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迈克尔·麦尔的经历跟何伟有些相似,都是随美国和平队志愿者来到中国支教,然后在北京定居,成为中国人民的老朋友,并写下不少记录中国社会变迁的非虚构作品,比如关于北京胡同变迁的《再会,老北京》。2010年到2012年,他居住在妻子的家乡:吉林市大荒地村,以这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典型为核心,记录下东北百年来的起落浮沉
东北的农场上,天气就是第四个维度。红旗路上仿佛带着冰碴的风割着我的双颊。前方远处有什么东西越来越近,突突地响着,还冒着烟,好像一架被打下来的双翼飞机。哦,原来是辆三轮拖拉机。开拖拉机的戴着一副过于宽大的墨镜和白色棉质的医用口罩,我根本看不清他的脸。再加上一顶有毛边的解放军帽子,更没法辨认了。帽子的边缘结了一层黑色的冰,帽耳还在风中有节奏地上下翻飞。司机按了一下喇叭,响亮清越,仿佛都能听得到拖拉机的电池消耗了多少能量。司机按得更起劲了。在中国的乡村有条不成文的规律,周围越安静,人们发出的噪声就越大。
司机刹车,拖拉机摇摇晃晃地停下了,仿佛在冷风中跺脚取暖。我根本不知道帽子下面、墨镜后头的是谁。厚厚的口罩后面传来东北味浓重的问话:“干哈么呢你?”
我在干什么?“我在走路啊。”
司机是典型的东北人,方言说得跟唱歌似的,他继续问:“谁家滴哈?”
在这个地方,“你是谁家的”是句标准的问候,对外国人也不例外。和中国其他地方问“吃了吗”“你从哪个国家来”不太一样。
“关家。”我说了房东的姓。
“对嘞!”司机大笑起来。“上车吧!”他发动了拖拉机,车子跟上了心脏除颤器似的抖了起来。
我把头藏在司机的肩膀后面避寒。他驾着拖拉机突突突一路往北跑了将近两公里,转了个弯,出了红旗路,来到一些砖石盖的平房之中。他在最后一间那里停下,窗口透着微黄的灯光,烟囱里升起袅袅炊烟。我的家还要再往北将近两公里。但今晚是每周固定的“约会”,要跟我在大荒地村最亲密的朋友吃饭。
我感谢了这位不认识的司机。他坚决不要钱。不过我清楚,总有一天他会跑来跟我亮明身份,我也就能给他帮个什么忙,报了今天的恩。我推开从不上锁的前门,在门厅里跺掉牛仔裤上的雪,接着打开通往主卧室的门,熟门熟路地上了炕。房间里飘着一股烤制谷物的香味,就好像坐在刚出炉的面包上。跨入这个家的门槛,总是让我觉得亲切又愉快。
炕的旁边是一张圆桌,上面摆满了热气腾腾的丰盛饭菜,有回锅肉、炸蘑菇、蒜蓉野菜。每家每户的窗子几乎都有墙那么大,包着塑料纸,隔热防风。用来蒸饭的米就来自窗外的一亩三分地。做这些饭菜的大铁锅嵌在一个水泥灶里,生火也是用稻草秸秆。
“麦尔,”一家之主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三舅,”我也点了个头。我们不讲什么客套,不会寒暄什么“一定很冷吧”“吃了吗”“你穿得太少啦”“多吃点”“抽根烟”“喝点茶”“冬天了,外面冷,多穿点”“喝点酒”“你看起来好冷啊”“吃吃吃,多吃点”之类的。这种熟悉和随意,给我家的感觉。
“我做了饭,”他说,“今晚就我俩。其他人都去——”这里他就要说某人的家,可能是四表哥,可能是二外甥,或者其他什么亲戚,反正我得画个详细的图表才搞得清楚。把任何中国的大家庭画成一棵树,每个分枝上的称呼都能表明你来自哪一边,排行老几。英语里我们就笼统地喊阿姨,但在中国,就可能是大伯母(爸爸最年长的哥哥的老婆)。一个人的表亲,也要分各种各样,可能是二表弟(妈妈妹妹的二儿子)。三舅,就是妈妈那边排行老三的叔叔。
我知道他姓什么,但一直叫他三舅。这个66岁的男人有着红润的双颊,仿佛不会变老,身体反而越来越硬朗了,就像红旗路两旁的水曲柳。他还用牙齿撬开啤酒瓶盖,随随便便就扛起二十几公斤的种子,徒手在地里除草,深深弯下腰去施肥。他抽的烟牌子是长白山,得名于这个省和朝鲜交界处的那座山,峰顶终年积雪。顾名思义,就是永远白色的山。不过,抽着以这座山命名的烟,只能看到青黑的烟圈。
“你们那边儿该过圣诞节了,是不?”
