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罗衣一时聚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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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女开房被父亲打到骨折:所有不以困觉为目的的谈恋爱,全是在耍流氓

罗衣一时聚散  · 简书  ·  · 2018-02-07 22:46

正文

近日14岁少女和男生开房被父亲打到尾骨骨折的新闻,大家议论纷纷,但总有些人的三观,让人感觉特别奇葩。

如果这是我的女儿,我想,我只能对她说,假如你一辈子都可以做到睥睨世俗,把男人当玩物,一辈子不会在意世俗的一切,那么,如果你是如此的强大,那你真的从小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鸠群鸦属之中,岂意征得你这鸾凤之瑞?我能对你这样的人中龙凤说什么呢,不要说打你了,我都只能仰视你。



但,如果你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在意世俗的看法的话,那么,还是和我们普通人一样,不要把性关系搞得太随便——关于这一点,和什么婚前守贞,和女人应该对男人吊高了卖不要轻易和男人上床来保持身价,并没有半毛钱关系。

假如,那个14少女真的是欲火焚身,到了不找个男人搞一下就不行,走不动道儿的地步,那我还是能接受的。毕竟这是生理需要,是动物性,有的人无法突破,或者无非控制他的动物性,可他只要不危害社会和他人,他光“危害”了他自己,又与你何干呢。

问题是,这个14岁少女又何来什么情欲与性欲?她是被那个男生威胁,如果不开房就分手,而且,还做了战前总动员,演说道“我的前女友也是把初夜献给我的”。于是,女孩在这种威胁,与前任的无声示范作用下,屈服了。

这就是这个小女孩年轻,没有脑子了,第一,会轻易接受对方的威胁。分手怕什么呢,再找一个呗,不,偏要一棵树上吊死;第二,也不看看对方前任把初夜贡献出来之后就下岗了,这是好兆头不?

而且,这个男生年纪小小,说话行事却是如此的匪气与粗鄙,似乎是一个“初夜收集者”,到处收集这玩意儿,绝对不是为了收藏,为了集邮,而是为了炫耀,为了满足一种很低级,很傻x的虚荣心与占有欲。就这么一对还未成年的宝货(法律上两个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又是怎么看待的呢?),居然还有人为他们说话,说那爸爸不对——爸爸当然有非常不对的地方,把女儿打到骨折也太“暴力执法”了,不懂得方式方法,教育方式很有问题。

但,某些人竟然信口雌黄道:“14岁谈恋爱怎么了”,罗密欧与朱丽叶,贾宝玉与林黛玉,可不都是十几岁就谈恋爱的嘛……

新鲜,有人居然把“性交”,开房,当成了“谈恋爱”,简直是阿Q那一脉的历史传承嘛,“吴妈,我要和你困觉”,这“困觉”就是“恋爱”?所有不以困觉为目的的“恋爱”,全都是在耍流氓?

以此来论,这个小男生说“不和我开房就分手”,也是对的,不和我开房,你这就是耍流氓,我在你这里浪费什么时间?说起来真是振振有词,走遍天下都有支持者的。


我想父母在这里最应该教导女孩的是这么一个观点,那就是:假如你自己不想要,你千万不要为了讨好,迎合男人而和他发生关系。你的身体不是礼物,不是祭品,更不是赠品,不要像一盒中秋节的月饼一样,随随便便就发货给别人,无论这个人是值得还是不值得。你的刻意讨好,谄媚,迎合,换来的永远只会是男人的轻视。

尽管现在有很多情感砖家,很多微博或者其他平台上的名女人在那里开班授课,而且粉丝众多,信徒无数,赚的盘满钵满。他们一般都会教导女人如何迎合男人,要在床上十八般武艺都会,甚至还要假装高潮讨好男人,据说这样才能维持婚姻,或者维持“爱情”。

这类人把良家妇女都当成“鸡”来培养也是无语, 因为有的“良家妇女”就信这个,信任只有低到“鸡”的程度,低到只要抓住裤裆的程度,才能获得完满的爱与婚姻。 那么,就请你们好好教,不要误人子弟,其实以你们这点压箱底的玩意儿,以你们的这种“学术流派”,在从前只能做做最低级的妓女与老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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