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北省首批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现有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音乐、舞蹈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音乐表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音乐与舞蹈学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武汉音乐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武汉音乐学院招聘网站
(http://zhaopin.whcm.edu.cn)
注册报名。每名应聘者最多报考2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结果为准。应聘者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或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须在武汉音乐学院招聘网站上传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登记照。
②就读大学以来的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应届生可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其他应届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盖章后的就业推荐表)。
③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应聘者须上传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凡与武汉音乐学院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专任教师岗位免笔试,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管理教辅岗位需笔试,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将通过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
(https://rsc.whcm.edu.cn/)
“人才引进”栏另行通知。
(一)专任教师岗位
1.面试:专任教师岗位主要考核专业能力、综合素质。
①专业能力: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演奏演唱表演等,详情见后续发布的有关公告;
②综合素质:教学能力、现场回答问题(含思想政治素质、招聘岗位相关内容)。
2.总成绩核算: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50%+综合素质*50%。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