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高书生从经济领域跨入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开始接触与文化相关的体制改革、五年规划、政策优惠、统计分类和产业立法等工作。20余年中,最令他困惑的,是在与文化相关的若干重大基础性问题上,无论是政界还是学界,都未能形成统一的认知,甚至在基本术语使用上都未能做到一致、规范,造成“自说自话”,学术探讨缺乏“共同语言”,政策制定失去“学理支撑”。这种状况需要学界共同努力去改变。本文是高书生将20余年在实际工作中所累积的想法的整理,求教于学界同仁。同时附上三川汇文化科技过往发布的高书生文章汇总,供业界参考。
作者 | 高书生(曾任中央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财政部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文化大数据产业委员会副主任。2003年以来,参与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文件和配套政策、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产业统计标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文化和科技融合、文化数字化和文化大数据等文件制定,发表多篇文章,出版《感悟文化改革发展》《文化数字化:关键词与路线图》《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怎样落地落实》等著作)
1、高书生: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新阶段、新形势、新举措(2024年12月24日)
2、高书生: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要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2024年11月20日)
3、高书生解读三中全会:文化体制改革“三个阶段及特征”(2024年7月24日)
4、新书力荐!高书生: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操作指南(2024年6月7日)
5、高书生: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顶层架构与关键环节”(2024年4月7日)
6、高书生: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站位与定位(2024年2月6日)
7、高书生:当前文化领域大模型研发进展情况(2024年1月20日)
8、高书生 | 文化数字化两大关键词:蓄能与赋能(2023年12月29日)
9、高书生:关于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2023年11月14日)
10、高书生:数据交易,文化数字化的惊险跳跃(2023年8月14日)
11、高书生:标识,文化数字化的通行证(2023年7月3日)
12、高书生:文化数字化面临的三大问题及解决思路(2023年6月14日)
13、高书生: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决策部署与实施路径(2023年5月15日)
14、高书生:文化数字化的冷与热,互联网化不等于数字化(2023年4月19日)
15、高书生新书: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怎样落地落实(2023年3月12日)
16、高书生:ChatGPT对文化元宇宙的启示(2023年3月1日)
17、高书生:文化数字化建构五个方面全新体系(2023年1月29日)
18、高书生: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技术路线与中心环节(2022年12月29日)
19、高书生:主权链呼之欲出(2022年11月11日)
20、高书生: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已成为全党共识、全党任务(2022年10月27日)
21、高书生: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背景与布局(2022年9月22日)
22、高书生新书《文化数字化:关键词与路线图》(2022年5月9日)
23、高书生:文化数字化和文化大数据建设四个难题(2021年10月29日)
24、高书生: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从哪里入手?如何布局?(2021年8月9日)
25、高书生:文化大数据建设,钱从哪来?如何盈利?(2020年12月7日)
26、高书生: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五个关键词,两个特点(2020年11月28日)
27、高书生: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架构&最新进展(2020年9月2日)
28、高书生:体系再造,新时代文化建设的新命题(2020年1月19日)
29、高书生:架构文化体系的十个问题(2019年10月14日)
30、高书生:小屏看新闻 大屏学文化(2019年5月18日)
31、从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数据说起(2019年1月1日)
32、高书生:当前文化产业区域发展的几个特征(2018年9月2日)
33、高书生:对当前文化产业几个重大问题的认识与理解(2018年8月19日)
34、高书生:文化“三峡工程”--供给侧文化大数据建设思考(2017年8月7日)
35、高书生:文化大数据,从哪儿来?到哪儿去?(2016年12月19日)
36、高书生畅谈文化建设跨入2.0时代(2016年7月1日)
37、冲刺支柱性产业,文化产业短板在哪儿(2015年12月17日)
38、高书生:文化改革发展的十个关键词(2015年11月12日)
39、高书生: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思考(2015年11月4日)
40、高书生:出版业“亮剑”数字化(2015年10月27日)
41、关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最系统的一篇文章(2015年6月12日)
