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德州市交通运输局官微发布了德州出租车行业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第八期),文章重点介绍了非法营运行为曝光台和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曝光台的相关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非法营运行为曝光
文章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5起非法营运行为,包括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
关键观点2: 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曝光
文章曝光了近期查处的两起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包括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收费和在机场、火车站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
关键观点3: 其他信息
文章还提到了往期内容回顾,以及一些其他信息,如微信群里发了一句话导致田某被拘、产假延长至一年等。
正文
德州市交通运输局官微发布
德州出租车行业
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第八期)
具体如下
↓↓↓
为进一步加大对无证非法营运“黑出租”“黑网约车”的打击力度,确保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的稳定健康有序发展,现对近期查处的25起非法营运行为通报如下:
鲁ND557*9
2024年11月24日,驾驶员库某涛驾驶车辆鲁ND557*9在德州市高铁东站一楼通道招揽一名乘客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驾乘双方商议车费为25元,行驶一百米被执法人员检查。该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显示,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经调查,认定库某涛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已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2024年12月19日,驾驶员师某庆驾驶车辆鲁NU02*J载两名乘客从宁津县如家酒店到德州市天衢购物中心,驾乘双方通过电话联系并商议车费为100元,乘客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即将到达德州市天衢购物中心时,乘客将目的地更改为德州市高铁东站,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车费30元。该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显示,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转非。经调查,认定师某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已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为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重点整治出租汽车行业中出现的绕路、拒载、议价、甩客、乱收费等违法行为,近期,查处违法行为2起,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鲁NT21*8
2024年11月3日,驾驶员张某明驾驶巡游出租汽车鲁NT21*8从德州市高铁东站出租车待租区载一名乘客到永锋百合新城,后被群众举报违规收取车费。经调查,情况属实,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已责令改正,并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该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信用中国(山东德州)”,并记入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
鲁NT14*9
2024年12月12日,驾驶员高某华驾驶车辆鲁NT14*9在德州市高铁东站二楼进站口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责令改正,并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该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信用中国(山东德州)”,并记入质量信誉考核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