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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台湾姑娘,我爱你 | 电台

民谣在路上  · 公众号  ·  · 2019-12-04 22:05

正文

民谣在路上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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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歌


导语:

「原来上苍愿意给人极大的美好时,并不会有神奇光芒或是声响,它就是来了。我们汲汲寻求的其他东西,都不过是剎那,远不如那片星空,在人毫无准备时降临,却能如此永久地停驻。从那一刻起,呼吸的时间都被赋予了意义,生命变得那么值得拥有。」



《恋曲1980》


多年前二月的一个傍晚,飞机把我降落在桃园机场。从天空中我可以看到这座承载了很多想象的岛屿,在无边无际的海的尽头浮现出来,山坡、绿树、河流、房屋,一切好像没什么不同,却又是全新的。坐上机场大巴的时候,城市周边的村庄已经淹没在夜色中,闪烁的路灯在我眼前散发着微光,显得神秘而值得期待。

台北不是印象中那种高楼林立的大都市,也没有其他城市那么光鲜气派、等级森严,只有满街轰隆的机车嚷嚷着告诉你:「喂,台北到啦!」它一点儿也不大,还有同学告诉我,其实你可以用双脚慢慢把台北走完。

只要有时间,我倒是很乐意这么做。交流生活平静而孤寂,许多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在这座城市的巷弄中走走停停,看那些墙上挂满补习班广告的旧大楼,那些种下去很久、慢慢变得很高的椰子树,那些曾代表东亚最新西化理想的日据建筑。并对身边举止得体、谈吐礼貌的人们展示我的好奇。

那年我二十一岁,每天早上,亚热带炽烈的阳光照进宿舍的窗户,我醒来时觉得阳光耀眼,天蓝得吓人,空气里充满了香樟树的味道。台湾的春天来得太早,夏天又到的太迟,在这漫无目的的长长的春季里,我有很多时间独处。那些下雨的夜晚,我泡在图书馆,试图通过阅读来重新审视自己的生命,却只能等待明天醒来一次又一次青春期狂郁的躁动。

五月底,我申请延期交流的手续通过,得知自己将继续呆在这里半年的消息。弥漫着温香软玉的椰林大道,咒骂着帝国主义的疯癫教授,都和众声喧哗、昼夜不息的汀州路一起,暂时不会失去了。 也正是在这时,我认识了二十三岁、正在台大念研究所的芳。

《汀州路的春天》

那天我照常走进课堂,啃完早餐的最后一片吐司,发现邻桌坐着一位气质端庄的姑娘。她身着浅黄色T恤,衣服的剪裁显出她纤细的腰身。一件淡绿色的长裙垂到脚边,偶尔见她不安现状地架起腿。她的头发随意披在肩上,看得出距离上次染烫有些时间了。她笑的时候, 天真自然地咧着嘴,显得活泼而动人。

我顺手拿起她桌上的一本书,一本挂满了油画和雕塑的艺术史著作,说:「能借我看一下吗?」她点头。我向来对这些长相类似的老外雕像缺乏辨识力,好在就算对书的内容不甚了解,也能就封面作者之类的做一番议论。

这次,我选择拿出版社说事儿:「噢,原来这是大陆一所大学的出版社,他们在引进西方人文经典上很有作为,你如果对艺术史有兴趣,也可以留意他们的其他译本。」她好像很高兴,谈吐温和地回应了我她对那本书看法,一副对人类的精神食粮充满热情的样子。我也同样充满热情,不过是对她的脸书账号。不幸的是,这样的语境太过纯粹而优雅,我张了张嘴,没好意思问。

那天下课,我找教授讨论完问题,就靠在走廊上看她离开。在我看到她身材修长,皮肤有种天生的浅褐色。她穿着浅绿色长裙的背影令我着迷。初夏中午温热的风扑面而来,伴着不远处海水的潮湿气味。

