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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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稿)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3-08 11:55

正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稿)

——2025年3月8日在第十四届

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应勇


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李响 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严格公正司法,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409.96万件,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8980件,同比分别下降3.6%和上升9.4%。


一、强化检察履职,促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尊重和保障人权,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刑事指控体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5.3万人,提起公诉163.1万人,同比分别上升3.6%和下降3.4%。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指导新疆等地检察机关建立反恐怖反分裂检察办案协作配合机制,持续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安全部等制定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坚决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严惩严重暴力犯罪。 坚持严的一手毫不放松,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6.03万人。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驾车冲撞行人的樊维秋、校园持刀杀人的徐加金等极端恶性案件凶手,震慑犯罪、安定人心。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命案积案攻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发案超过二十年的命案,依法核准追诉336人,伸张法治正义。



依法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1.2万人,起诉“保护伞”74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犯罪,起诉56.4万人。从严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诉1268人。余华英伙同他人拐卖17名儿童,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法院判处死刑。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5290人,维护生产安全。

维护网络空间法治秩序。 协同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27.2万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7.8万人,同比上升53.9%。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制定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工作意见,联合公安部督办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等重大案件,指导浙江检察机关对缅北明家犯罪集团及关联犯罪集团成员39人提起公诉、依法严惩。坚决惩治网络暴力、“网络水军”造谣引流、舆情敲诈等违法犯罪,净化网络环境。王某长期在网络撰文捏造事实诽谤多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北京检察机关以涉嫌诽谤罪监督立案、提起公诉。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458人,办理公益诉讼5061件,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标本兼治促进社会安定。 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办理醉驾案件的意见,深化醉驾依法治理。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犯罪32.4万人,起诉27.6万人,同比分别下降41.7%和16%。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6.9%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6.9%,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34.8个百分点。做好履职办案“后半篇文章”,发出检察建议2.5万件,促进“抓前端、治未病”。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办案始终,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收到群众信访92.03万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99.8%,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4%。深化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涉检信访、重复信访同比分别下降17.1%和19.7%。各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4.8万件,既解“法结”,又化“心结”。

二、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7万人,起诉2.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37.8%和34.9%,其中起诉孙志刚、刘连舸等原省部级干部34人。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治理,起诉金融、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领域腐败犯罪5081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3068人,同比上升18.3%。坚持有逃必追、有赃必缴,协同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对12名逃匿、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外逃27年的屈健玲贪污案,指导广东检察机关对“百名红通人员”刘昌明关联案追缴境外赃款1676万美元。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运用法治力量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7万人,同比上升13%。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坚决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31件重点案件。指导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办理马某某伊等人涉嫌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腐败犯罪,起诉3298人。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司法解释,加大打击涉税、走私犯罪力度,起诉2.3万人。针对履职发现的小过重罚、小额滥罚问题,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19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检察履职,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 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完善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协同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5万人。指导广东、北京等地检察机关对“恒大系”案件42人、“中植系”案件49人审查起诉。会同中国证监会等制定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意见,参与整治私募基金领域突出风险隐患,起诉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证券类犯罪825人。起诉利用“虚拟货币”转移犯罪所得等洗钱犯罪3032人。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2.1万人。张某等人非法获取一公司芯片核心技术,上海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219件,依法保护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依法保障绿色发展。 会同公安部等制定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证据指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6万人,办理公益诉讼5.7万件。会同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深入开展长江、黄河、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全流域协同整治。部署福建、山东、海南等沿海检察机关服务海洋强国建设,指导内蒙古、宁夏、河南、湖北等地检察机关推动荒漠化防治、地下水保护、重点湖泊治理,组织西藏、青海等地检察机关助推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用法治守护中华文脉。 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倒卖、损毁、走私文物等犯罪1910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3912件。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长城保护制发第十二号检察建议,部署河北、内蒙古等地检察机关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行动。指导山西、河南、甘肃等地检察机关开展石窟文物保护专项行动。统筹江西、陕西、宁夏等地检察机关加强长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北京、浙江等沿河检察机关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支持湖南、广西、云南等地检察机关加强民族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协同推进乡村治理,起诉农村涉黑恶犯罪477人。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犯罪,起诉651人。守牢耕地红线,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2869人。支持农业农村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办理公益诉讼4307件。指导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检察机关开展黑土地保护检察监督,支持河南、四川检察机关开展守护“中原农谷”、“天府粮仓”专项监督。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区域检察工作协作配合,持续服务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指导京津冀和晋蒙检察机关加强数字检察等跨区域协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组织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协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持广东、重庆、四川、海南检察机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海南自贸港建设。指导重庆、广西等地检察机关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以涉外检察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与外交部、司法部等联合制定实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工作规定,参与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及3个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等谈判和磋商,起诉涉外刑事犯罪4.98万人,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293件。持续开展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外国检察官来华参加培训、交流、研讨394人次。推动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机制扩员,巩固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等合作机制,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三、做实检察为民,保障民生福祉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组织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用心守护群众身边安全。 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1.5万人。开展食药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聚焦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重点领域,着力纠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违规销售等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2.6万件。协同推进铁路沿线违占违建等问题治理,办理公益诉讼1104件,保障铁路运行安全。起诉伤医扰医犯罪141人,促进平安医院建设。协同国家医保局、公安部等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起诉医保骗保等犯罪4715人,守护老百姓“救命钱”。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英雄烈士、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起诉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276人,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军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1445件。针对某海域非法养殖危害部队训练安全,组织属地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督促清理非法养殖设施,依法维护军事利益。指导吉林、黑龙江、贵州等地检察机关保障通信光缆等国防设施安全,组织山东、湖北、陕西等地检察机关深化军用机场净空保护专项监督。办理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809件。多名自媒体博主侵害红岩烈士肖像、名誉和荣誉,重庆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捍卫英烈荣光,弘扬英烈精神。

