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1.学校发放给引进博士的安家费、购房补贴分为固定额与上浮额两部分。其中固定额为25万元(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15万元),在办好调入手续后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的发放须提供正式购房合同)。上浮额在入职后5年内根据引进者的业绩表现确定发放标准并予兑现。引进的博士除享受安家费、购房补贴外,在购房前还可享受学校提供的不低于3年期免租金周转房。
2.按政策协助申请肇庆市人才补贴、购房补助等各项人才引进待遇。
3.业绩成果特别优秀的面议。
(二)博士科研启动费
引进博士的科研启动费分为固定额与上浮额两部分。其中固定额为:理工科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上浮额在入职后5年内根据引进者的业绩表现确定相应额度。
(三)享受学校按国家政策及校内相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其中,未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博士在入职3年内可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
(四)博士可进入事业编制。
音乐、美术专业引进的少量硕士教师,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按编制内同类人员标准享受待遇。
(五)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奖励政策。
学校建立以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为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提供超常规的优厚待遇和发展空间。来校后取得相关标志性成果的优秀人才,除可获得奖励外(与学校其他人才补贴及浮动额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发放),还可享受职称晋升绿色通道。标志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含青年项目)、获批省级及以上重大平台、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发表高水平文章、社会服务或成果转化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