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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女权主义者

译言  · 公众号  · 国际  · 2017-03-08 13:57

正文

《为女权辩护》是沃斯通克拉夫特的经典之作。出版于1792年,是第一部伟大的女权主义著作。在2005年英国著名作家梅尔文·布拉格评选出的12部影响世界的作品中,《女权的辩护》与《圣经》、《物种起源》等一同入选,这部著作在人类进程当中所产生的重要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在这本书中,玛丽对当时的教育制度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认为这种教育使得女性处于一种“无知和奴隶式依附”状态,是造成女性卑下的社会地位的罪魁祸首;她把婚姻视为一种“合法的卖淫”,对女性自甘沉沦于依附甚至奴性状态深感痛心;她主张女性的权利同男性的权利应该是平等的,呼吁给予女性同男性一样的教育权、工作权和政治权。她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改善女性的社会地位,就必须消灭教会,废除军阶制,而其中最为根本的则是革除君主专制。


作者小传

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生于1759年。她的父亲行踪不定,以致于人们难以确定她的出生地。不过,她认为自己出生于伦敦或者埃平森林[1],她在埃平森林度过了五岁以前的时光。玛丽幼即敏慧、善解人意、富于决断。但暴君般的父亲和懦弱的母亲,给不了她任何良好的家庭熏陶。除了普通走读学校里教的那些课程,她没受到过专门的文学教育。她在不到十六岁的时候,认识了牧师克莱尔先生和弗朗西丝·布拉德小姐[2]。弗朗西丝长她两岁,很有品味,且在美术方面颇有见识,这似乎对她早期性格的形成产生了很大影响。十九岁时,玛丽离开父母,去为一位道森夫人作伴护;直到两年后她回家照顾病重的母亲,才结束了这份工作。母亲去世后,玛丽永远地离开了父亲的家,搬去与弗朗西丝同住。这令她们更加亲密,彼此深深依恋。1783年,她和弗朗西丝在纽因顿-格林[3]共同开办了一所学校。她在这里认识了普莱斯博士[4],他们彼此十分敬慕和倚重对方。


据说玛丽是出于慈善与博爱的动机才去做一名教师的。教师的职责艰难而且责任重大,而她在工作中的表现证明了她是一位十分优秀的教师。她的朋友和助手弗朗西丝,婚后搬去了葡萄牙的里斯本,并在那里因旧疾肺病而病逝。玛丽十分牵挂弗朗西丝,于是将学校委托他人代管,前去葡萄牙照顾弗朗西斯度过最后的时光。这次出国开阔了玛丽的眼界,就像杨格博士“为纳西莎偷得一方墓穴”[5]:虽然此前她对宗教也并不偏执,但此行的经历令她对盲目崇信以及偏执的宗教观念的害处有了更多的了解。


回国后,玛丽发现在她离开期间学校的境况因管理不善而一落千丈;加上早已有意献身于文学,于是她下定决心开始职业作家生涯。伦敦出版商约翰逊久已仰慕玛丽的写作才华,两人于1787年开始合作,但不清楚是哪一方先提出了的邀约。此后三年,玛丽积极从事文字工作,不过多是进行翻译、缩写、编辑一类的工作,而非创作自己的作品。因为失去挚友的打击,这段时间玛丽是在抑郁的情绪下工作的。《玛丽,一篇小说(Mary, a novel)》这部作品中的大量细节和意绪都取材于她与弗朗西丝的亲密情谊,小说出版后,玛丽的抑郁程度更深了。


玛丽的父亲经济状况窘迫,所以她厉行节约,用自己的积蓄周济弟妹,以免他们无以为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父亲也仰赖她的资助,她甚至还设法照料着一个孤儿。


从事翻译和编辑工作的经历,使得玛丽能够熟练地组织和表达思想,这些对于她日后的发展无疑是颇有益处的。玛丽很快遇到了展现才华的机会:赫赫有名的伯克[6]发表了他著名的作品《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玛丽热爱自由,对这本在她看来是颠倒黑白的书大为愤慨,于是写下了对这部著作的最初的驳斥。玛丽成功了,她的作品[7]虽然过于锋芒毕露,攻击对手毫不容情,但却激情澎湃、极富感染力——伯克那些热爱自由、思想开明的朋友虽然爱戴他,却也对其对自由的侮辱感到不满和厌恶。


