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s
来源:健识局(jianshiju01)
全文1718字,4分钟揭示“神药”危机
针对丁香园携一众眼科医生的猛烈质疑,上市药企—莎普爱思今日紧急回应。
今天(12月3日),莎普爱思发布公告,就昨天丁香医生发表《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斥责该公司主打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对白内障防治无效且通过广告误导公众一事做出正式回应。
关于广受诟病的洗脑视频广告,莎普爱思这样回应↓
即,广告已经获得相关食药监管部门审批、备案,且符合《中华眼科学》对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症状的描述:模糊、重影、黑影等,属合法广告。
针对业界对莎普爱思(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疗效,莎普爱思药业则表示,产品已经过三期临床试验,总有效率73.73%,证明了其对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效用,是一种安全有效的新型抗白内障新药。已于1998年底取得国家药监局新药转正式生产批件。
此外,莎普爱思药业还就广告费用高,而研发费用低的问题做出回应,甚至不惜拿出其他企业的情况作为对比和佐证。
在广告投入方面↓
莎普爱思情况
同行业其他企业情况
莎普爱思解释说:广告费用,虽与同行相比较高,但只是为了弥补公司产品品种单一。
在研发投入方面↓
莎普爱思情况
同行业其他企业情况
莎普爱思认为,相比同行,自己的研发投入合理。因为公司研发的产品周期长,是持续投入,要依据公司研发的进展逐步投入。且研发费用的投入是依据公司研发产品及实际情况投入。
分析人士认为,虽然莎普爱思药业反应敏捷,迅速做出回应,但其内容恐怕仍难以让业内人士信服。
危机突现
莎普爱思被质疑“坑骗”中国老人
昨天(12月2日),丁香医生发表《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瞬间引爆行业对“神药”莎普爱思的声讨。
业内人士指出,OTC销量第一品牌、“抗白内障神药”莎普爱思滴眼液,对白内障并没有治疗,甚至延迟发展的作用。该产品,通过洗脑式广告营销,年销7.5亿元,实际是“坑”人的产品。
我国60岁以上人群中,白内障发病率为65%,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任其发展可至失明,在我国眼病致盲的原因中,白内障高居首位达47%。
目前全世界范围内治疗白内障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手术。而莎普爱思根本不具备,广告中暗示的,对白内障的“神奇疗效”,是对患者的误导,贻害不浅。
相关书籍、指南都可做为支撑↓
多位临床医生也提供了相应的分析和例证。
东方医院眼科主任崔红平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眼科主任医师李灿教授
复旦大学附属耳鼻喉科卢弈教授
眼科专家崔红平还提供了患者实例↓
随后,各地医生也表示了赞同,特别是崔红平医生所在的东方医院。
成功营销
魔性洗脑成就7.5亿市场
莎普爱思主要成分为苄达赖氨酸,1997年上市,最初以处方药身份在医院推广,由于医生不买账,未达到预期效果。
2004年,国家药监局批准莎普爱思转换为OTC药物,脱离医生束缚,直接面向公众宣传。
与脑白金类似,莎普爱思采用魔性洗脑广告营销,效果显著,一时间老幼妇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甚至成了产品营销策略的成功案例↓
从莎普爱思的财报看,更是硕果累累。
2016年,仅莎普爱思滴眼液一个品种的收益就达到7.5亿元。
质疑难消
矛头指向药品上市后再评价
虽然莎普爱思药业危机公关意识很强,反应也算迅速,但业界却并不买账。
马上有业界人士指出:莎普爱思滴眼液的II期药物临床试验是在1995年完成,III期药物临床试验是在1998年完成,而食药监局是在1998年由国务院牵头才开始组建的,所以批准莎普爱思滴眼液生产上市的是当时卫生部的药政部门,与现在的国家药品监管部门(SFDA)无关。
业内人士甚至找出了1998年苄达赖氨酸滴眼剂多中心研究组在《中国眼耳鼻喉科杂志》(第3卷第2期)发布的相关临床试验结果,其中明确指出了该项临床试验的局限性,包括当时的条件限制等。
从板蓝根,到冬虫夏草,再到莎普爱思滴眼液,随着医药信息的普及、监管力度加强,越来越多的“神药”,陆续走下“神坛”。
其中的关键点,还是药品的有效性。分析人士指出,只有通过上市后再评价,所谓“神药”才能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那才是真正的澄清。
同时,也有法律界人士提出OTC广告存在合法性的质疑。从宋丹丹的优卡丹,到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明星代言OTC广告的风险早有前车之鉴;而病毒式的营销模式,则揭示了OTC广告本身的风险。
继处方药合规推广之后,OTC如何合规推广,也成为医药行业不可回避的问题和挑战。
编辑:Shirley
-转载原创联系-
健识局小编 微信|wxl9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