年初我们应郭占玲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成立了郭占玲案申诉律师团,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017年4月10日上午,律师团成员徐昕教授、北京王飞律师、北京胡贵云律师、河北李耀辉律师赴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与早早赶到的郭占玲父母会合后,向律师登记窗口递提出阅卷和约谈要求。经顺利登记,上午十时许,本案审判长张法官在最高人民法院二楼接待了四名律师,双方进行了深入、坦诚的交流。我们提出,因时间久远且当时现场混乱,客观证据应在决定是否再审时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提请法院对公安隐匿的关键证据——鉴定报告予以高度重视。审判长亦未回避本案所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了以下几点:一、最高法院已对郭占玲故意伤害一案立案复查;二、希望律师能够就案件中的疑点和问题进行核实,帮助法院查清事实;三、下午安排律师阅卷。
整个接待时间持续一个多小时,双方交流顺畅。通过交流情况可以看出,审判长对案卷很熟悉,所提出的问题皆为本案的核心问题,合议庭也非常愿意听取律师的意见,希望律师能够积极参与,协助法院完成案件复查。
4月10日下午,徐昕、王飞律师顺利完成了阅卷。期间与郭占玲案复查合议庭的另一位法官进行了深入交流。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能够认真细致地复查案件,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做法,律师团表示感谢。接下来的时间,各位律师将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尽快完成阅卷,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及取证,并将在一个月内分别向法院提交申诉代理意见。
特此公告,感谢社会各界对郭占玲案的关注。
郭占玲案申诉律师团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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