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运勋
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一、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职业化道路及其困境
在传统时期,养老放在家庭和地方社会之中,由自带血缘亲情和伦理责任的儿女承担家庭养老责任,集情感性、伦理性和功能性于一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
“养儿防老”。从这个意义来说,只要符合人之常情和伦理规范,那便是颐养天年。新形势下,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及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原因,由谁提供养老服务逐渐成为一个十分迫切的现实问题。一种说法是由没有人情伦理关系的陌生人来提供养老服务,但这不仅不符合我国的养老文化传统,还会面临新的问题,比如养老服务质量如何保障和监管等。近年来,一些住家保姆虐待老年人的新闻事件之所以引起公众热议,从侧面反映出大家对作为陌生人的养老护理员的不信任。在这种情形下,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专业化和规范化,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高素质发展似乎就显得十分必要,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人们的信任问题。
然而问题的核心在于,由谁来支付养老服务供给的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市场经济背景下,谁购买谁支付,养老服务供给的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自然是由购买方来支付。购买方出钱少,那就购买一些基本的养老服务,比如助餐服务、助洁服务等。购买方出钱多,购买的养老服务自然也就更加高端和人性化,甚至还能私人定制养老服务。
“泰康之家”在这方面最具典型,它面向那些购买能力强且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老年人,聘用专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向他们提供高品质的社会养老服务。如果直接购买养老服务的人越来越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这自然就会推动养老服务人才市场高水平发展,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需求—供给”循环机制。不过,目前只有在经济收入水平比较高的城市地区才有这种养老服务市场化的迹象。
那么,现实当中有能力有意愿购买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有多少?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在河南农村调研发现,老年人每月的固定收入只有国家基础养老金,再加上从事农业生产所获取的一些微薄收入,每年最多能有一万元收入(包括子女和后辈送的红包)。扣除日常各种生活支出以及支持子女进城后也就所剩无几,更别提去购买社会养老服务。我们把华北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概况为
“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就是没钱花”。浙江上虞算是比较富裕的地区,农村老年人的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比较高。纵然如此,他们也只有在丧失自理能力之后,且子女不在身边,才不得已花钱从当地聘请一位“熟悉的阿姨”照料老年人,负责饮食起居。很多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之所以不愿意跑到农村地区推广业务就是这个原因,即农民老年人没有钱,入住养老机构的意愿也非常低。在支付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已经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部分农村地区甚至已经进入到重度老龄化社会。庞大、迫切且多样化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与有限支付能力之间构成一组无法绕过的矛盾,学界通常所说的“未富先老”大抵就是这个意思。我们急需探索的是一条符合当下国情的养老服务人才建设路径,而不只是纯粹市场导向的职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二、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本土化路径
这里以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为例。
“未富先老”在农村地区体现的尤其明显,农村老年人收入低、积蓄少,对基本养老服务的需求十分迫切。在这种情形之下,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首先要考虑的是“
低成本、高效率和易监管
”。河南新县戴畈村探索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模式具有比较大的借鉴意义。戴畈村从常年生活在村的留守妇女当中选聘8位养老护理员,这些护理员根据就近原则定期给7
-8
位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助洁、助餐、助医、助行以及探视等基本养老服务,取得了十分明显的养老效果和社会效应,有人总结道
“照顾一个老人,团队一群人”。戴畈村“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模式的运营成本比较低,每位养老护理员的待遇是7
50
元
/月。为增加养老护理员的工资待遇,戴畈村老年协会每月还给4
00
月补贴,此外还把一些公益岗位向她们倾斜。
在务工机会
并
不充裕的农村
地区
,
这笔
收入虽然
不
高,
但机会难得,而且还与她们
“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生计
高度契合
,稳定性比较高。此外,就近原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养老护理员的语言相同、文化相通以及方便监管等问题,熟人社会当中的情面原则在养老护理过程中依然发挥作用。至于如何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当地一位从事养老服务管理的人员说了一句非常经典的话,
“咱们姐妹怎么照顾自己父母,就怎么照顾这些老年人”。她的意思是养老服务不一定非要“高大上”,而是要带着感情给他们提供基本的社会养老服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