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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称,已有多家证券公司内部要求,今后分支机构不得进行新三板的承做,只能承揽。
有业内人士称,证券公司做出上述决定,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
一方面,李超副主席在合肥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分支机构修改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承销与保荐后加“限于承揽”备注。
另一方面,上海局已有通知:即日起,对证券分支机构许可证中相关经营范围的表述进行规范,涉及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的,原则上公司对在沪分支机构的授权应按以下范围表述:证券资产管理(限承揽)、证券承销与保荐(限承揽)。涉及分支机构许可证办理材料的,请在备案材料中按照新的表述进行申请提交。笔者未见正式通知,听说其他地方证监局最近也会明确。此外,据某券商人士称,近日股转系统已对上述事项召开券商会议。
笔者认为,如果上述情况属实,对于新三板市场来说,会产生以下影响:
第一,承做团队的平均业务水平提高了,对风险的把控更加严格,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质量会有所提升;
第二,相比之前,承做人员总数下降,势必会导致挂牌费用的提升;
第三,企业质量的普遍提升,以及新三板未来将要实现的各项利好政策,必将有利于新三板市场以及挂牌公司的长远发展。
(来源:登陆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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