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国际零售商公信力最强的四个标准中,BRC标准和IFS标准与其他标准相比全面涵盖了零售商对产品的质量要求,广泛的被世界零售商所接受,进行BRC和IFS认证的商品更能够取得欧美进口国的信任和青睐。
文章首先阐述了BRC和IFS认证的基本内涵和起源,接着分析了BRC和IFS认证的区别,以及在中国的发展态势,并且阐述了中国国内食品出口企业的认证情况,指出了中国企业面对BRC和IFS认证的困境所在,最后给出了相应的对策。
认证作为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扩大其产品市场份额的有效手段,在近几年得到了厂大出口企业的普遍欢迎。据统计,BRC方面,截止2016年底,中国总计发证1500张左右,占国际市场7-8%,全国获得BRC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15家,国内有资质ATP(approved training provider)仅3位。
IFS方面,截至2016年底,全国获得IFS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仅6家,全国有审核资质的审核员有25人,IFS在中国共发放证书298张。可以说,认证在确保出口严品质量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对外贸经济发展的贡献值正在逐步显现。
BRC认证源于英国零售协会(BRC British Retail Consortium)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性贸易协会,其成员包括大型的跨国连锁零售企业、百货商场、城镇店铺、网络卖场等各类零售商,涉及产品种类非常广泛。零售商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法的产品。1998年,英国零售商协会应行业需要,发起并制定了BRC食品技术标准,用以对零售商自有品牌食品的制造商进行评估。
该标准发布后不久即引起食品行业其它组织的关注,目前已经成为本行业良好操作规范的样本。该标准在英国乃至其它国家的广泛应用使其发展成为一个国际性标准,不但可用以评估零售商的供货商,还被众多公司作为基础准则,以此建立自己的供货商评估体系及品牌产品生产标准。
对于以出口为主的食品企业来说,获得任何一个GFSI认可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认证,可以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降低体系认证与管理成本,使产品被全球主要零售商所接受和认可并有机会走向全球市场。
IFS认证是欧洲两大零售商组织,法国FCD和德国HDE联合颁布“国际特定标准”(International Featured Standard,简称IFS),要求进入欧盟零售市场的食品供应商获得IFS标准认证。
2003年因顾客对产品的要求不断提高,批发商、零售商对产品质量可靠性的要求不断提升,德国零售商联盟和法国零售商和批发商联盟为了用统一的标准来评估供应商的食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共同起草了有关零售商品牌食品的产品质量与产品安全的食品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标准:国际食品标准(IFS),目前所用版本为IFS标准第六版,于2012年1月颁布,2012年7月1日施行。
通过IFS标准的贯彻和认证过程,使制造商充分明确识别,控制并降低食品生产过程中可能的危害,从而保证产品安全,顺利进入欧洲市场。国际食品标准涵盖品质管理、安全控制HACCP体系、制程控制、产品控制、工厂环境和人事等内容。
该标准建立在逻辑和推理上,从根本上确保食品安全,所展示的系统可追踪、可描述、清晰、简洁、不断更新与发展,IFS食品标准的基本目标为:
建立一个对食品进行评估的统一标准,
并与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合作,
确保产品生产全环节的透明和可追溯,
节约生产商与零售商成本和时间。
BRC和IFS认证作为食品企业出口的认证,都是基于食品安全的管理体系,由HACCP原理发展出来的,重点是审查生产企业的人员和设备的卫生要求,要求被认证的工厂要持续的改进,能够对易变质的产品进行控制,对食品供应链中的产品进行追溯。取得BRC和IFS认证证书的流程也是相同的。首先在认证机构申请,签订认证合同,现场审核,关闭不符合项,审核通过之后就可进行证书批准和签发。
BRC和IFS认证是一种过程和产品认证方案,在审核方案中,食品企业将在完成由独立第三方——认证机构——所聘用的审核员的满意审核后获得认证。反过来,认证机构也需要经国家资格鉴定机构评估和判断认定具备相应的资格。
在最新版BRC第七版标准中
减少企业的审核频次,使BRC获得更多的认可;
提供更多的审核级别结果,能够更好地对企业的符合性做出合理评级;
关注食品欺诈和造假,提高食品工厂的相关监控能力和声誉;
引入常温高关注产品的概念,减少致病菌污染的风险;
关注导致产品撤回和召回的主要因素,提高食品工厂在该方面的控制能力;
适当修改BRC的选用和审核方案,鼓励采用BRC标准:
不通知审核,自愿性审核要求。
最新版IFS第六版标准中主要考察了69个方面的内容,69个内容的考察主要通过食品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两个管理体系进行控制。对其内容按照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前提方案三方面进行重新分类后,统计得出IFS标准中质量管理体系内容有23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容有12条,前提方案内容有34条。HACCP体系和其前提方案是构成IFS标准的主要内容,其中前提方案所涉及的内容占总内容一半,这可能也是导致IFS审核中要求审核时至少有1/3的时间用于现场区域的原因。
不强制要求出口英国及欧洲的外国公司遵守BRC和IFS标准。但是正如其名,全球标准已经成为多个行业广泛接受的供货商最佳标准,不但用于零售商品牌产品制造商的评估,也用于品牌产品的评估。认证审核通过后,认证机构会为组织发放BRC和IFS认证证书。
许多欧洲及全球的零售商(如澳大利亚)在选择供货商时,作为条件之一,也会要求提供BRC和IFS证书,BRC和IFS认证成为打入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
2015年1月13日,由国家药监总局指导,我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协同众多院士、教授等专家共同发布了2014年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的解读报告。
报告显示,2014年食品的恶意造假事件变少,微生物的污染和原材料污染及重金属的超标等件成为影响2014年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其中微生物污染是首要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把控制因微生物引发的食源性疾病工作作为重点战略领域。对于食品中微生物的控制,其难点在于如何制定一个有效又无需增加成本和降低产品营养价值的控制程序,现在世界上发达国家也把控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作为预防重点,制定了控制食品微生物的监控体系。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进行BRC和IFS认证能更好的对食品安全进行管理控制,有效地提高产品品质,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提高产品的市场份额和企业的品牌价值,增加企业的出口创汇机会。
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进行BRC和IFS认证的商品更能够取得欧美进口国的信任和青睐。
同时进行BRC和IFS认证也为应对GFSI在我国推广过程中零售商可能要求生产商具备其认可的食品安全认证做好先行准备。BRC和IFS认证难度较大,目前我国只有少部分出口食品企业进行并通过认证,同时国内对于BRC和IFS体系的研究文献和资料较少。
上述分析从标准支持集团及标准结构对比等两个方面对两个标准的同异性进行了初步的剖析;以期使正在准备出口活动的厂家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初步了解向哪个国家的采购商出口产品,应选取哪款标准;并使其初步掌握两个标准结构的同异性,从而有针对性地准备审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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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其太,刘天鸿,华从伶.全球食品安全倡议组织的发展现状[J].中国动物检疫,2014,31(7):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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