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主要工作目标为:PM_2.5不高于41μg/m3(毫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1.3%,重污染天不高于6天;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87.5%、90.9%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目标等。
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将重点抓好这些工作:突出绿色低碳转型,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突出美丽河湖建设,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突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突出美好环境共建共享,深入推进美丽荆门建设全民行动;突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根据要求,今年,我市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对于确需上马的“两高”项目,按照环境绩效A级标准建设;其他项目按B级及以上标准建设。推进全市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全流程改造。按照“生态用水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优良、生态环境功能有效保护、人水和谐”四个方面的标准和“一河(湖、库)一策”原则,科学编制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积极申报国家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示范城市。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全面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探索排污许可与火电等重点行业生态环境统计衔接。推动宜荆荆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落实,推进长湖、沮漳河、天门河、汉江等流域跨市联防联治,完善跨县流域机制建设,推进漳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推进襄荆荆宜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我市将创设企业绩效“绿色标尺”——针对不同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特点,集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产值或增加值比值,结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企业环境绩效水平、能耗与产值或增加值的比值情况,建立“绿色标尺”评价体系和制度,对评价优秀的,从政策、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予以支持,并从中选取“标杆”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按“标杆”进行建设;对不合格的逐步淘汰。从源头上为优化生产力布局、产业转型升级、招商引资落地提供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