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
大林认为,对此关注的人应该很多,因为它的涉及面非常广。
1、15亿多亩农村承包地
2、关乎近2亿农户
3、到2023年二轮承包将大批到期
关注点一:
“长久不变”政策和延包30年
这次《意见》明确规定:
一是坚持延包原则,延包是一个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要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绝大多数农户原来包哪个地,还是哪个地,所以延包是原则。
二是延包的起点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开始计算,承包期还是三十年。
具体到一个地方,特别是到一个县,是从二轮承包到期为起点开始算起。
大家可以放心,整体不会做大的调整,自家承包的地依旧是延包的方式解决。
有人可能觉得奇怪,为什么是延长30年,而不是10年、100年?
我国农村最初开始实行土地承包制是在80年代,而且开始阶段没有摸清土地承包规律,对于具体承包多久没有明确规定,大部分承包期都比较短。
后来,在实践中发现,承包期太短,承包人就不大愿意对土地投入,怕自己花了钱和时间,还没怎么赚钱,土地就被收回去了。
所以第一轮承包期限主流为15年,第二轮延长至30年。
第一轮承包:
1983年到1997年
第二轮承包:
1998年到2027年
此次延长30年,意味着下次到期要到2057年。
咦,第二轮土地承包不是从1998年到2027年么,怎么现在就可以制定政策了。
实际问题在于各地时间不是完全统一,虽然延包的高峰期集中在2026年到2028年,但不少地方二轮承包是从1993年开始,到1999年基本完成了。
如果按照承包期三十年计算,到2023年开始,二轮承包就开始到期,就要开始延包。
至于为什么不将承包期限拉长到100年,或是永久承包,大林认为存在以下可能:
1、100年太长,我们甚至不知道现在的政策到时是否适用,不利于随着农村局势灵活调整。
2、土地资源是敏感话题,在一定时空环境下,土地增减是比较困难的。
关注点二:
农民进城落户,家里的地怎么办
这次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对进城落户的农民,一方面可以引导他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将承包地转让或者退还集体,前提是自愿有偿。
另一方面,也可以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或者通过代耕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一句话概括,尊重农民,把选择权留给农民!
2014年,国家已经开始推动土地承包权的确权登记。
简单理解,自己家里有地就要把确认证书拿到手里。
现在,承包地确权登记证书的发放率已经超过94%,下一步要扫尾了。
下面一句话很关键!
《意见》讲得已经很清楚,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
有一个技术上的问题,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到延包时再做统一变更。
谢谢。
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未来将要完善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会全面涉及土地承包、
延
包。
关注点三:
现在承包别人家的地,怕不怕土地延包问题
举例:
1
、2019年,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10年期的土地承包合同。
2、2023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
这个应该是现在土地承包中容易遇到的问题。
这
次《意见》里给出了一些办法,《意见》规定了延包的原则和办法,这次二轮土地承
包到期以后要延包,强调稳定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让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而
且,具体的办法也是有的:
1、到期以后农户可以延包,经营主体可以再签续订合同,可以延期流转土地。
2、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也给出了一些方案。
法律规定,经承包方同意,受让方可以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辅助设施、配套设施,并按照合同约定对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