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第30号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经本机关审查,同意上海仓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主动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申请,具体如下: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5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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