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原告李海鹰与被告湖南电视台、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
原告李海鹰诉称,其系知名作曲家,创作过包括《弯弯的月亮》、《七子之歌》、《走四方》等知名歌曲在内的多首作品。其发现2017年2月18日湖南电视台《歌手》栏目播出嘉宾赵雷演唱的《月亮粑粑》中,擅自使用了《弯弯的月亮》作品,且修改了词曲,其认为湖南电视台的上述行为是侵害了其对依法对《弯弯的月亮》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等著作权,且认为爱奇艺网和芒果网作为《歌手》栏目的首播平台,扩大了侵权结果的范围,故二者的运营者应与湖南电视台构成共同侵权。故其将湖南电视台、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诉讼费用共计5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继迪玛希演唱《歌剧2》被维塔斯发出侵权警告、张杰翻唱《默》被高晓松指出未经授权后,湖南卫视《歌手》节目再一次未经授权使用他人音乐作品。词曲作者李海鹰连续发文指责湖南卫视《歌手》节目侵权。李海鹰称:“《月亮粑粑》@赵雷Z 演绎的很出色,这首歌曲里大段使用了我创作的《弯弯的月亮》,但很遗憾,节目制作方、演唱者没有与我进行任何形式的沟通。@歌手2017 @芒果TV 你们应该很好的重视音乐的版权问题,这是音乐的根本,音乐人的根本。”
赵雷演出时屏幕上显示词作者、曲作者为钟志刚,编曲为梁翘柏、喜子,并没有出现李海鹰的名字。
这次翻唱涉嫌侵权的情况与之前演唱《Opera 2》、《默》等整首作品不同,赵雷将长度约30秒的《弯弯的月亮》中的旋律插入了歌曲《月亮粑粑》中,是两首歌曲的拼接。
新闻来源:海淀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