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会计雅苑
会计雅苑致力于打造最具魅力的会计网络交流平台。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会计雅苑

新租赁准则涉及的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及列报

会计雅苑  · 公众号  ·  · 2023-07-21 22:51

正文

版权声明

会计雅苑-会计审计资讯平台。本文来自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由会计雅苑收集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2021年5月7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IAS 12)进行了修订。财政部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方式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并且于2023年4月4日发布了《所得税准则应用案例——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豁免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应用案例”)。

一、实务中常见的租赁开始日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不等的情况下,租赁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

存在初始直接费用的租赁业务

应用案例以承租人为例,由于存在初始直接费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不相等。应用案例中,租赁负债及按照与租赁负债等额确认的使用权资产部分,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均满足递延所得税确认条件,因此应当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而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应用案例单独考虑其税会差异以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

存在预付租金的租赁业务

如果存在预付租金,可以采用应用案例类似的分析思路,租赁负债及按照与租赁负债等额确认的使用权资产部分,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而计入使用权资产的预付租金,一般情况下税法上预付租金可以在未来租赁期限内均匀税前扣除,此时预付租金的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金额并不相等。
实务中对于存在预付租金的租赁递延所得税还存在另外一种会计处理:会计上的使用权资产在税法上并不被承认,计税基础为零,按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即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金额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租赁负债在税法上并不被承认,计税基础为零,税法承认预付租金作为一项资产,但账面价值为零,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租赁负债账面价值和预付租金金额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上述两种会计处理对于所得税费用影响相同,但是对于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有所差异。

二、企业预计未来在税法上长期亏损的情况下,租赁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