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兖州煤业昨晚一纸公告,山东又一家城商行大股东将发生变更。山东财经报道梳理省内14家城商行的大股东发现,国有企业出任大股东已成主流,此外民营企业、地方财政局、外资银行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大股东为省属国企)
大股东为省属国企
威商银行、莱商银行
昨日,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资委的兖州煤业(600188)公告,拟投资21.53亿元认购临商银行19.75%股份,交易完成后将与临沂市财政局并列第一大股东。
在山东省17城市中,除聊城、滨州、菏泽外,其他14个城市均已设立了城商行,山东财经报道统计,其中由山东省国资委权属企业出任大股东的有威商银行和莱商银行。
据威商银行2016年年报显示,大股东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9.54%,另外山东高速集团持股59.67%的山东高速(600350),持有该行16.28%股份,山东高速集团累计持股比例为49.25%。
在莱芜,莱商银行原大股东浦发银行[股评]今年5月将所持该行3.6亿股股份挂牌转让,成立1年的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斥资9.79亿元接盘。齐鲁交通大股东同样为山东省国资委,交易完成后持有莱商银行18%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
大股东为市属国企
泰安银行、齐商银行、日照银行
除省国资委权属企业出任大股东外,还有三家城商行由市属国企控股,即泰安银行和齐商银行、日照银行。
其中,泰安银行大股东为泰安市基金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后更名泰安点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泰安市国资委间接控股,持有泰安银行5.99%股份。
据齐商银行2016年年报,该行大股东为是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9.98%,同样隶属于淄博市国资委。
此外,日照银行有两个大股东,南京银行(601009)、日照港[股评]集团有限公司均持股18.01%。其中,日照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日照市政府,南京银行的大股东则为法国巴黎银行。
大股东为民企
烟台银行、枣庄银行、潍坊银行
在城商行大股东中,民营企业也扮演了重要角色,烟台银行、枣庄银行、潍坊银行都属于这种情况。
据烟台银行2016年年报披露,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南山集团,持股比例34.83%。据了解,南山集团是烟台知名民营企业,涉足冶金、房地产、建材、教育、航空等产业,集团由龙口市东江镇南山村村民委员会持股51%,宋作文持股49%。
枣庄银行目前第一大股东为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底持股比例16.74%,比第二大股东枣庄市财政局高出4.02个百分点。据了解,天业集团总部位于济南,曾昭秦和刘连军分别持股89.8%、10.2%。
与上述两家银行大股东均为省内民营企业不同,潍坊银行大股东为融达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底的持股比例为15.44%。自然人张垚,则通过两家公司,间接持有融达信64.02%股权。
大股东为地方财政局
东营银行、济宁银行、德州银行
此外,地方财政局也作为大股东出现在多个城商行中。
除上文涉及的临商银行外,东营银行、济宁银行的大股东分别是东营市财政局、济宁市财政局,持股比例分别为20.88%、18.53%。
此外,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德州银行大股东为德州市财政局,持股4.44%,但由于德州银行已连续多年未披露年度报告,所以股权结构尚无法确定。
大股东为外资银行
齐鲁银行、青岛银行
在14家城商行中,齐鲁银行和青岛银行的股东身份比较特殊。
其中齐鲁银行大股东为澳洲联邦银行,持股20%。但是,济南市属国企济南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济南西城置业有限公司、济南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分别持股14.87%、6.45%,4.06%,合计股权比例超过20%。
青岛银行官网披露,该行目前大股东为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持股20%。
值得注意的是,海尔集团旗下的青岛海尔[股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青岛海尔(600690),分别持有该行13.71%、7.03%、4.49%股份,集团间接持股比例超过了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
延伸阅读——
银监会要求城商行完善公司治理 加强股权管理
中新网昆明11月27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近日在昆明出席2017年城商行年会时表示,公司治理不完善已成为影响城商行群体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相关机构应完善与新发展理念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股权管理。
截至2017年9月末,全国134家城商行总资产达到30.5万亿元人民币,比五年前增长166.9%;资产总额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占比达到12.7%,较五年前上升3.7个百分点。
王兆星表示,城商行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业务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这里面有应对宏观环境、行业竞争、自身局限做出的市场选择,但也存在脱实向虚、期限错配、杠杆叠加、风险不断扩大等一系列问题。为此城商行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尤其重视以下三大现象。
一是金融市场规模的迅速增长与金融机构的高杠杆趋势。该趋势强化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也增强了系统性风险。尤其一些城商行资产配置期限过长,进一步导致流动性风险积累。
二是交叉金融业务迅速扩张,交易链条拉长加大了风险管控难度。近年来部分机构开展的一些资管类业务,有的已经突破了地域、行业限制,也突破了宏观调控政策和审慎监管规则,部分资金流向了房地产、过剩产能等行业,有些风险还没有完全暴露。
三是城商行法人治理和风险管控滞后,形成了很多显性或隐性金融风险。有的城商行公司治理能力薄弱,个别银行大股东将银行视为“提款机”,通过信托、资管、股权反复质押等手段套取银行资金,票据业务、理财“飞单”、“萝卜章”等违法案件在城商行屡屡发生。
王兆星对此强调,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风险控制体系,把好风险问责第一道关口。“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是银行最关键、最根本的核心竞争力,也是银行行稳致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股权管理是城商行公司治理的基础,股权结构深刻影响着银行的治理结构、治理有效性。”他进一步指出,在股权管理上,有关方面必须落实穿透原则,提高股权透明度,规范隐性股东和股权代持现象。严格股东行为管理,规范股权质押、股份转让等行为,切实落实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和管理程序,严防股东利益输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