两天后的另一堂课,我们又遇见了。她剪了短发。我提着计算机想坐到她旁边的座位,她轻轻地让我过去。老师一直没来,教室里也没什么人,我们就聊开了。

她说:「你是大陆来的吧?我本来投了北京清华大学的研究生,已经通知去面试了。后来听说那里太冷,宿舍里也不能洗澡,要去大澡堂才可以。洗完走回来的路上,头发会被冻住,一下就不想去了。」

我说:「那你不能带个吹风机吗?」她楞了一下,不过也没有后悔的样子。

我继续说:「在我唸书的兰州,头发不光会被冻住,还会蒙上细细的一层沙,像涂了爽身粉,特别舒服。」

接下来我又没大没小开了一串玩笑,她有时感到惊讶,有时又露出尴尬的笑容。老师匆匆赶来,而我刚完成一番粗浅的自我介绍,感到意犹未尽。芳后来对我说,那时候她愿意让我坐到身边,是因为我外表清秀,讲话有条理,还能介绍出版社──结果却发现我为人浮夸,喜欢吓人,便讨厌起我来。 所以她认定,我是个外表讨人喜欢,内心无比肤浅的「综艺咖」。

假如当时我就知道她对我是这个印象,或许后来的一切就不会发生了。


《Stray heart》


满学校的杜鹃花都谢了,阳光在中午的时候,改变成北回归线附近特有的垂直角度,去往图书馆的路程因为缺乏树木遮蔽,显得特别漫长——台北的夏天终于义无反顾来了。

我早已厌烦了车水马龙的汀州路,系所里组织了原住民参访活动,仿佛是给困兽的牢笼开了一个小孔,对前往中南部山区的憧憬,象是中古经院哲学里那只想要穿过针眼的骆驼,纯粹得不计代价。

在同样瀰漫着香樟树味道的一个清晨,我和系里的同学在学校门口的广场上等巴士预备出发南投,参观传说中赛德克 巴莱所属的眉溪部落。我正烦恼着长途游览车上应该找谁聊天,芳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和我打招呼:

「嗨,最近好吗?」

原来她也报了名。意外惊喜中,我心想这次是你自投落网被我逮个正着,一定不会放过你了──便很有礼貌邀请她来和我一起坐。

上车后我得知,她并不是我们系所的研究生,因为厌恶自己系里利己主义伸张的风气,她一气之下选了我们这个文学院小系所里整学期的必修课。我当时在读旅美作家高尔泰的《寻找家园》,便给她介绍道:

「他是五六十年代的老右派,在兰州教过哲学,之后又被赶出国门。」

又说起这个经历传奇的美学家,是如何像海明威一样在缺乏母语对话的情况下打磨出灵气飞扬、五彩缤纷的中文。对大陆那个缺乏人性的时代,那种个体生命直接暴露于死亡考验下的生命体验,我想不单单是芳,我也多半不能体会。不过拿来说说并不费力。她听得入神,也讲起了自己正在读的欧丽娟点评红楼梦。

「你最喜欢里面哪个人物?」我问道。

她平静地回答说:「大概是王熙凤吧。她身上有我从未见过的能量,许多事情我总是无法面对,可她却那么得心应手。」

我觉得有趣,黛玉宝钗湘云的同情者我见得多了,坦诚自己喜欢王熙凤,有些少见而毫不矫饰。

她告诉我,她的外婆就是一个完全缺乏处世能力的单纯女人。她自己没什么钱,却总是资助身边的人;她行动不太灵活,为了捡地上的香蕉皮怕别人摔倒,自己还被车撞伤了。她毫无用心地告诉我这些特质是如何影响她,以至于她现在无法理解人事的复杂变化,为将来进入社会的困难感到忧虑。 我觉得她不是那种想要向别人卖弄单纯的女生,竟有点心疼起她来了。

