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和基本要求
全国应届、历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幼教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
1、学前教育类专业(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学前双语教育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
2、户籍、性别、族别不限。
3、年龄要求:学前幼儿教师年龄要求在26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普通话要求:少数民族考生MHK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民考汉或汉语系考生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教师资格要求:考生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政审、面谈、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事宜按照每个环节完成情况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
1、邮箱报名:2017年4月1日—2017年6月15日
①下载并填写《2017年英吉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添加微信号:xjgyw999 获取报名表;②将填写后的《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照片发送至[email protected];③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按报名先后顺序由英吉沙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应聘者。
2、现场报名:2017年4月1日—2017年6月15日
①现场填写《2017年英吉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添加微信号:xjgyw999 获取报名表;②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③报名地点:待定。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 0998-5734718。
邮政编码:844500,
四、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及要求
受聘教师享受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同工同酬,
①工资待遇(本科7389元/月、大专7038元/月、中专6925元/月),工资实行按月发放,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②住房待遇:每人在县城免费提供45—50㎡周转房一套,并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分配至乡镇工作的教师还可免费提供2人一套45—50㎡公寓宿舍。有意向长期扎根在本县工作者可享受本地公务员购房政策补贴。
要求:
①被聘人员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招聘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②被聘人员在三年内应积极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考试,并考取英吉沙县区域内自治区教师岗位,进入自治区教师编制,享受自治区特岗教师待遇。
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新城区教育与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