据说玛丽原本对自己的能力不太自信,但是这部作品受到了广泛的欢迎,这让她有机会通过他人的评价来认清自己的能力。不久,玛丽吸收了读者对前作的评价,开始进行新的创作[8],她只用了六个星期就完成了这部作品。这一新作的功过,就留待每一位读者自行判断吧。总而言之,她独自迈出了大胆的一步,去为人类中的半数进行辩护。无论是在化外之地还是文明社会,这半数的人都被社会习俗剥夺了她们本应拥有的尊严——她们作为有理性的生命所应得的平等地位。新作揭穿了那些意在禁锢女性的花招,它们诱使女性容忍甚至爱上她们所禁受的奴役;这让我们的女作家异常愤怒:她觉得忍受粗鲁无情的压迫都比忍受这些浮华虚假的殷勤好——表面声称女性是骄傲、是造物的杰作,实则将她们贬低为玩物、附属品、毫无价值的存在。这部作品遭受众多非难,而且不出所料,玛丽发现最大的敌意恰恰来自那些美丽柔媚的人们——她的女性同胞中那些幼稚的、被宠坏的女人。


1792年,玛丽搬到巴黎,认识了来自美国的吉尔伯特·伊姆利[9]。他们渐渐相互吸引并走到一起,但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登记结婚。因为缔结婚约会令伊姆利与她分担她自己家庭的经济窘境,而玛丽不愿如此。不过她曾郑重地考虑过订婚,两人还曾计划移民美国,在那里他们应当可以顺利完婚。当时正是罗伯斯庇尔[10]恐怖专政时期,伊姆利离开巴黎去了阿弗尔[11],玛丽亦随后前往。他们在那里居住了一段时间,直到伊姆利借口忙生意,又离开阿弗尔去了伦敦。他答应玛丽很快会在巴黎与她重聚,然而他并没有去巴黎。1795年,他让玛丽到伦敦去。此时玛丽已有了一个女儿,并为她取名弗朗西丝,以纪念早年的那段友谊。


玛丽在去英国之前已经对她与伊姆利的感情有了不祥的预感:他对她的爱情即使尚未完全消散,也已然淡去。到英国后,玛丽发现预感已不幸地成为了现实。伊姆利的关心是如此地形式化与勉强,让她不可能觉察不到。即使他将自己的态度和心不在焉归因于工作繁忙,玛丽也看得出来他对她的爱情已经成为过去。用玛丽自己的话来说:“爱情,甜蜜的幻想!严苛的理性迫使我放弃,理性让我看到感情已然无望,我只好学着满足于理性本身带来的愉悦。”玛丽并未过多地表露她此时的悲痛,但从她曾经打算自杀的事实中我们不难对此窥见一斑。第一次伊姆利阻止了她,但她再次打算自杀,在泰晤士河投水。玛丽投水后失去意识,然而还是被打捞上来并救活了。她用了两年时间,尝试各种办法想挽回与伊姆利的感情,伊姆利也一直百般地辩白与忏悔。最终,玛丽决心放弃挽回伊姆利的希望,并努力接受他不再和她的未来有任何联系的现实。玛丽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此后她曾与他有过一次私人会晤,那时她已不再为此感到任何痛苦。


1796年,玛丽与相识数年的威廉·戈德温[12]感情升温。戈德温写作了《政治正义》以及其他几本在当时曾引发非议的著名作品。虽然他们在最初相识时并未一见钟情,但这次重逢后却开始惺惺相惜,不知不觉地渐渐亲密起来。用玛丽的传记作者的话来说,他们对彼此的挚爱,“是爱情最为纯净的形态,它在彼此的心灵中默契地生长着,最细致入微的观察者也察觉不到步调上的不同。一个性别没有像传统风俗所鼓励的那样采取主动,另一个性别也不曾逾越矜持高雅的严格尺度。在这段关系中,没有主动与被动、猎人与猎物之分。并没有谁刻意地去改变,但两人间的距离自然而然地就消失了。”


婚后仅仅数月,玛丽产下一个女儿,这个孩子就是日后在文学界享有盛名的玛丽·雪莱[13]——珀西·比希·雪莱[14]的孀妇。玛丽却在产后不久就过世了。


我们无法不为玛丽的早逝感到痛惜——她那卓越的才华才刚刚有了用武之地,她那热烈的情感历经曲折痛苦,才刚刚找到休憩之地;而她竟在此时逝去,思及此处怎不令人扼腕叹息!我们情不自禁地揣想,若她不是在乌云密布、压力重重之时离去,若她能够见证之后可能到来的胜利将会有多么地光明和宁谧,那该多好!然而,正是因为她的早逝,我们更要探查这一悲剧发生的缘由。我们会明白:需要改变的,不是个人,而是社会;不是法令,而是公众的观念。