《莉莉安》

游览车一直往南方开了五六个小时,窗外的风景从灰压压的城市带,变成了一望无人的高山溪流,我的心情无比开阔起来。芳的审美品味很优雅,最喜欢的音乐是巴哈的复调;来历史系听课,也没有变得同一般人一样琐碎而八卦,而满怀着崇敬先贤的情怀。

我对她说:

「我在原本学校没有那么爱读书,来了觉得花太多钱,才明白要值回票价。」

我又说:

「我整天在演出,搞了个摇滚乐队,正好有首写给前女友的歌已经编曲录出来了,你可以听听。」

她还没听完就尖叫了出来:

「你是乐队主唱吗?歌写的好青春啊!」

说着就拿出手机留了我的号码。两年以后的我想起这件事,还颇感无奈,扭转我在她心中无比肤浅的「综艺咖」形象,竟然是凭这首写给前女友的歌。讲兰州的风土人情没有用,讲高尔泰的事挖社会主义墻角也没有用,还是摇滚乐在这个没有骨气的年代,比较有感染力。

不过也没办法,那时候的我在她面前,只是一个少不更事的低年级学生;因为来台湾没什么社交活动,只能整天在户外泳池游来游去,变得瘦若龙精、黑若木炭,一开始外表清秀的优点也荡然无存。 于是我就这么轻易地原谅了她的肤浅,正如她那么轻易地原谅了我的一样。

讲话累了,她靠在椅子上休息。她的手放在两个座位的中间,随着车厢的摇晃轻轻触碰着我。她手臂上的肉很柔软,我感觉到异性的体温,震颤了一下,回忆着无数个清晨,那种有力而孤独的感觉,便任由她放在那儿,一直触碰着我。


《Five Hundred Miles》


那天晚上,我们一行人吃了一头原住民兄弟烤的山猪,围着篝火和他们跳舞,结束后,我再一次很有礼貌地邀请芳和我一起去「看星星」。洗完澡,我在景区的停车场等她,她随便套一件运动衫就出来了,头发上还挂着水滴。她说:

「你要去哪里呢?」

我说:

「随便走走便好。」

我们朝没有灯火的黑暗中走去,白天上山的路,此刻已寂寥无人。山区清澈的晚风和无比深沉的夜色吞没了我们,树枝挡住了天空。她过来拉我的手,我轻轻牵住她。她的手因为紧张而有些僵硬,我没有理会,只是一直牵着。走到一片开阔的空地,抬头就是晶莹璀璨的星空。我们在地上躺下来,像电视剧里的那些男女一样,把手背在头后,故作忧郁地默不作声。

「谢谢你带我看到这样的星空,在台北的时候,星星总是那么少。」她说。

我说不会,又讲起在西北的荒漠中看月食的情景。我们坐起来,她的手仍勾着我,我便尝试着抱她,摸着她的脸,吻起她来。她顺着我的动作,没有反抗。我们就这样抱在了一起。

短暂的亲热过后,她突然忧虑起来:

「明天我再见到你的时候,会不会没法像今天一样好好聊天的呀!会尴尬的。」

我说不会,也感到这样的尺度已经够了,看了一会儿星星,我们就会各自回去。

那晚手机里第一次收到她道晚安的简讯,是从未有过的繁体字,文体也和我习惯的不一样,有 点预感到这次的感情,会和以前的有所不同。

《I'm  yours》

回去台北的路上,我们照旧坐在一起,为了怕她害羞,我用一件衬衫盖住我们的手,在里面触摸着她。那种感觉晦涩而甜蜜。

往后的时光,台北就不再是一个人的世界了。她第一次来我宿舍是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我很有礼貌地请她来坐坐,她说:

「你知道吗,那个写《上帝之城》的奥古斯丁还有本书叫《忏悔录》,专门写他年轻时候的风流事。谁叫他年轻呢!」

说完就笑着和我上楼进了房间。

在那个清晨会晒到阳光的窗户边,我们喝完啤酒,就接起吻来。她轻轻问我说:

