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钟汉良与江疏影主演了一部电视剧《一路繁花相送》。近日,这部剧的制作方北京领骥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公开了一份《公开转让说明书》,剧中几位演员的片酬一一曝光。
据了解,演员合同签署于2016年2月,其中,
钟汉良
所在的公司获得了
5000万
,作为钟汉良片酬。相较之下,女主角
江疏影
的片酬却只有
550万
,跟钟汉良差了接近10倍。演员
李晟
在剧中演女二,从合同来看,片酬大概在
150万
左右,相差同样很大。
随着钟汉良等人片酬被传开,更多演员的最新片酬同时见光,而且那张截图出自企业转让说明书中,具备真实性!
在2014年,唐人支付给
霍建华
工作室
1320万
,支付
刘诗诗
1500万
,支付
胡歌
1200万
。
上面有一个叫做上海一菡影视文化工作室的,经过查找,是
陆毅
的工作室,那也就是陆毅的片酬是
1800万
。
2013年支付
吴奇隆
片酬劳务费
1700万
。
(以上截图均出自唐人转让说明)
我们再看看
郑爽
,去年郑爽从首映时代撤股,当时的声明里面明确表明,《夏至未至》支付郑爽的费用为
1200万
。
下面还有一份耀客传媒的公开转让截图,里面有一条关于
张萌
片酬的文字,片酬支付
350万
。
还有一个关于《离婚律师》里面,这个截图里,第一个是
姚晨
工作室,第二个是
吴秀波
工作室,也是就姚晨片酬
3290万
,吴秀波
3263万
。
还有《女不强大天不容》片酬,
海清
1520万
,
杜淳
1290万
。
这样看下来,其实在2013-2015之间,演员片酬基本都在
1000-1800万
之间浮动,最高片酬可能就是姚晨的3290万。
高片酬的起因:演员明星化
是什么造成当今演员高片酬的局面?
这是一个系统性的毛病,得从演员的明星化讲起。
人们总说过去的演员如何朴素,如何敬业,而今天的演员如何浮夸,如何耍大牌,但其实个中的差别并不仅仅在于人品,而在于两个时期的演员已经不是同一个概念了。
今天“明星化”是演员的普遍特征,它表现在演员与作品的分离(不靠戏活着)以及双重商品化上,这既是直面市场和大资本要求的结果,也是资本投入获得高回报的前提。
原本影视作品与其他商品具有关键性的差别,即它对精神意涵的塑造与追求——需要由不断的揣摩、打磨与演绎来达成——但这与商品化所要求的批量生产、快速成型以及控制成本有相当的矛盾,而矛盾的结果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烂片当道”。
一部烂片可能是审美与能力的问题,但一堆烂片就主要是生产性矛盾的问题。
这里讨论的是“商品化”而不是“商品”。商品化的问题在于作为商品的影视作品不断地被放大交换价值。而明星在这个过程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呢?不是演员,而是营销人员——通过营销来完成影视作品交换价值的最大化。
而营销效果的达成需要明星自身依靠广告、真人秀、通告甚至绯闻等快速曝光以及多重塑造的方式不断地商品化——只有自己首先卖出好价钱,作品才有可能卖出好价钱。这就是今天的影视剧作品都喜欢用当红小鲜肉的原因,而会不会演戏一点也不重要。
因此,明星的高片酬也是影视作品营销成本的一部分
。而营销成本的高速增加几乎是今天所有商品生产领域的整体特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需要反思的不仅仅是明星片酬本身,而是今天整个影视行业乃至娱乐工业的生产逻辑。
这就是为什么任何单一的整改举措都很难有成效的原因,因为这个局面是系统造就的,一环扣一环。
市场调节因何不可行?
更加令人忧心的是今天的整个舆论空间也在不断地配合这种趋势,
一方面
,各类媒体前仆后继地生产各类娱乐资讯,其本身成为演员明星化、明星及作品商品化必不可少的一环。
另一方面
,这种全方位立体化的信息攻势也在不断地塑造人们尤其是年轻人的趣味及其社交休闲方式,从而使得后者牢牢地并多层次地吸附在整个庞大系统之内。
明星的高片酬是这一整套商品化生产体系的必然结果,不创新生产方式以及拷问与资本之间的关系,就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单一依靠行政手段短期内表面看也许有一定成效,但却有可能使得高片酬的支付转为地下,以各种暗渡陈仓的方式完成。
然而,那些说什么应“完全由市场来调节”的观点也不靠谱,因为没有哪个市场能够脱离人而存在,指望一个教科书式的市场来拯救一切,实则映射了我们对现实的无能为力。
尤其是真人秀时代开启之后,明星艺人们大多都参与了电视综艺的录制,这成了他们本职工作之外的第二战场,甚至是主战场。其实真人秀拼明星的现象已经引起政策层面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