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快要到了,在外打拼的游子即将踏上归途。火车是大家选择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出行之前,不妨看看哪些东西不能带上火车,哪些东西限制携带……
1月15日,在成都简阳南火车站安检口,27岁的女孩婷婷拿着2个约20斤重的榴莲左右为难。
她在简阳买了两个榴莲,决定带回老家重庆,没想到在简阳车站安检时被拦下。
作为“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按照相关规定,榴莲不能带上火车。
想到丢掉可惜,婷婷就在现场将两个榴莲几乎全部吃完,吃完后她有些上火流鼻血,所幸没有大碍。
乘客:榴莲不能带上火车,当场吃完两个
1月15日上午10时许,一名女子手持两个硕大的榴莲准备进入火车站安检时被拦下,女子很不解:“榴莲又不是危险品,凭什么不让我带上车?”安检队员解释:“根据《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清单规定,榴莲属于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有恶臭、有异味)不能带上火车。”
女子再三表示:“榴莲哪里恶臭了,这么香!你们简直是不懂欣赏!”民警对女子劝说后,女子解释了携带榴莲的原因——她老家在农村,买不到榴莲,来简阳旅游看到有榴莲卖,她觉得特别好吃,想带回去让家人尝尝鲜。
眼看距离发车时间越来越近,来不及办理托运或邮寄,又不舍得将榴莲丢弃。
女子在安检通道外,徒手将榴莲扒开,开始狂吃起来。她边吃边对民警说:“你一起吃吧,我也吃不完,丢了好可惜,两个榴莲花了200多元呢。”民警婉言谢绝。
女子又邀请其他旅客一起享用,最终她吃完两个榴莲,上火流起鼻血来,所幸顺利进站。
(网络图片)
民警:榴莲有恶臭味,可能妨碍公共卫生
成都铁路公安处简阳车站派出所民警黄警官告诉记者,参照《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清单规定,民警认定榴莲属于“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作为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之一,榴莲不能被带上火车。
记者查询《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其中明确提到:“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除了易燃易爆类、枪支弹药类、剧毒危险类物品,还有一部分常见物品也属于限制携带范畴:“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来源:成都商报、人民网
责任编辑:闫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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