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联合全国妇联等开展“巾帼暖人心”专项活动,发布典型案例,四级检察院联动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严惩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起诉4.8万人。支持受家暴妇女提起民事诉讼361件,办理平等就业、母婴权益、孕产期保护等公益诉讼1609件,以法治之力守护“半边天”。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性侵、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7.4万人。起诉未成年人犯罪5.7万人,核准追诉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34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协同加强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联合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发布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制发督促监护令3.2万份;4.4万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落实入职查询,不予录用1361人,对不履行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义务的督促追责338人,以检察履职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形成合力。

加强劳动者和特定群体权益保障。 会同全国总工会推进运用“一函两书”保障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工作,起诉恶意欠薪犯罪1140人,支持农民工提起讨薪维权民事诉讼4.04万件,追索欠薪15.7亿元。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4.5万人,依法保障残疾人就业、教育、康复等权益,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公益诉讼5270件。对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7.3万人7.4亿元。

以司法温情守护同胞亲情。 依法办理涉港澳台案件,深化与港澳司法交流合作,指导福建、浙江、江苏等地检察机关完善涉台检察联络机制,维护港澳台同胞权益。会同中国侨联制定加强涉侨检察工作意见,发布涉侨典型案例,保障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四、加强检察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8件,指令省级检察院提出监督意见22件,同比分别上升83.3%和2.7倍。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 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8万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6.6万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1万件次。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02万人、追加起诉5.4万人。加强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全面审查,依法不批捕38.8万人、不起诉40.2万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时发现一名漏犯,指导云南检察机关完善证据、依法追诉,该犯被判处死缓。侦查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彭某父子提请批捕,江西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两人作案,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真凶终被缉拿归案、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让犯罪者难逃法网,让无辜者不受追究。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530件,法院审结5601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占75.6%。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9613件,采纳率98.5%。胡某、廖某因强奸罪被判刑而一直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原判确有错误,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改判两人无罪。马某抢劫他人银行卡、逼索密码,将其杀害后逃离现场,提取现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复查该案,补充关键证据,以抢劫罪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改判死缓并限制减刑。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对提请、决定或裁定不当的,提出纠正意见1.8万人次。强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648件。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6.5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6省9个看守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组织对5省7个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专项巡回检察,促进提升监管改造质效。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2万件,法院审结1.4万件(含积存),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占93%。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9.2万件,采纳率98.2%。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督促依法纠正6608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868人。某公司员工虚构证据、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骗取国有资产2亿余元,天津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中止执行、重审原案,避免国有资产损失。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 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规范办理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意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33件,法院审结422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占84.8%。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1万件,采纳率99.1%。制定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意见,依法提出检察建议1.7万件。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964件,防止以罚代刑;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16.02万人,防止当罚不罚。



深化检察公益诉讼。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5.1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3.6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5万件。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出检察建议9.3万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8.1%。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未落实公益保护责任的,向法院提起诉讼9409件,99.5%得到裁判支持。2024年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十周年。十年来,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11.7万件,涉及14个法定领域。最高人民检察院与36家行政机关等共建协同履职机制,30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法制化。


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 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1673人,严惩司法腐败。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某看守所在押人员脱逃相关职务犯罪案,湖南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6人并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确需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依法立案侦查263人。

依法保障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 完善权利义务告知、听取意见建议等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支持律师依法履职,完善现场、线上、异地阅卷工作机制,督促纠正阻碍律师执业权利1310件。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注重在履职办案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公正司法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社区矫正人员幸某跳入赣江勇救落水老人,江西检察机关推动认定重大立功,监督予以减刑,支持见义勇为。何某以维系婚外情为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四川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改判第三者全部返还,维护公序良俗。经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的,依法不捕不诉334人。巢某将持凳追打的滋事者划伤,徐某将非法闯入家中对其持续殴打的施暴者砍伤,广东、上海检察机关均认定属正当防卫,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廉洁行使

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专题部署贯彻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行政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1720人次。走访2243名全国人大代表,当面征求意见。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214件,答复落实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调研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3476条。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 邀请全国政协委员参与调研、公开听证等活动304人次。认真办理全国政协提案84件。组织特约检察员专题调研检察工作。畅通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渠道,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积极加以改进。

依法接受履职制约。 对侦查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和监察机关提请复议的不起诉案件,依法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140人。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评查,反向审视。

真诚接受社会监督。 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21.5万件次。对拟不起诉、信访申诉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17.7万件次。深化检务公开,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定期发布检察办案数据、典型类案,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7场,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勇于自我监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制定18条举措,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化政治轮训,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全覆盖,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制定实施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政治能力。

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对8个省级检察院党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6个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核查处理检察人员236人。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459人因利用检察权违纪违法被查处,同比上升10.3%,其中追究刑事责任57人,同比下降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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