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刘某为逃避执行逃到了山东大海边,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执行法官的眼睛。曾经被法院拘传的经历,让刘某终成“惊弓之鸟”。当其再次因为拖欠工人工资款被滑县法院下达了“限制高消费令”后,5月24日,刘某主动联系该案执行员王金波,将拖欠三位农民工共计15131元工资款项,及时打到了滑县法院执行账户上。
2016年年底,刘某因为拖欠工人工资,被17位农民工起诉到滑县人民法院。滑县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刘某限期支付17位农民工工资款项共计118000元。在刘某拒不执行的情况下,17位农民工向滑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经过前期调查,在掌握了刘某的行踪之后,2017年1月11日,滑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杨森彪亲自带队,副局长杨建峰、执行员胡广生等一行五人,奔波700余公里,在山东威海文登一工地上,将刘某成功控制。看到如从天降的滑县法院执行法官,一脸惊诧的刘某,在拘传的巨大压力之下,最终于1月12日凌晨0时22分,将共计118000元工资款打到了滑县法院账户上。
今年3月底,又有3位农民工将刘某起诉到滑县法院,要求刘某支付拖欠他们共计15131元工资款项。今年5月,滑县法院向再次逃避执行的刘某送达了“限制高消费令”,并在其村内张贴了“限制高消费令”公告。在即将被再次拘传的巨大震慑下,5月24日,刘某主动联系了滑县法院的执行干警,将自己拖欠的工资款项全部予以了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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