42、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态势和走势(2015年5月8日)
43、中国文化产业研究论纲(2015年2月17日)
44、我国文化产业10年发展对比分析报告(2015年2月12日)
45、【新书推荐】高书生著《感悟文化改革发展》(2014年8月26日)
46、高书生: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律性认识(2013年11月15日)
47、加快建设“中华文化素材库”(2013年8月23日)
2003年,我从经济领域跨入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开始接触与文化相关的体制改革、五年规划、政策优惠、统计分类和产业立法等工作。20余年中,最令我困惑的,是在与文化相关的若干重大基础性问题上,无论是政界还是学界,都未能形成统一的认知,甚至在基本术语使用上都未能做到一致、规范,造成“自说自话”,学术探讨缺乏“共同语言”,政策制定失去“学理支撑”。这种状况需要学界共同努力去改变。我先抛砖引玉,将20余年在实际工作中所累积的想法整理如下,求教于学界同仁。一、文化是跨部门范畴
一提到文化,不管是新闻记者,还是学界同仁,笃定就是指原文化部(现在叫文化和旅游部)管辖的领域,历次发布与文化相关的产业规划、产业立法、统计数据,比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产业统计数据,明明知道原文化部不是牵头部门,仍然与原文化部挂钩,将文化这个跨部门的范畴缩小为部门概念,直到现在这种现象依然存在。
长期以来,文化在行政管理上被划分为若干行业,比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网络文化等,并分属于不同行政部门。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之后,基本形成了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等行业格局。把文化划分为若干行业,在行政管理上有其合理性,但在文化被行政分业的状态下,文化范畴也被“降维”使用——从跨部门范畴变为部门概念。从党的十六大至今,历次党代会报告,文化都是独立成章。但是,这个文化已不再是与“教科卫”相并列的“小文化”,而是与经济、政治、社会、生态相匹配的“大文化”,文化建设已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一同部署、一同实施。[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文化统计框架》(Framework for Cultural Statistics)将文化领域归为六大类,即文化和自然遗产、表演和节庆活动、视觉艺术和手工艺、书籍和报刊、视听(音像)和交互媒体、设计和创意服务。1、文化和自然遗产(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包含博物馆、考古和历史遗迹(包括考古遗址和建筑物)、文化景观和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包括历史文物、纪念馆、建筑群和遗址,文化景观是人与自然共同的杰作,自然遗产包括自然公园和保护区、动物园、水族馆和植物园。
2、表演和庆祝活动(Performanceand Celebration)。包含所有形式的现场文化活动。艺术表演既包括专业的活动,又包括业余的活动,如戏剧、舞蹈、歌剧和木偶戏等。它还包括节日、盛会和庙会等地区性或非正式性的文化庆祝活动。所有形式的音乐都属于音乐这一领域,包括现场的或者是录制的音乐演出、音乐创作、音乐录制、数字音乐(包括下载和上传活动)和乐器。3、视觉艺术和手工艺(Visual Arts and Crafts)。包括绘画和雕刻等美术创作,以及手工艺和摄影。商业艺术馆等展览这些作品的商业场所也被归入这一领域。4、书籍和报刊(Books and Press)。包括书籍、报纸和期刊等各种形式的出版物。实体或虚拟图书馆及图书博览会均被归入了这一领域。跟出版业相关的印刷工作被当作出版业的一项生产职能归入书籍和报刊领域。5、视听(音像)和交互媒体(Audio-visual and Interactive Media)。本领域的核心组成部分包括广播电台和电视(包括互联网直播)、电影和视频及交互媒体。交互媒体涵盖了电子游戏和一些主要通过网络或计算机实现的新型文化表现形式,包括网络游戏、门户网站、以及跟社交网络相关的和网络播放相关的活动网站。一些当代的视觉艺术,如“虚拟艺术”,可能包括多领域的艺术形式,这些艺术形式归入这一领域。6、设计和创意服务(Design and Creative Services)。该领域涵盖对物体、建筑和景观进行创意、艺术和审美设计所产生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包括时装设计、平面造型设计和室内设计、园林设计、建筑服务和广告服务。当代手工艺并未包含在视觉艺术和手工艺中,而是归入这一领域。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解释,文化领域代表一系列具有文化性的生产制造、活动和实践,以上六大类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代表着最为核心的文化领域。从文化领域六大类的构成看,《文化统计框架》所使用的文化,也是跨部门范畴,与我们国家目前设置的文化行政部门在行政管理上有对应关系——文化和自然遗产、表演和庆祝活动以及视觉艺术和手工艺隶属于文化和旅游部(含国家文物局),书籍和报刊隶属于国家新闻出版署,视听(音像)和交互媒体分别隶属于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设计和创意服务则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二、文化和经济
