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保哥和八姐
瞎说什么保险大实话,欠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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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房子

保哥和八姐  · 公众号  ·  · 2024-04-09 17:15

正文

看到一个八卦:

岳父母,在女儿去世后,要求分割小两口名下的房子。

关键这套房,不是小两口买的,而是亲家留给小两口的。

但无论是公婆两口子,还是刚去世的妻子,都没有留下遗嘱。

两次都是法定继承,所以岳父母当然也有权继承该房产。

最终法院判决,丈夫继承28%,岳父、岳母和孩子各继承24%。

1、
新闻一出,很多人都替丈夫喊冤。

但我觉得,岳父母打算怎么处理继承来的财产,才是问题的关键。

如果岳父母像樊胜美她妈似的,扭脸把钱给了小舅子, 那真是挨千刀的。

但如果二老只想做个“人头”,帮外孙多保住些财产,那一点毛病没有。

毕竟女儿去世,女婿再婚再育,是大概率事件。

等女婿成了别人家女婿,外孙的爸爸成了别人家孩子的爸爸。

这个家里还有多少钱,会留给自家的外孙,就是问题了。


岳父母老两口儿到底是怎么想的,我也无从考证。

但他们的女儿,肯定是最了解自己父母的。

如果她能留下遗嘱,所有事情就都简单了。

都2024年了,大家真的应该人手一份遗嘱。

写个遗嘱,顶多是不吉利。

不写遗嘱,钱要被“别人”侵吞了。

那我还不得变成厉鬼,上来找他算账?


2、
还有个东西,和遗嘱有些类似,就是婚前财产协议。

我个人觉得,出于对感情负责的角度,所有夫妻领证前最好都签署一份婚钱财产协议。

有幸白头偕老,这玩意儿就是废纸一张;

万一各奔东西,咱亲夫妻明算账,谁也别受损失。


如果能接受,还可以对婚姻财产制进行约定。

像我身边有很多夫妻,虽然没有这个协议,但都是这样执行的。

比如,老张和老张媳妇。

两个人每月发工资后,会把收入到70%放入家庭账户,剩余30%自由支配。

这70%的钱,除了负责家庭日常开销外,就攒到家庭账户里。

但这个家庭账户,并不是只有一个,而是两个人名下各有一个。

两口子攒的第一个20万,存在妻子名下;

第二个20万,存在丈夫名下;

第三个20年,再存到妻子名下;

依此类推

这样,两个人明显都会有家庭资产, 心里不慌。

同时,各自还都享有一些自主独立权。

平等且独立,挺好。


3、
说会文章开头的八卦。

我猜这样的结果,肯定不是男方父母想看到的。

换做是我,辛苦搞钱大半辈子,最后都给了“外人”,我当然不愿意了。

我宁愿少搞一些钱,也要都留给了我最想留给的那些人。

所以说,理财最重要的,从来不是把10块,变成100块。

而是要留对了人。

为了实现这个终极目的,我可能需要立遗嘱、婚前财产协议等等。

同时,我也可以利用一些金融产品,来实现。

比如家族信托、 储蓄险等。


按照现在监管的规定,储蓄险的收益也就只有3%左右。

这个收益,说高不高,说低不低,但绝对没有到让人惊艳、欲罢不能的程度。

但储蓄险最重要的价值, 不是为你赚多少钱,而是锁定财产权

像养老金,就是把这个财产权锁定在你自己身上,只有你活着才能领钱,并且只能你来领钱。

像增额寿,也是锁定了你对这笔资金的控制权和所有权。

你做投保人,孩子做被保险人,你做受益人。

孩子将来的婚姻、债务都不影响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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