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核准任允(LIM YOON)韩国DB损害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的任职资格。
牟晋京获批任大地财险董秘和总助
12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核准牟晋京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公开资料显示,牟晋京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助理研究员。历任东华大学党委宣传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东华大学新闻中心副主任(正科级);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主管、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重客业务部总经理、泉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福建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行保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中国金融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邱冉获批任太平再保险副总
12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核准邱冉太平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公开资料显示,邱冉,本科学历,于2024年10月担任太平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太平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阴舒龙获批任汇友相互保险社副总
12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核准阴舒龙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公开资料显示,阴舒龙,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财产保险、平安人寿保险、平安养老保险、平安银行。自2024年10月起经核准担任汇友相互保险社副总经理。
陈龙清获批任人保再保险副总
12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核准陈龙清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公开资料显示,陈龙清,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先后任职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丁珂珂获批任平安财险副总
12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核准丁珂珂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公开资料显示,丁珂珂1975年5月生,丁珂珂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保险专业,获学士学位。自1997年5月加入平安,曾任平安产险总部渠道管理部负责人、平安产险总部个人客户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平安产险总部线上客户平台团队总经理、平安产险总经理助理。
于怀强获批任人保寿险副总
12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核准于怀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公开资料显示,于怀强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人保寿险副总裁、党委委员、首席风险官兼工会委员会主席。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部副主任科员,办公室秘书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保控股公司)股权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股权管理处处长、议案审理处处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业务管理部/精算部总经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省分公司总经理级)、党委副书记,山西省分公司副总经理(省分公司总经理级)、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
陈泽伟获批任太平人寿总助、财务负责人
12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核准陈泽伟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孙辉获批任太平养老总助
12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核准孙辉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赵津获批任平安人寿总助
12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核准赵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姜华获批任平安财险总助
12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核准姜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韩军获批任大家财险审计责任人
12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核准韩军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审计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李立松获批任太平再保险财务负责人
12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核准李立松太平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陈巍出任中国太保合规负责人
12月5日,中国太保发布公告表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已核准陈巍担任中国太保合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公开资料显示,陈巍,1967年4月出生,曾任中国太保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太保香港董事兼总经理,中国太保战略企划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太保寿险董事会秘书,太保资产监事长,中国太保审计总监、审计责任人、总审计师等。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风险处置与法律事务部原总监、原安邦保险集团接管工作组副组长符飞涉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日前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符飞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追缴被告人符飞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四百五十六万八千六百五十四元,追缴后依法予以没收。随案移送人民币五千五百三十一万元,依法予以没收。在案查封、冻结款物,依法处理。据了解,符飞将提出上诉。符飞生于1971年,海南海口人,从2008年9月至今在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任职将近15年,曾担任过风险管理部员工、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监和风险处置与法律事务部总监,2021年8月以后,降为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员工。2018年2月23日,原保监会依法会同人民银行、原银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有关部门成立接管工作组,对安邦集团实施全面接管,符飞作为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人员参与接管工作,担任安邦集团接管工作组副组长。2020年2月,原银保监会依法对安邦集团结束接管。原银保监会通过剥离安邦集团非涉案涉诉资产,批准设立大家保险集团等方式,切实化解安邦集团风险。2021年7月,远洋集团公告称,由于需要更多时间专注处理其他业务,符飞辞任该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及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职务。2022年6月16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原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符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北京市监委指定管辖,昌平区监委对其监察调查。2023年1月11日,原银保监会官网发文称符飞被“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