长期以来,由于文化建设的任务主要由宣传文化部门来承担,特别是由于文化具有意识形态属性,文化建设由党委亲自抓、党委宣传部门统筹协调,这就造成一种印象,文化建设似乎是党委部门、宣传文化部门的事情,政府部门一般不插手,甚至一提到文化、意识形态唯恐躲闪不及,形成了文化建设上的“两张皮”现象。(一)文化再生产为揭示文化和经济的内在联系,我引入了“文化再生产”范畴。[3]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它一经形成就会凭借其极强的渗透力、借助多种方式进行传承和延续,从而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以至于生存方式。经济学上把循环往复的生产过程称为物质再生产,文化传承这种周而复始的延续过程也可比作一种再生产,即文化再生产。文化作为相对独立于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必要环节,它具有自身的内在运行规律。与物质再生产各环节有所不同,文化再生产可分为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四个环节。创作是文化再生产的起点,既包括通常所说的文学创作、美学创作,也包括学术创作(即思想创造)。作品是创作的成果,有些作品直接作为产品(如美术作品)经过传播环节转化为商品(创作和生产合而为一),有些则要经过生产环节方能转化为产品(如书报刊、影视剧),借助传播环节供人们消费,经过市场检验(消费)“锤炼”精品。作品—产品—商品—精品,生动地体现了文化再生产各环节的关联性和继起性。文化再生产的四个环节是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的。创作的成果是作品,作品经过生产环节转化为产品,通过传播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最终进入文化消费。文化消费不仅能够影响到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从而对社会实践产生影响,而且能够激发创作者的创作灵感,同社会实践的源头活水一起,成为创作的丰富资源,使创作者创作出更多原创性作品,从而使文化再生产周而复始、延绵不断。(二)文化再生产的主要矛盾创作个性化和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是文化再生产的主要矛盾,并贯穿于文化和经济融合的整个过程中。1、创作个性化是文化再生产的本质属性。个性化创作是文化再生产的基础,脱离了创作,文化再生产就成为“无源之水”。创作是人们对社会生活的个体认知和感悟,由于所处时代不同以及对社会生活的认知不同,作品之间的差异性十分明显。这恰恰为丰富文化产品的种类和样式奠定了基础。创作个性化体现在艺术各门类上,形成了艺术家们特有的艺术风格,引导艺术生产不断提高艺术品位和质量。2、生产社会化是现代社会文化再生产的主要特征。由于创作具有个体化、分散化和周期长等特性,特别是艺术生产以艺术家个人创作为核心,很容易使人产生一种误解,即文化再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相去甚远。创作特别是文学创作虽然属于个体行为,却具备一定的社会化特征:创作的来源是社会实践和社会生活,创作的群体具有社会广泛性,创作的成果具有社会性。艺术生产尊重艺术家的个人创作,但艺术产品(如舞台剧、影视剧)属于集体创作、集体劳动的成果,因而具备集中化、社会化生产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使纯个体创作,往往也需要借助社会化的生产和传播手段来实现其作为商品的价值。再加上传播手段现代化在促进文化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培育形成了巨大的文化需求,过去那种手工业或作坊式的文化生产方式,显然已经同集中式、大规模的文化消费需求越来越不相适应,日益成为提升文化传播力、提高文化竞争力的“桎梏”。虽然有鉴于一些艺术形式的特殊性和消费者个性化需求,仍然有必要保持一定的个体生产方式,但总体来说,文化生产的集中化、社会化是文化生产力发展的必由之路。3、创作个性化和生产社会化是对立统一的矛盾体。从对立的方面看,有的文化创作中一些极具个性化的东西,可能难以同社会化生产兼容;文化产品生产社会化,有可能削弱创作的个性化,甚至可能使生产出的产品与原创作品有较大差异。从统一的方面看,生产社会化建立在创作个性化的基础之上,个性化的创作成果只有通过集中化、规模化的文化生产,才能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传播和消费,使“以文化人”功能最大化。舞台艺术是一种即时性的现场表演,因而对演员的艺术素养和演技要求很高。但是,由于剧场容量有限,演员的艺术功底再深,其影响力也是有限的。与舞台艺术相比,影视剧这种艺术类型具有标准化、可复制等社会化生产的特征,其传播力和影响力远远超出舞台剧。从这个意义上讲,比照电影院线模式,积极发展文艺演出院线,就能够推动舞台艺术的社会化生产,使创作个性化和生产社会化实现统一。(三)文化产业统计分类的“底层逻辑”常常听到有学者抱怨——从事文化产业研究找不到统计数据。这种观点不符合实际。早在2003年,也就是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刚刚启动,国家统计局就会同中宣部等部门开展了文化产业统计的课题研究工作,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研究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并作为国家统计标准颁布实施,首次明确了我国文化产业的统计范围、层次、内涵和外延。从2004年起,我国就有了文化产业统计数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经过了2012年和2018年两次修订,目前执行的是2018年的统计分类标准,共设置了9个大类,分别是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在每个大类下设置若干中类、共计43个中类,在每个中类下设置了若干小类、共计146个小类。乍看上去,文化产业统计分类似乎“杂乱无章”,如果结合文化再生产范畴加以解析,就可以发现其中的“底层逻辑”(见表1)。表1清晰地显示,文化核心领域的5个大类,基本涵盖了文化再生产的四个环节。生产社会化表明:文化再生产需要国民经济体系的支撑,文化产业统计分类在文化相关领域的3个大类中予以充分体现(见图1),即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是文化再生产的条件。文化作为与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态相对应的范畴,它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一方面文化再生产离不开国民经济体系支撑,另一方面文化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空间广阔,文化产业是能够渗透于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人民生活各个方面的。文化产业不仅能生产最终消费品,而且可以生产“中间产品”,也就是说,文化产业也有“生产性服务业”,在文化产业统计分类上叫做创意设计服务(见图2)。创意设计服务把多业态的文化产业与制造业、旅游业、建筑装饰业、信息业、包装业等相关产业紧紧地联结在一起,使文化再生产融入国民经济“大循环”。特别是通过创意设计把文化元素或符号融入国民经济各行业,必将提升物质产品和现代服务业的附加值和品牌价值。
