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近日获悉,11月4日,深圳市法制办将举行一场网络预约车微信立法听证会,邀请6名网约车企业代表、6名巡游车企业代表和80名市民代表参加。
“通知在深圳市法制办微信公号发出后十分钟,就已有200多人报名。”深圳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说。她还表示,“听证会的内容也将向社会公开。”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听证会的议题除了备受争议的网约车司机、车辆的准入条件,还包括“已在我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和车辆过渡安排政策”。
无独有偶,11月1日实施的杭州细则也规定了4个月的过渡期。这让人产生遐想,对网约车严苛准入的地方细则是否有松动的可能。
但南京市一名网约车企业负责人11月1日告诉记者,“预计南京细则在落地后,也会同杭州一样设置缓冲期,一般也是3-4个月,这主要是给从业车辆、人员、企业办理营运资质的时间。”
南京市细则已经结束征求意见,意见稿同样设置了严苛的网约车准入条件。南京卓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殷浩告诉记者,南京市十几家汽车租赁公司的约3000辆车,占据了南京市网约车运力的30%,但有95%的车辆不符合细则标准。
“有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全部50多辆车全不达标,几百万投资可能就此打了水漂。”殷浩11月1日告诉记者。
为此,殷浩希望南京市细则设置两年左右的过渡期,让汽车租赁公司和个体专职网约车司机在过渡期内收回车辆成本,慢慢退出市场。
“目前杭州细则设置的4个月过渡期,跟我们提出的给存量车留足消化采购成本的过渡期是两个概念。”他说。
设置过渡期最早来自2015年11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律与发展研究基地与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对交通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时的建议。
两所学术机构建议确定为期三年的改革过渡期,制定可行的改革时间表,但目的是“让传统出租车企业有时间进行改制转型”、“推动出租车司机在过渡期及时转型、自主择业。”
“我们希望地方细则设置的过渡期更长一些,也不应是为现有网约车退出设置缓冲,而是为地方治理进入设置缓冲,避免政府部门乱作为,更好地规范网约车发展。”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吴飞11月1日告诉记者。
(编辑:陈洁,如有建议意见请联系:[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