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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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
在这张《产妇信息单》上记者看到,朱先生身份证尾号的“32”写成了“22”,而妻子张凤荷身份证尾号的“22”则写成了“32”,甚至连名字中的“凤”都被错写成了“洪”。
“温州话里‘凤’和‘洪’读音相同,我平时都用温州话叫妻子名字,平时也没什么机会写她的名字,在慌忙中不小心写错。”朱先生解释。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号码的相关规定,倒数第二位号码男性为奇数,女性为偶数。由此可见,当初父母登记栏中的这两个人根本就不存在。
(当年的产妇信息单)
户籍民警告诉朱先生,根据今年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自9月1日起,14类证明不开具,里面特别注明“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也就是说,派出所无法开这样的证明。
当朱先生要求民警根据亲子鉴定给孩子落户时,遭到了拒绝,民警说落户只认出生证明。
就这样,朱先生来回奔波4个多月还是一点头绪都没有。“我想办法让女儿先进了一所私立幼儿园,多花钱倒是小事,我怕耽误她将来上小学,没有户口,什么都没法做。”朱先生说。
温州市人民医院医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朱先生登记的信息中,从人名到身份证都不对,而且还拖了这么长时间才来办理出生证明,如果孩子父母的名字跟登记信息中的对得上,那拿亲子鉴定来补办手续倒还有可能。
这名负责人说,随着二胎人数的增加,类似的情况已经出现过不止一次,但这些父母都无法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
虽说此事的主要责任在于朱先生,但我们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为他想想办法,毕竟孩子是无辜的。觉得有理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