「你有保险套吗?」

我愣了一下,马上下楼去买。

上来的时候她准备走,说:

「你小孩子,误会我啦。我就是问问你而已,我要走了。」

我没有放过她,把她弄到床上,帮她把衣服脱完。她喝了酒,淡淡的红晕从浅褐色的皮肤里透出来,乳房小巧而饱满,身材十分修长。

那时我们的关系还没有确立,常会在周五下课后一起吃饭,逛二手书店,再看一场漫无目的的电影。学校的旁边有一片都市更新计划没有铲平的住宅,后来改建成了满是穷困艺术家的文创园区,我们带着啤酒走到高处,看见新店溪的水从丑陋的高架桥下缓缓流过,吹着风,让嘴里塞满小麦的香味。我们在曲折的坡道上热吻,我把她靠在墙壁上,手中的啤酒撒了一地,香气和泡沫一起在白天被太阳晒得炽热的地面上滚动。

《Song F》

那是一种两个人之间尚不熟悉的暧昧情感,因为陌生带来的刺激令人心醉神迷,正如微凉的初夏深夜,我骑着一辆嘎吱响的老旧自行车,载着她在空空的校园里行走时,会因为爱情的不确定感而感到战栗一样。漫长的椰林大道,喧哗的汀州路,愤怒的老教授,这些我刚刚独自审视过的生命场景里,又多了一个姑娘。

一放假,我们就一起坐火车去花莲看海。七星潭的水和天空蓝成一片,我们在海滩上捡石头,体验着冰冷的海水冲过下半身。她说:

「和你在一起的感觉,如同朝闻道,夕死可矣。」

我说:

「不知道你闻了什么道,反正我只想闻你身上的味道。」

后来她在给我的信里这样回忆我们爱情的开始:

「原来上苍愿意给人极大的美好时,并不会有神奇光芒或是声响,它就是来了。我们汲汲寻求的其他东西,都不过是剎那,远不如那片星空,在人毫无准备时降临,却能如此永久地停驻。从那一刻起,呼吸的时间都被赋予了意义,生命变得那么值得拥有。」

《Vincent》

暑假的时候,芳在学校体育馆当工读生,我常去那里陪她。到了晚上,我们在空无一人的户外泳池里一起游泳。我带她一起去看塔可夫斯基的电影,一起去听民谣歌手周云蓬的演唱会,最后一起回了趟大陆。半个月时间里,坐火车从厦门到了北京,从北京到了西安,从西安到了兰州。干燥的北方荒凉而壮阔,长城、华山、黄河这些景观,一下就从台湾人的课本里跳到了她眼前。

我确信她就是我一直想要找的那个人,维持我们的关系,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在未来变得可以预见,困难变得如此具体的时候,分离就成为了难以回避的忧伤。我学了一肚子现代性、社会主义、民族国家的理论回去,却只能把她一个人留在台北。

还记得我二十一岁生日那天,芳二十三岁。那是八月的一个夜晚,我们一起骑车穿过台北城,到大稻埕码头看烟火表演。新店溪一刻不停地淌着,如同我们稍纵即逝的青春。入夜十二点以后,城市中央仍然没有褪去繁华,你很难想象如此光鲜亮丽的声色场,能够接连不断地上演。我对这里不陌生了,却从未觉得那么遥远。我问身后的芳:

「这到底是哪儿呀?」

她有些骄傲地回答我说:

「这就是台北啊!」

原来这就是台北。未来永远都是这么神秘而值得期待,短暂的离别在它面前,或许真的不算什么。山坡、绿树、河流、房屋,这座承载了许多想象的岛屿,我就是从这里认识了它的全部。从台北城内的一情一景,到青春之外的一笔一划,在它炽热而律动的脉搏里,我愿以此向它袒露我光明的隐私。

《不会说话的爱情》


图片说明

台湾大学椰林大道 2013.10 罗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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