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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10多个镇街二手房无法过户?市房管局有最新回应了!

东莞阳光网  · 公众号  · 广东  · 2017-05-21 13:03

正文

东莞有十几个镇街的部分二手房,有房产证却办理不了不动产登记,有解决方法了吗?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开发商能卖吗?

昨日(5月20日),东莞市房管局做客《阳光热线》,对不动产登记、二手房过户和车位租售等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新闻链接:东莞部分二手房过不了户,波及10多个镇街,快查查你的小区!


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

已经提出了解决办法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接到市民投诉最多的是不动产统一登记问题,不少市民的房改房、福利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及部分商品房等楼盘都因“房地不一”等历史遗留问题,无法生成不动产单元号,从而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对此,市房管局表示,将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积极稳妥解决好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


莞城房管所房产交易股张股长表示,部分房屋因存在土地手续不完善的情况,而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针对这种情况,目前东莞市房管局已经进行归类,并提出了相关解决办法,待市政府批准后,将尽快给市民办理相关手续。


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周杰锋:“为了解决群众的诉求,我们与国土局积极排查了相关问题,然后分类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市政府,近期市委市政府将召开会议专题审议我们的处理意见。”


车位原来分三种

其中两种不能卖

随着东莞市车辆保有量越来越高,小区车位也越来越紧张。部分小区的管理方在卖车位的时候就打起了擦边球,部分小区甚至在消防通道旁边划车位“长期租”给业主。


这样的行为,都是合规合法的吗?


东莞市房管局监督管理科副科长段雅荣表示,目前东莞市小区的车位一般分三种。


第一种:开发商在建设小区的时候作为附属设施建设的专门用来停车的地上或地下停车位。


这种,是有产权保障的,可以放心买、放心租


第二种:业主或者访客,占用小区内公共道路作为临时停车场所。这种“车位”,如果物业或者开发商也拿来出租或者出售的话,业主就要小心了!


按照《物权法》规定,此类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全体业主对这类车位享有处分权,相应的收益也应该归全体业主


第三种:地下人防工程停车位。人防工程是公用工程,所有权属于国家,归属于政府人防部门管理。按照我国现行规定,人防工程车位不能获得产权登记,但平时由投资者来使用、管理和收益。


换句话说,人防工程车位,不能办理产权证。管理方或开发商无权“卖”给业主,但是业主可以租用。


物业公司态度恶劣?

《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有望出台

小区道路不平整、绿化不修整、车位管理混乱、电梯维护不到位……

这些各种各样的物业不作为、服务态度恶劣的现象,相信很多人都碰到过!


不过,很快,这样的局面就有望改观啦!

小编了解到,目前,市房管局正在积极推动开展《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立法工作,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长效机制,同时探索建立“业主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度,加强对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监督,促进物业小区和谐稳定,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立法通过后,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业委会的监督可以更加“有理有据”。实现业主与物业公司、东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无缝对接,加强物业和中介行业监管,促进企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周杰锋表示,房管工作与广大市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市房管局真诚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多关心支持房管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把全市房产管理工作做好。

来源 | 东莞阳光网

编辑 | 伍源

主编 | 吴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