三、文化和科技
文化和科技融合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十分牵挂的问题。总书记两次考察湖南,两次谈文化和科技融合。2024年10月,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中央宣传部组织编写的《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指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形成更多新的文化产业增长点。文化和科技融合、文化数字化、数字化赋能,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昭然若揭。(一)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政策体系已形成如何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这是文化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依此形成了内涵丰富的政策举措及体系。1、税收优惠。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明确: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2、规划引导。201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强调: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抓住一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科技课题,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加快发展文化装备制造业,以先进技术支撑文化装备、软件、系统研制和自主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高我国出版、印刷、传媒、影视、演艺、网络、动漫游戏等领域技术装备水平,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实施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确定从文化资源、文化生产到文化传播实现全面数字化。3、工程示范。2012年6月,为落实《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作用,科技部、中宣部、原文化部、原广电总局和原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印发《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提出把文化科技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予以持续稳定支持。2012年至2014年,分三批启动实施了137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涵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演艺、网络文化、文化旅游、文化科技服务六个领域、9个方向。4、政策指导。2019年8月,科技部、中宣部、中央网信办、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针对科技对文化建设支撑作用的潜力还没有充分释放,相关部门和地方对文化和科技融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尚需进一步提高,明确提出:找准文化和科技两种思维、缺乏交融的软肋,补齐文化发展缺少核心技术支撑的短板,以体系化思维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打通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最后一公里”,并确定了八项重点任务,即加强文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完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文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广、加强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促进内容生产和传播手段现代化、提升文化装备技术水平、强化文化技术标准研制与推广。5、战略指引。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在工作原则部分明确: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集成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增强文化的传播力、吸引力、感染力;在保障措施部分强调:提升科技支撑水平,将文化数字化共性关键技术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地方科技计划的重点支持范围,在文化数字化建设领域布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鼓励相关部门、地方结合需求布局文化数字化科技创新平台,发挥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引领作用,推动文化数字化装备的规模化生产和应用。全面梳理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中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政策举措及体系,可以清晰地勾画出文化和科技融合的脉络或路径:文化装备制造是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切入点,文化和科技的融合度,由文化机构的技术装备水平度量;文化数字化是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方向,从建设工程上升为国家战略;人工智能是文化和科技融合的产物,文化提供语料,科技负责训练,保障生成式人工智能沿着正确方向发展。