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现代化法”
(FSMA)
于2011年1月4日签署成为法律。在2015年8月至2016年5月期间,法律的几个关键部分在“联邦法规”中陆续公布。
从那时起,大多数食品公司将有12个月的缓冲时间来逐步达到这些新规定,而小公司将有更多的时间来达到符合相同规定的标准。美国约有30万外国供应商和数以万计的进口商将受到影响。
FSMA
第301条--
外国供应商验证计划(FSVP)
的规定,意味着美国食品进口商从外国供应商进口食品的方式将发生巨大变化。
该规则将要求食品进口商建立、应用和维护一个FSVP。
FSMA这一部分的实质上是将原来FDA食品安全责任转移到向美国食品进口商的肩上,进口商将对与进口食品及其供应商有关的食品安全问题负责。
从国外进口食品的进口量不断增加;
在入境口对国外供应商和进口食品的进行检验的官方能力有限;
食品供应链的复杂性和掺假的风险,以及一些令人担忧的、外国向美国市场供应的食品掺假案例。
食品进口商必须说明他们是从获得批准的外国供应商那里进口这些产品。为了满足这一要求,进口商必须开发、应用和维护进口食品和国外供应商的
风险评估、验证活动、调查和纠正措施、定期评估FSVP、进口商识别、保存每个进口产品和国外供应商的记录。
除了数量有限的豁免和修改(已在规则中说明)之外,食品进口商在将
FSMA第301条规定
的食品引入美国之前,必须对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它由两部分组成。
进口商必须对每个要进入美国的食品进行“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HARPC)评估。
进口商必须评估其外国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的现状,包括:
进口商可以选择自己进行评估,审查供应商的HARPC,评估现行监管状况,或者让第三方进行这些评估。
验证活动旨在表明FSVP正在按照预定计划运作
,正逐步实现预期目的,即确保最终进口到美国的食品是安全的,并且迅速有效地解决了出现的偏差和问题。
HARPC
评
估将确定与进口产品相关的重要危害,谁将控制这种危害,以及应采取的适当预防控制措施。根据产品的性质和食品供应链结构,可以由以下几方来控制确定的重大危害:
在这两种情况下,进口商必须确定哪些验证活动适合这些供应商中的任何一方执行,以及针对这些供应商的
验证频率
,以确保对国外供应商或当地供应商所识别的重大危害进行适当的控制。
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商必须建立、维护和管理适当的
预防措施
,以确保进口食品在美国销售和分销之前是安全的。
在这种情况下,
进口商将需要从客户那里获得年度书面声明
,描述客户如何实施和管理适当的预防性控制措施。
适当的验证活动及其实施频率必须与风险和使用的预防性控制措施相一致。如果由国外供应商或其当地供应商来控制危险,则其验证活动很可能是以下活动的结合:
这些验证活动的组合及其频率将取决于与产品和国外供应商相关的风险水平。例如,对于高风险食品,可能需要进行年度现场审核、批次认证和定期产品抽样和测试,而对于非高风险产品,使用这些验证活动的频率则较低。
进口商还将负责处理和解决任何与FSVP妥善性有关的投诉。
如果进口商意识到进口食品在过敏原方面被滥用或误用品牌,则必须对产品进行处理和处置,并将其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