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聊城持续开展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6月9日,聊城市房地产业协会召开聊城市房地产形势座谈会,聊城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聊城市主要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参会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市未来将持续开展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持续至9月底。
取得预售许可后
三个月内不得涨价
根据《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时,须一房一价申报,利润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房地产主管部门可委托第三方对申报价格进行核查。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须按照核准的一房一价,面向社会公开销售,3个月内不得涨价,违者不予网签;3个月后房屋价格确需调整时,须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报,房地产主管部门按照年度涨幅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进行审核,超出的不予核准。
部门联动
严查恶意制造紧张气氛等行为
《通知》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囤房居奇、捂盘惜售等行为。对以各种理由和形式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要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取得商品住宅项目的预售许可后,必须一次性将全部房源面向社会公开发售。开发企业不得通过商品住宅高价装修、捆绑销售高价车位(库)及储藏室等变相涨价的途径躲避价格管控。
严查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等行为。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与宣传、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严肃查处不良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纵容唆使销售人员通过互联网自媒体等渠道,宣传房源不足、价格上涨、信贷收紧等虚假消息,制造房地产市场紧张气氛、误导购房群众恐慌性购房的行为。对恶意造谣惑众、制造紧张气氛的,严肃惩处。
整改不到位
企业将记入行业信用管理黑名单
根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整改落实消极的,取消其预售许可和网签资格,并向社会通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办理商品房网签合同撤销变更业务进行期房转让的,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有关部门,有关当事人承担逃避房地产交易税费等相关法律责任。
专项行动中,检查或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责令相关企业及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该企业记入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黑名单,该企业法人、相关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实行行业任职限制,实行行业任职限制的人员在进入其他房地产企业从业时,降低再就业企业房地产行业信用等级,涉及资质审批的,从严审批资质延续,三年内不得晋升资质等级。
另外记者从聊城市房地产形势座谈会上获悉,为解决当前房地产交易过程当中售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日前正计划筹建房地产信息公开第三方平台。据介绍,该平台建立之后,市民就可以通过网络了解各项目的进展情况,这也就意味着,房子从“筹建”到“交房”整个过程都是在市民的眼皮子底下进行的,真正实现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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