(二)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关于文化数字化,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讲得非常明确,他强调,要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推进文化数字化,让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经济发展增动能增效益、为旅游休闲增内涵增魅力、为城乡社会增正气增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深刻阐述了文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文化和科技融合指明了方向——大力推动文化数字化。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已成为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推进文化数字化发展,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2024年3月,深入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成为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文化数字化技术性、专业性都很强,何以成为国家战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就是要发力供给侧,统筹利用文化领域已建或在建数字化工程和数据库所形成的成果,全面梳理中华文化资源,推动文化资源科学分类和规范标识,将中华民族积淀了五千多年的文化资源,转化为具有文化内涵的数据,使其成为文化创新创造的素材和源泉,聚焦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取具有历史传承价值的中华文化元素符号和标识,丰富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当代表达,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面对迅猛发展的人工智能,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重大意义更加凸显:1、人工智能哺育什么样的人?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训练数据大多源自互联网,其中一部分确实汲取自人类的知识成果,包括自然科学、技术甚至管理科学领域,没有问题,但关键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如果人工智能大模型中缺乏反映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语料,用这样的大模型推理的结果,必将同国家的意识形态产生冲突,长此以往,青少年岂不都成了“香蕉人”,即皮肤是黄的,价值观却是西方化的。这是必须警惕的问题。搞技术的专家认为,来自非中文的文献里也有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内容,他们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价值判断是完全不同的,甚至是相左的。2、后数字时代中华文明何处寻?当下的人工智能,科技已经发力,但文化不能缺席。因为文化机构拥有训练人工智能大模型所必需的语料。我一直认为,人工智能是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产物。文化做两头、科技做中间,所谓两头是前端提供语料、后端负责大模型的优化或对齐,科技负责中间环节的大模型训练。不能再沿用现有的模式,直接面向消费者(To C端)推出产品,相反,先由文化机构(To B)进行优化,再逐步面向消费者,确保人工智能产品能过意识形态关。(三)实现全面彻底的数字化赋能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是实现全面彻底数字化赋能的必由之路。1、汇聚能源。数据是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也是新能源。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首要任务,就是统筹利用文化领域已建或在建数字化工程和数据库所形成的成果,全面梳理中华文化资源,按照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原则,汇集文物、古籍、美术、地方戏曲剧种、民族民间文艺、农耕文明遗址等数据资源,贯通已建或在建文化专题数据库,推动文化资源科学分类和规范标识,按照统一标准关联零散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思想理论、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文化文艺等不同领域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文字、音频、视频等不同形态的文化资源数据,关联文化数据源和文化实体,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2、积蓄能量。这些年,每个文化机构都拥有一定数量的数据,但由于大多数没有标注,许多数据缺乏文化内涵,不能成为真正的生产要素。数据成为文化创新创造的素材,需要进行深加工:一是要对文化数据进行科学分类。分类标准可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化统计框架,将数据划分为六大类别,即文化和自然遗产、表演和节庆活动、视觉艺术和手工艺、书籍和报刊、视听(音像)和交互媒体、设计和创意服务;二是按照专业性的知识图谱进行编目,确定每个数据的方位;三是对文化资源数据的特征进行描述并进行数据标签化;四是为每一个元素级数据分配标识编码。
