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并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4日以后出生)。户籍要求为浙江省户籍。年龄和户口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5月24日止。
5.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持有与招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
(3)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4年5月24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6)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