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晚,张女士在朝阳大悦城“火炉火”餐厅用餐时,服务员不慎将剩余的酒精甩到她的衣服上起火,烧坏了她的外套和裙子。事后,服务员进行道歉,店家承诺将为其购买新衣服。张女士感觉商家没有诚意,要求商家在微博等网络平台公开道歉。饭店负责人表示,愿意承担相关赔偿,但以此事不涉及公众为由拒绝公开道歉。律师建议,如双方难以协商一致可向消协投诉。
张女士回忆说,12月27日晚,她和朋友在朝阳大悦城的火炉火烤肉店吃饭。坐在她左侧的一桌人离开后,几名服务员上前收拾清理桌子。“有个菜下边的燃料是固体酒精,几名服务员玩闹时,一个男服务员将酒精泼向另一个人。”张女士说,“没一会儿我的衣服突然烧了起来,我吓坏了,赶紧拍灭,但外套和裙子还是被烧坏了。”后来她才知道,原来是服务员玩闹时不慎把酒精甩到了她身上。
记者从当时的视频中看到,李女士和两位朋友坐在中间,另一侧两名服务员在清理桌面。一位女服务员路过时,一男服务员手中拿着盛放酒精的容器与她交谈,容器内仍有火光。其间,男服务员的胳膊突然向女服务员一扬,随后,女服务员拍打自己的左肩。张女士在和朋友交谈,几分钟后,衣服右下角起火并越来越大,吓得她立刻站了起来把火拍灭(如图)。
张女士表示:“女人穿的丝袜衣服特别容易被点燃,而且着了之后很容易粘在皮肤上。还好当时我发现的及时,只是烧坏了衣服。”据了解,事实上,近年来,国内确实曾发生过数起类似起火伤人案例。
事发后,服务员向张女士道歉,店长表示将让服务员赔偿她同款衣服,但这让张女士很不满。“店家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了服务员,道歉根本没有诚意。”张女士表示,她希望对方意识到固体酒精的安全隐患,但对方只拿钱说事。“我对这样的处理很不满意,希望他们能在微博、微信等公共平台给出道歉和解释” 。
北京晨报记者联系到该店负责人史女士。她表示,两名服务员已在店工作数月,并非新人,且服务员上岗前都会经过相关培训。“一般固体酒精烧几分钟就没了,这次是另一桌客人离开前不久才要求点燃酒精,真的是个意外。”她表示,事后询问服务员了解到,他们并非在玩闹中泼洒酒精,而是其中一人试图熄灭酒精时被烫,在应激反应下“随手将酒精甩了出去,可能当时酒精温度比较高,把客人衣服烧着了”。
史女士表示,事发后服务员已第一时间向张女士道歉,店家也承诺会对其衣服的损失进行赔付,店长及负责人史女士均找过张女士进行沟通。“事情发生了,我们肯定会负责,但是对方要求我们精神赔偿,还要公开道歉,这个要求我们并不能接受”。她认为,此次事件未对当事人身体造成伤害,也并不涉及公众安全,因此拒绝精神损害赔偿及公开道歉。
但史女士说,此次事情也算给餐厅提了个醒,之后会加强对服务员的相关业务培训以及安全意识的教育。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精神损害赔偿以侵犯“身体权”、“名誉权”等人格权为前提,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难以获得支持,但会根据情形要求对方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而在余律师看来,如果名誉权受损范围未扩大到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不必在平台进行公开道歉。
余律师也建议,如双方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消费者可向消协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晨报热线新闻 记者 康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