3、动能转换。关联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汇聚起能源,搭建数字化文化生产线将能源转化为能量,在此基础上实现动能转换——催生文化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有三个,即新型基础设施、新劳动对象和新劳动工具。夯实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是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重要任务,路径是依托现有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广电5G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部署提供标识编码注册登记和解析服务的技术系统,完善结算支付功能,形成国家文化专网以及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省域中心和区域中心,服务文化资源数据的存储、传输、交易和文化数字内容分发。目前,多元主体基于国家文化专网已开发多项服务,包括数据安全、数据确权、数据交易、数据分发、数据加工、数据资源入表、人工智能、算力服务等,文化机构只要接入国家文化专网,就能够完成数字化转型升级。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成为新劳动对象。但需要强调的是,数据可区分为需求侧数据和供给侧数据两类。需求侧数据是在消费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诸如各类平台掌握的数据,这类数据因为涉及个人信息,所以存在确权难等问题。文化大数据属于供给侧数据,来源于文化资源转化或萃取,数据权属很清晰,且不涉及个人隐私。这是其他行业所不具备的优势,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在数字中国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示范价值。人工智能被认为是新劳动工具。人工智能的发展是需要分层的,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都说自己在搞人工智能,但缺乏明确的定位。目前看来,人工智能至少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通用大模型,中美之间在人工智能方面的竞争,主要集中在这个层次。目前,所谓的“百模大战”,科技公司和互联网巨头“各自为政”,投入很大、成本很高,但数据的来源和质量都不过关。建议开发通用大模型实行“举国体制”,政府资金投入不要再撒胡椒面,集中财力解决语料供给问题。第二个层次是行业大模型,每个行业都应根据自身需求开发相应的行业模型,这必须是市场化的。第三个层次是场景应用模型,应由各个机构自行开发。明确三个层次后,人工智能的应用成本将大幅降低,资源分配也将更加合理。哪些应由国家承担,哪些应通过市场化方式筹集,哪些应由机构负担,界定得很清晰。开发通用大模型所需资金纳入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开发行业大模型和场景应用模型需要通用大模型提供接口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费用要低。这样做可以降低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整体成本。如果将蕴含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数据,转化为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训练语料,就可以涵养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基础大模型、行业大模型,在此基础上,文化机构运用专业数据建设自己的场景模型,开发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就可以在人工智能时代掌握主导权、主动权,推动人工智能这一重要领域的产业发展、技术进步与安全保障,做到趋利避害、安全使用。(四)文化新业态文化新业态是文化和科技融合而产生的文化表达新方式或文化表现新形式。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新技术条件下,文化的传统业态,比如图书、报刊、广播、电视、电影,都披上了新业态的盛装,与图书相对应的是电子书,与报刊相对应的是电子报刊,与广播电视相对应的是互联网在线直播,与影视相对应的是视频网站等等。即使古老的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业态,也出现了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等新业态。近年来,以文化体验为主要特征的文化新业态不断涌现,创造出越来越多的文化服务虚拟场所或场景。比如,采用增强现实技术(AR)、虚拟现实技术(VR)等,博物馆让文物动起来创新了展陈方式,出版社让图书立体化增添了阅读乐趣。与文化新业态相对应,文化新产品特别是与互联网相关的文化新产品层出不穷,比如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影视、网络综艺、电子书等数字化文化产品。与这些文化新产品相伴而生的是文化消费新方式,如数字阅读、移动阅读、文化体验等,以及文化传播新渠道,如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书报刊数字化发行等。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数字创意、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产业因此产生。四、文化和旅游
