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学正在申请期
家长们忙着准备材料提交
苏州各区域申请渠道不一样
有的线上就能办
还有些必须去窗口办理哦
1.持有市区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六个月及以上;
2.申请时,在苏州市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时间:
3月1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
需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分入学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仅截图部分以供参考
👉积分办窗口:在公众号回复【
501
】查看市区积分办联系电话及地址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时,持有本市住宅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含住宅类商品房网签合同及全款增值税发票,下同);
2.申请时,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6个月及以上;
3.申请时,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12个月以内累计缴费满6个月。
时间:
4月10日至4月30日17时
网址:
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点击“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窗口
按《招生入学填报手册(新市民)》提示分区镇、分学段进入系统,准确填写拟入读学校以及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录入相关附件
窗口初审:
4月10日至4月30日17时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提交至所在地区镇积分入学窗口。窗口初步审核后,退还原件,复印件与“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一起存档,实行一人一档。
图源:摄图网_400426247
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新市民已登记个人信息并办理居住证,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新市民积分服务范围。
时间:
3月1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
各区镇新市民服务窗口
1、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小班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
新市民子女必须符合以下年龄规定
:幼儿园小班招收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小学一年级招收6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未接受过小学教育的儿童(以未获得全国学籍号为准),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未取得初中学籍)。已获得起始年级学籍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时隐瞒学籍信息而被受理的视作无效。
2、租赁房屋居住和集宿居住的新市民,参加积分管理时,
其所住出租房屋和集宿区均须符合备案要求
。
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5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不同人群申请要求:
➡
租赁房屋居住或集宿居住的
新市民可下载“看常熟”APP,登录“新市民积分入学”填写基本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按镇(街道)开放学校填报志愿;也可到居住地的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
➡
有自有产权房而不符合以房入学要求的
新市民,必须到房产所在地的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
➡
有儿童申请一年级但已超龄
的新市民,必须到居住地的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时,在太仓市社保处于缴费状态,累计缴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申报时,在太仓市社保处于缴费状态,现居住地为太仓市,以江苏省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为准。
时间:
3月1日至5月15日
申请途径:
通过太e办、太融e的“积分入学”模块或者到便(为)民服务中心积分窗口(节假日除外)提出子女入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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