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法律评论》是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学术集刊,创立于2006年,至今已出刊10卷。现任主编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教授。本刊旨在聚天下灼见精论,成弘扬法律文化和匡扶社会正义之风。注重对国内现实法治问题的研究,同时关注域外法律变动及法学研究的最新发展,积极推动中国法学研究与实践的结合。
《京师法律评论》第11卷将以“民法总则、法典编纂与中国法律体系的完善”为研讨主题。《民法总则》已经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将于2017年10年1日正式施行,作为民事基本法律,这既是民法典编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与其他部门法有密切的联系,对完善中国的法律体系,提炼中国的法律智慧有重要作用。本刊面向法学研究者、立法、司法等机关工作人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法学院优秀学子诚征包括且不限以下主题的稿件:
(1)中国民事立法的历程、中国民法典编纂的不同思路;
(2)民法典与法典编纂的比较法研究;
(3)民法总则立法的过程与思路、民法总则立法过程中的重要争论主题;
(4)民法总则与宪法、刑法、经济法、环境法、诉讼法等各部门法律的关系;
(5)民法总则与民商法诸分则的关系;
(6)民法总则与中国法律体系的完善、中国的法治建设与中国法学理论的创新;
(7)民法总则立法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
(8)中国民事立法的本土制度资源;
(9)有关民法总则的其他问题……
本卷还将继续开设学科专论(10000-25000)、学术论评(6000-12000)、判例评析(6000-12000)、域外法音(8000-20000)、青年文苑(8000-20000)、随笔散论(3000-8000)等栏目。现向法学研究者、法律从业者及法律学子诚征稿件。
论文中的注释与体例,请遵照以下要求:
1. 投稿须知
(1)作者名字后加*脚注,注明作者所在单位、职称(职务)、学位。文后另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2)除随笔散论外,投稿文章附上中英文标题、不超过300字的摘要和3-5个关键词。摘要应全面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明确反映作者的主要观点,不能仅仅笼统地介绍论文的思路和结构。避免使用“本文主张”、“笔者认为”等评价方式。关键词应为反映论文核心内容的专业术语,关键词之间用空格相隔。
(3)文章尽量控制在所投栏目的字数要求之内,特优稿件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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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同意《京师法律评论》编辑部在不改变稿件基本观点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在刊发前对稿件进行加工修改。
请作者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文稿发送至以下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马剑银,电话010-58802540。收稿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作者在投寄稿件后二个月内未接到用稿通知的,可改投他刊。
2. 编辑规范
我刊实行单一注释制度,所有引证、参考、注释的内容均用脚注的形式体现,作者不需提供参考文献(符合中国法制出版社的注释体例要求)。
(1)一般编辑规范
①脚注须用WORD文档自动生成功能添加,以①,②,③每页单独计数。
②引用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的,须依次列出作者姓名、文献名(书名,引用论文集的,还应有所引篇名及其所属论文集名)、页码、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
③引用期刊文章的,须依次列明作者姓名、文献名(文章题名)、发表刊名、年、期(卷)。
④引用报纸文章的,须依次列明作者姓名、文献名(文章题名)、发表的报纸名、出版日期。
⑤外文类文献,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⑥引用电子文献的,须依次列明作者姓名、文章名、文章互联网地址、最后访问时间。
⑦非引用原文者,文献前加“参见”。
(2)注释举例
①引用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类
陈晓宁主编:《广播电视媒体政策法规研究》,459页,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尹新天:《专利权的保护》,25页,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犯罪人论》,黄风译,232~234页,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②期刊文章类
赵秉志:《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视野中的中国刑事司法》,载《南昌大学学报》,2007(1)。
③报纸文章类
曹海东:《职业商标客》,载《南方周末》,2006-06-01。
④电子文献类
[德]赫尔穆特·沃尔曼:《德国地方自治》,谢立斌译,载“法治政府网”http://fzzfyjy.cupl.edu.cn/info/1225/4405.htm,访问日期:2017-03-13。
《京师法律评论》编辑部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