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的组建,带给大众的是“诗和远方”遐想,但带给学界的是概念的混用,文旅产业“满天飞”。我的观点很鲜明:文旅是部门,不是产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统计上是分开的。(一)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统计上并行不悖2018年,就在宣布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之后,国家统计局先后发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见表2)和《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见表3)。文化产业包括9个大类、43个中类和146个小类,旅游产业包括9个大类、27个中类、65个小类。旅游产业分为旅游业和旅游相关产业两大部分,其中,旅游业是指直接为游客提供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服务活动的集合;旅游相关产业是指为游客出行提供旅游辅助服务和政府旅游管理服务等活动的集合。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统计上有交叉或重合,从大类上看,文化产业主要集中在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旅游产业主要集中在旅游游览和旅游娱乐两大类。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经核算,2023年全国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54832亿元,其中,旅游游览增加值2834亿元,占比5.2%;旅游娱乐增加值2473亿元,占比4.5%。旅游游览和旅游娱乐两大类共计增加值5307亿元,占2023年旅游产业增加值的9.7%。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经核算,2023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59464亿元,其中,文化娱乐休闲服务2708亿元,占比4.6%。如果交叉测算,旅游游览和旅游娱乐两大类共计增加值5307亿元,约占2023年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8.9%。从2023年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统计数据看,二者的交叉或重合比重比较低,没有超过10%。再从二者交叉或重合的项目上看,旅游产业统计分类中的旅游游览和旅游娱乐两大类项目,已经在文化产业统计分类的景区游览服务、娱乐服务和休闲观光游览服务等中类中得以体现(见表4)。此外,从2023年旅游产业增加值的构成看,大头是旅游购物(18644亿元、占比34.0%)、旅游出行(12634亿元、占比23.0%)和旅游餐饮(8379亿元、占比15.3%),三项相加39657亿元、占比72.3%。也就是说,旅游产业统计范围包括了大量非文化的内容,比如为游客提供出行、住宿、餐饮、购物等,如果将两项统计合并,启用“文旅产业”范畴,势必会冲淡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和文化属性。这或许是国家统计局自2018年以来始终坚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统计上并行的根本原因。(二)数字化是文化和旅游融合的桥梁文化和旅游“合”而未“融”,原因之一是文化产业尚未创造生产出适合旅游的文化体验产品。
这跟当下文化产业开发表层化、市场营销概念化有很大关系。文化资源大都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保管和收藏,文化资源数据向社会释放数量较少,文化企业创造生产急需的文化资源数据无从获取,使得文化企业特别是民营文化企业很难触及到文化的本源,只能在文化的外围或表层打转。“文创”“文旅”“数字藏品”等新概念层出不穷,真正体现文化自信、发挥国民教育功能的文化体验产品占比并不高。深入挖掘像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保管和收藏文化资源的构成,有个特点很明显,即这些文化资源同地域文化密切相关,是地域文化的物化或载体。地域文化应该成为数据采集、加工、挖掘与数据服务的一个维度。只要有中华民族先民生活的地方,都有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从中可以挖掘有价值的内涵与内容。比如,河北有“燕赵文化”,山西有“三晋文化”,山东有“齐鲁文化”,河南有“中州文化”,重庆、四川有“巴蜀文化”,江苏、浙江有“吴越文化”,湖北有“荆楚文化”,湖南有“湖湘文化”,福建有“八闽文化”,广东有“岭南文化”等等。地域文化内容丰富,挖掘得还远远不够。以“燕赵文化”为例,根据中华古典数字工程记载,燕赵有14位君主,言论作品有40000字,涉及到28种典籍,最著名的就是《战国策》。同燕赵有关的成语大概是100条,还有《史记》直书“燕赵世家”的部分约3万字,内容非常丰富。燕赵有关的100条成语,每一条都可以再创造生产出形式多样的文化体验产品。文化体验不仅要有内涵,也要有吸引力,要营造身临其境的“现场感”。目前,虚拟现实(VR,Virtual realization)、增强现实(AR,Augmented Reality)等技术已经成熟,这些技术通过360度全视角的呈现,营造出更为真实的“现场感”。全景场景是360度的再现场景,能够连续、完整的表达出实景物理环境,从而还原了人体对于实景的真实感受,也增加了体验者所感知的“现场感”。此外,在旅游景区搭建数字化文化体验的线下场景,不能走主题公园的老路,因为主题公园的内容往往一成不变,应当是类电影院模式,即文化体验的内容经常可更换,有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以及无数条数字化文化生产线的支撑,可以为文化体验不断更换内容提供保障,提供菜单式文化服务也是完全可能的。五、文化和教育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到的数字化只有两次,即教育数字化和文化数字化。文化和教育历来密不可分,我们接触最早的政府部门,应该就是文教局。(一)中华文化数据库是教育数字化的宝库我国是文明古国,也是文化资源大国。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已组织开展多次全国性文化资源普查,形成了海量的文化资源数据:——2012年至2016年,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全国共登录珍贵文物3,856,268件,其中一级文物218,911件,二级文物551,192件,三级文物3,086,165件。登录文物照片5000万张,数据总量超过140TB。[5]——2015年至2017年,文化和旅游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普查出348个戏曲剧种,组织编写《中国戏曲剧种全集》,共计350册。组织建设民族音乐数据库,已收集音频资料10万余段、视频资料3000余条、乐谱2万余册、书籍7000余本、论文3万余篇,内容涉及民族音乐领域代表性乐曲、乐谱、乐团、乐人、乐事和民族音乐理论研究的学术成果。