《为女权辩护》的作者,生于1759年4月,卒于1797年9月。


译注:

[1] 埃平森林(Epping Forest),位于伦敦东北方向。

[2] 弗朗西丝·布拉德(Frances Blood),既牧师克莱尔先生(Mr. Clare)的女儿。

[3] 纽因顿-格林(Newington green),位于伦敦北部边界地区。

[4] 理查德·普莱斯(Richard Price, 1723–1791),英国杰出的道德哲学家、财政专家,18世纪启蒙运动中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著有《关于道德的原则性问题的评论(Review of the Principal Questions in Morals)》等几部颇有影响的作品,是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热情支持者。普莱斯是男性团体“合理的新教徒”的领导人之一,他激烈反对基督教关于原罪和永久惩罚的传统观念。身为国教徒的玛丽被这些激进的言论深深吸引,在普莱斯的影响下经常参加他们组织的活动,并在普莱斯家中结识了包括自由出版人约瑟夫·约翰逊(Joseph Johnson)在内的一些其他主要激进派人士。约翰逊后来成为玛丽的主要出版人。

[5] 这里是指玛丽在安葬弗朗西丝时,也像杨格博士一样体会到了宗教偏见带来的困境。杨格博士,全名爱德华·杨格(Edward Young, 1681-1765),英国诗人,剧作家兼文艺评论家。他在几年之内接连经受了失去爱妻、继女和女婿的悲痛,在痛苦中写就了传世诗作《哀怨,或关于生、死、永生的夜思》,简称《夜思录(Night Thoughts)》。他的继女伊丽莎白·李(Elizabeth Lee,即纳西莎)作为一位新教徒,死后无法以传统方式入葬,即杨格博士诗中所言“被群狗享有的慈善拒之门外(Deny'd the charity of ...their dogs enjoy)”。杨格博士于是“怀着虔诚的亵渎偷得一方墓穴(With pious sacrilege a grave I stole)”,将她秘密埋葬在蒙彼利埃。

[6] 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 1729-1797),爱尔兰政治家、作家、演说家、政治理论家和哲学家。他最为后人所知的事迹之一,是其对法国大革命的批判,见于《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他常被视为英美保守主义的奠基者。

[7] 指本书作者于1790年所著的《为男权辩护(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Men)》一书,该书热情地歌颂了法国大革命,令她一举成名。

[8] 即本书。

[9] 吉尔伯特·伊姆利(Gilbert Imlay, 1754-1828),美国商人、作家、外交官。他曾在肯塔基州做土地投机生意,后到美国驻法大使馆工作,著有两本书,是美国最早期的作家之一。

[10] 罗伯斯庇尔(Maximilien François Marie Isidore de Robespierre,1758–1794),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重要领导人物,雅各宾派(Jacobins,参加雅各宾俱乐部的政治团体,成员大多数是小业主,主张激进)政府的实际首脑之一。罗伯斯庇尔恐怖专政,是指1793年9月至1794年7月间,由罗伯斯庇尔领导的雅各宾派在统治法国期间实行恐怖政策,将当政者认为有嫌疑的“反革命者”全都送上断头台,有数千无辜者因此而被残忍杀害。1794年7月,热月政变爆发,罗伯斯庇尔被斩首,雅各宾专政结束。

[11] 阿弗尔(Le Havre),法国著名港口城市,位于塞纳河口,距巴黎约200公里。

[12] 威廉·戈德温(William Godwin, 1756-1836),英国记者、哲学家、小说家。戈德温被认为是功利主义的最早阐释者之一以及无政府主义的提出者之一。他在《政治正义(Political Justice)》一书中,将各种社会问题都归罪于婚姻和财产这一类制度安排。

[13] 玛丽·雪莱(Mary Shelley,原名Mary Wollstonecraft Godwin,1797-1851),英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随笔作家、传记作家及游记作家。她因于1818年创作《弗兰肯斯坦(Frankenstein)》(或译《科学怪人》),而被誉为科幻小说之母。

[14] 珀西·比希·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 1792-1822),著名的英国浪漫主义诗人,被认为是历史上最出色的英语诗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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