“还有两天。”我回答。
“今晚我媳妇儿不在,”他好像下了什么决心似的说,“咱俩好好喝两瓶儿。”
三舅给两个饭碗倒满了“雪花”啤酒。把自己碗里的一饮而尽之后,他又从一个塑料罐子里倒了点烈酒,自顾自地大声啜饮。他没给我倒,大概想起了上次一起喝高粱酒的情景。
七年前,我第一次踏足大荒地村。那时候我孤身一人,是为《国家地理》采写东北历史的。我从省会长春出发,坐一辆满是脚臭味的大巴往东行进了两小时。司机停在两车道的路边,看着挡风玻璃外黑沉沉的夜幕,问我:“你真在这儿下,确定?”
大巴开走以后,我独自站在零下的天气里,后悔自己莽撞冲动的决定。没有出租车能让我逃离,也没有饺子馆或店铺什么的好进去等。甚至连一星半盏的路灯都没有。只有一块大概牛犊子那么高的花岗岩牌子,用冷冰冰的汉字标明,我进入了大荒地村的地界。
我冻得上牙齿和下牙齿直打架,在满天繁星的陪伴下沿着红旗路北上。白雪覆盖的田野上,北斗七星仿佛触手可及。四下一片寂静,只能听到我粗重的喘息。烧稻草秸秆的味道从不知谁家的烟囱里飘出来。三舅拿着一个手电筒,等在路边。他把我领到自己家里,桌上摆满热气腾腾的饭菜,房间里坐着很多人,他们都向我举杯欢迎。
“我搬到这儿来怎么样?”高度酒一杯接一杯,酒酣耳热的我问道。
“你住在北京啊!”他说。“谁不想住那个地儿啊。没人愿意搬到这儿来。”
但是我可以啊,我暗想,没有再提。
晚饭后,三舅和我并排躺在炕上。我们俩一起睡了一夜,身子僵得跟木乃伊似的。一整夜,我都做着搬来东北住的梦。但我住在北京,住在首都最古老的地区,和好几个中国家庭分享一个四合院。那里没有暖气,没有热水,也没有厕所。北京正在拆迁旧城中心传统的老胡同,在胡同完全消失之前,我希望能进去实地体验一番,不想像游客、外国学生和记者(不过,我倒是依次都拥有过这些身份)一样走马观花,看一眼就过了。两年来,我在胡同里的小学教英语,还带了一些老年学生,这让我每天有点事情干,也在社区里得到了认可。胡同里的生活可不像明信片上那么美好和浪漫,贫穷从来都不是什么值得展示的事情。我在胡同里见证的很多东西,都和东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系在家养鸽子腿上的竹哨子,每天下午都在头顶的天空忧伤地回旋;比如名字里带有“旗”字的胡同,是满洲的军队划分单位;比如裁缝店里手缝的旗袍;再比如我一个老邻居的电视里每天从早到晚咿咿呀呀唱着的京剧。
那些年,大荒地村是我心中的备用居住地。在现代中国的故事中,主角是首都和沿海城市。看那些闪闪发光的城市!那些新城!那些主办奥运会的城市!那些拥堵不堪、阶级分明、过度拥挤的城市!大多数外国驻华记者都居住在城市,中国的作家也一直将写作重心放在都市生活和城市知识分子方面。有一些现代中国学者认为,美国作家赛珍珠1931年出版的小说《大地》,应该归入中国文学一栏,填补这方面的空白。
我也写了很多关于中国城市变迁的东西,而现在关心的,是另一个世界的生活。光是看看从农村来到城市的流动人口数量,我眼前就出现大片荒芜的土地,农民们毅然决然甩掉手里的镰刀,跳上一辆路过的大巴,绝尘而去,再不回头。我想象着空空如也的房间,电视开着,闪着微弱的光;门口走过的奶牛哞哞直叫,听起来那么悲伤,她们的乳房里胀满了奶水,挤奶的人却不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