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整治经历了2年
这两年多来
阿拉上海的交通有明显的改善
新老司机们的行车违章明显少了很多
但有人却说了
大整治只治机动车驾驶员
那非机动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就不管了吗?
当然不是!
现在,你要是在上海街头
走在路上闯了个红灯
没几分钟手机便有可能收到交警的短信
通知你违法时间地点
再提醒你去交罚款
这绝不是科幻电影里的桥段
今后,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和行人闯红灯等3种交通违法行为,
一旦被“电子警察”抓拍,
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将参照机动车“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模式,
通过挂号信、短信、“上海交警”APP等方式告知违法人。
去年,
上海市交警部门
开始试点利用“电子警察”设备抓拍行人闯红灯,第一套设备架设在静安区的
共和新路永兴路路口
。去年8月在
金沙江路中山北路
,启用了首套抓拍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
据了解,为了提高整治违法震慑力,对不按时接受处理的违法当事人,
警方在违法地附近公交站点显示屏,滚动播出当事人的违法图像,
告知当事人尽快接受调查处理。此外,还会对多次违法的重点人员集中公开公示。
今年1月至3月21日,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已通过“电子警察”抓拍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8901起。其中,
非机动车闯红灯981起、非机动车逆向行驶4013起、行人闯红灯3907起,
并通过挂号信、短信、上海交警APP等方式进行了违法告知。
上海交警结合视频识别技术,
专门
针对“中国式过马路”创新研制“智能行人闯红灯取证系统”。
系统通过视频检测行人闯红灯行为,并且应用深度学习人脸技术,对人脸进行提取、识别,储存闯红灯人脸数据,通过实时搜索比对,查找同个人是否多次闯红灯。
这套系统不仅能够实现抓拍取证,
还能
识别违法人员的身份信息
。即使在夜间,也能清晰成像。一般情况下
驾驶人戴头盔、墨镜或口罩等干扰,也不影响图像与后台数据库比对。
当然,“电子警察”应用的人脸识别技术也并非“无所不能”,“如果违法人包裹太严实,把整个脸都捂住了,这样可能将无法识别比对。
当信号灯为红灯时,行人
未越过等候区
,系统抓拍第一张图片;行人
无视红灯前行
,走到摄像机视野中央时,抓拍第二张图片;当行人
走到摄像机视野下方时
,抓拍第三张图片,同时保证三张违法行为的图片均为红灯状态。在公交显示屏公布时,会增加第四张,闯红灯行人的特写图片,能够
清晰看清该行人全貌(面部不做遮隐)。
原理与行人闯红灯设备相同,一旦监测到有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便会对逆向行驶行为进行完整摄录,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连续抓拍,保留其中三张作为证据。
电子警察摄录的违法视频中的人脸截图被放大后,后台系统据此图像经数据库搜索,
自动比对出多条个人信息,然后按相似度从高到低排序。
后台民警会对相似度在90%以上的信息进行人工核实,最终由人工来确定违法当事人身份。
目前,“上海交警”APP试行
在线处理行人、非机动车违法。
可使用该APP在线处理的违法当事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当事人是该APP的注册用户,且通过了实人认证。当事人对违法行为无异议的;
有异议的,要前往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在线处理的违法行为必须适用于行人、非机动车现场简易程序处罚。如因行人、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而被
暂扣车辆
等行为,无法在该APP处理,当事人
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前方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如需获取书面处罚决定书,也要持个人身份证件到交警窗口打印获取。
Q:“我违法了,但是没接到通知呀~”
交警部门表示,将在前期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为进行试点公示公告的基础上,继续争取公益媒体支持,扩大公示公告范围和频率,督促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Q:“我收到通知了,但是我就是不去处理,你能把我怎么样?”
呵呵,警察蜀黍说,对多次违法且拒不接受处理的当事人,在违法告知无果的情况下,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上门告知、上门处罚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处罚的落实率。同时,交警总队将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征信部门支持,探索将非机动车、行人多次严重交通违法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最后,我们来看几个实例吧!
↓↓↓
多次违法行为人:翟某
▲2018年1月20日15时46分,违法行为人翟某在金沙江路中山北路西南侧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2018年3月6日17时11分,违法行为人翟某在金沙江路中山北路西南侧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2018年3月10日16时6分,违法行为人翟某在金沙江路中山北路西南侧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2018年3月13日17时26分,违法行为人翟某在金沙江路中山北路西南侧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舒某
▲2018年3月18日10时2分,违法行为人舒某在武宁路长寿路东北侧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王某
▲2018年3月13日20时58分,违法行为人王某在南京西路常德路西侧实施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