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经营销售旺季以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积极发挥省安委会办公室作用,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全方位检查、高频次执法、全链条查处,持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以案释法,省应急管理厅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2024年12月2日,南阳市邓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邓州市罗庄镇杨某未经许可售卖烟花爆竹,邓州市应急管理局迅速联系邓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赶赴现场进行查处,现场查获烟花爆竹共计264箱,涉案人员由公安机关进行扣押,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2025年1月10日,鹤壁市浚县应急管理局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中收到通过微信朋友圈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信息。接到举报后,浚县应急管理局立即根据举报线索,安排执法人员赴浚县善堂镇联合善堂镇派出所执法人员,到善堂镇东朱村朱某某家中现场核查,发现现场存有烟花爆竹共计35箱。涉案人员由公安机关进行扣押,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2024年12月24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安阳市北关区柏庄镇村民王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核查,在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417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立案办理,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安阳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安阳市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的规定,对举报人给予4170元现金奖励。
2024年12月20日,济源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和济源示范区公安局在联合行动中,发现一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经核查,违法行为人张某在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运输证的情况下,在2024年9月份到12月份期间,将烟花爆竹1730箱出售给李某,涉案金额65000元左右。2024年12月25日,济源示范区公安局虎岭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对张某做出保证金取保候审刑事措施决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