[6]——2013年至2016年,原文化部开展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藏品涵盖绘画、书法篆刻、雕塑、工艺美术、设计艺术、民间美术等各种类型的美术作品,藏品实际数量592663件,藏品图片820288幅,数据总量6.9TB。[7]除上述全国性文化资源普查数据,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拥有媒资库,文化馆、档案馆、出版社、电影制片厂、文艺院团等文化机构也都有自己的数据库,每个媒资库或数据库都很有特点、弥足珍贵,诸如中国民族民间文艺基础资源数据库、中华老唱片数字资源库、国家舞台艺术音像库、中国生物志库、中国地方历史文献数据库、延安时期文献档案数据库、海外藏中国民俗文化珍稀文献库石刻木版数据库以及红色经典影像、珍贵历史影像、优秀科普影像等媒资库数据,美不胜收。2021年7月,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建设教育专网”的要求。通过教育专网对接国家文化专网,把适合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文化数字内容,源源不断的呈现于文化体验馆,让青少年零距离分享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二)数字化贯通文化和教育教育本身是对成熟的思想文化的一种选编,文化数字化成果可以支持教育数字化。大家对《清明上河图》并不陌生,这幅传世之作已被数字化,并做成了两种文化产品:一种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展出,是“动”起来的,一幅动感长卷,令参观者叹为观止;另一种是故宫制作的,叫作触摸式的,是会“说话”的,即经过高清晰扫描,由名家撰写对白、名演员配音,触摸这幅画的任何一个场景都会发出声音,再现张择端所描述的繁华景象。如果在历史课上,教师讲到《清明上河图》时,让学生亲手触摸故宫制作的会“说话”的《清明上河图》,比单纯看课本上的《清明上河图》局部图,教学效果会更好。地球的公转和自转是地理课必讲的内容,但许多人说毕业这么多年了,即使是受过理工科的高等教育,也对公转和自转的概念很模糊。如果把北京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的相关纪录片,从胶片转成数字的,将教室改造成沉浸式的,让学生置身于宇宙之中去体验地球的公转和自转,对于启迪青少年的立体思维是大有裨益的。这些年,中央提出红色文化进校园、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以及戏曲进校园。可以比照过去搞电教馆的模式,把电教馆改造成为沉浸式、互动型的文化体验馆。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团体标准中,专门有一个标准叫《文化体验馆技术要求 第1部分:沉浸式教室》,明确沉浸式教室是将高分辨率影像投射技术、计算机图形技术、画面曲面矫正融合技术、临境声场技术以及摄像机轨迹反求技术等现代影像、声学传播技术有机结合在一起,通过人机识别交互方式,将平面化、文字化的学习内容动态立体图像化,为受教育者提供传统教材无法实现的音视频覆盖沉浸式学习氛围,提升受教育者获取知识主动性,提升记忆知识形象化的教学场所。
[1]文化行政分业不可避免地造成行业之间的隔阂甚至是行业壁垒,文化企业难以实现混业经营,生存和发展的业态空间狭窄,做出版的不能做广电产业,搞演艺的不能做出版业务,不管是国有文化企业,还是民营文化企业,投入多产出少、高投入低产出制约其做大做强。[2]2019年6月,受国务院委托,文化和旅游部原部长雒树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指出,文化产业同公益性文化事业相对应,是指以文化为核心内容而进行的创作、生产、传播、展示文化产品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活动,涵盖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领域,涉及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电影局)、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等职能部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内容上有交叉,在工作上有融合,但不完全重叠,目前在统计上也是分开的。[3]高书生,《文化再生产论》,人民日报2011-8-25[4]长期以来,宣传文化系统只有设备概念,缺乏文化装备意识,《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第一次明确要发展文化装备制造业。文化和科技要融合,文化装备制造是最佳的切入点。每一次科技进步,都会带来文化业态的更新换代。文化再生产要跟上科技变革的步伐,在工艺、流程、材料等方面都需要革新,也需要更新技术和设备。所以说,科技对文化的影响及渗透,是借助于文化装备这个环节实现的,文化和科技的融合度必然通过文化单位的技术装备水平体现出来,文化装备制造决定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含量,也是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力量。目前文化装备制造对文化产业的支撑作用还不够大,急需把发展文化装备制造业作为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的主要途径。大力发展文化装备制造业,特别是逐步实现文化装备的国产化,对于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作用是非常突出的。[5]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文物局,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国家文物局网站,2017-04-07[6]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61号(文化宣传类125号)提案答复的函,文化和旅游部网站,2020年9月24日
[7]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工作简报(第六十一期),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网站,2018-12-27 加入私密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