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你没办法把“酷”和“傻”区别开。
我不认为定义“酷”是困难的事儿。“酷”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定义:
首先是一种客观现象:小众,“少部分”。艾薇儿当然不“酷”,听艾薇儿的人也不“酷”——好吧,也许她刚出道是很酷,但后来,卖了那么多唱片,满大街的人都知道她;“滑板少年”的装扮也不是少数,看看Vans,看看Converse。这怎么能叫酷呢?酷天生和“大众”对立。我再举个例子:在一个纹身获得普遍认同的社会,你会认为纹身“酷”吗?回到20年前,能够上网的人很“酷”。在赛博朋克小说《雪崩》中,背着武士刀送快递的黑客主角很“酷”。
第二,酷是追求特立独行的心理状态。这源于……自我认知或者自我定义。如何将自我与他人(大众)区分?《搏击俱乐部》都说了:工作不能代表你,银行存款并不能代表你,你开的车也不能代表你,皮夹里的东西不能代表你,衣服也不能代表你,你只是平凡众生中的其中一个。那么,什么能代表你?我们在自觉不自觉地寻找这个“锚点”。
讽刺的是,在现代社会,精明的商家发现“酷”是能赚钱的。因为在现代社会,“自我认知”的欲望如此强烈。商家宣传道:“看呐!这个东西是小众的!所以它是酷的!”——“这个东西”可以是任何东西:物质精神行为文化等等等等——这就像往池塘中丢了块鱼饵,一大群鱼上钩。于是陷入循环:一种商品由于被认可为“酷”而大卖,当那些追求酷的消费者发现它不再是“小众”的,丢弃它,寻找下一个替代品。亚文化的进化发展是这一现象的绝妙注脚。
要满足第一个条件“小众”是越来越难了。你怎么能保证你正在做的事情没人做过?或者没有很多人正在做 ?紧接着我意识到“限量版”真的太有用了,它人为划定小圈子,跟高端团体入场券似的,你想拿到,就得掏钱,就这么简单——换言之,你的自我定位和金钱挂钩,你越有钱,越能与他人区别开。退一步,追求酷即使不花钱也是耗时间的,那些冷门知识、冷门技能,那些界定你的装扮……打个比方,在WOW时代,集齐一身令人艳羡的装备你得花多少时间?想把自己和大众区分开,你总得付出代价。
有难度没那么大的办法吗?有。第二种办法:追求心理上的“超凡脱俗”。避开所有的热点,摆出对世间万物毫不在乎的态度,让自己活在一个罩子里,一个隔离大众的心理壁垒。虽然我认为这会失去很多人生乐趣,但至少有可行性不是吗?
你看我提出的办法是两个极端——当然得极端,不极端就得沦入“大众”,那就不酷了。但我真正想说的是:不要折腾。我见过很多为了追求“酷”做出的傻事——有时候你没办法把“酷”和“傻”区别开。因为为了追求与众不同你得作出些抛弃“实用性”的事儿,这看起来很傻。有时候你也没办法把“酷”和“孤僻”“古怪”之类的字眼儿区分开……现在想“酷”起来实在太他妈难了。你没必要为酷而酷,在那些自认为酷的人看来为酷而酷一点也不酷——觉得很绕口是吗?这就对了。
下面的话有点鸡汤(你知道我最恨鸡汤了),但是肺腑之言:你得接受自己普通人的一面;你得投入到芸芸众生中去,拥抱他们,成为他们的一员——你会从中得到很多乐趣,这些乐趣比追求酷强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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