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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容熊孩子?后果可能是保险不赔!

银保监微课堂  · 公众号  ·  · 2018-09-15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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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话题说保险


熊孩子都有坑娃的爹

近日在广东东莞沙田一个路口,一个小女孩从一辆正在路口等绿灯的车辆的车顶天窗,爬了出来,到车顶玩耍。这惊险一幕吓坏了后方车上的人,


话说我们见惯了熊孩子坑爹,但是任意让娃娃在车来人往的大马路上爬车登高,这是实力坑娃啊。


作为这么有社会责任感的点评哥,我要从保险的角度说一说:对娃娃爬车不管不顾的糙爹们,这样做不行!



划重点:若发生事故,涉及什么险种?





在这个场景中,如果发生了重大风险导致孩子死亡、全残的情况,人寿保险是需要承担理赔责任的,如果就医医疗保险也需要承担责任,这里就不多做讨论了,比较有争议的是意外险和责任险的相关险种。





划重点,我们要从以下四类险种来讨论:


1.如果发生事故意外险赔不赔?

2.如果发生事故交通意外险责任 赔不赔

3.如果发生事故车上人员责任险 赔不赔

4.如果因第三方发生事故怎么办?



如果发生事故意外险赔不赔?

让我们来看保险语言中关于“意外”的定义:

“外来的”

“突发的”

“非本意的”

“非疾病的”


这个事件中,如果小孩发生事故,一般都会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三个意外险基本要求。


但是“非本意”这个词在保险行业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保险行业内,通常把非本意按如下标准认定:

所谓非本意的,是指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


如果以此方式认定,小孩在车顶上活动应可预见到风险发生,意外险应该不赔。


但若以保险客户角度思考问题,非本意应只解释为非本人意愿,那么小孩无论在什么位置发生风险都应是非本意的。所以,意外保险在处理此类事故时通常以法院判决为准。


为了防止上述争端,有的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明确了意外保险的保险事故必须是不可遇见的。


因此,本案如果小女孩发生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可能会进行赔偿、但有较大可能不会进行赔偿


如果发生事故交通意外险 赔不赔

保险产品中的交通意外,存在一个重要的条款就是“车内”,具体分为以下四类表述形式:


1. 行驶过程中乘客发生的意外;

2. 乘坐时发生的意外;

3. 车内发生的意外;

4. 车上发生的意外。


此事件中,小女孩是自驾车乘客,但是在车外,如若发生保险事故,可能产生以下场景。


车辆开动,小女孩立足不稳发生事故,属于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但不属于乘坐时发生的意外,也不属于车内发生的意外。


第三方车辆碰撞,小女孩立足不稳发生事故,不属于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不属于乘坐时发生的意外,也不属于车内发生的意外。


那么有人问了,小女孩要发生事故到底属不属于车上发生的意外呢?不好说,我们又可以去法院谈心啦。


综上所述,小女孩若发生事故,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保险公司会选择不予赔偿,可能需要走诉讼程序决定。



如果发生事故车上人员责任险赔不赔?

我们来看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免责条款:


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因违章搭乘造成的人身伤亡;

(二)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三)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

(四) 乘客在车下(外)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五)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小女孩行为因违反法规,适用免除责任第一条,同时适用部分保险公司的第四条条款,车外受伤不赔。 因此车险中的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公司对此类事故通常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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