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科技进步的不断推动,中国在加强国家安全和全球技术竞争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应对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中国不断完善和修订相关的出口管制制度,系统整合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所附出口管制清单,形成了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称“《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国务院令第792号,以下称“《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配套,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文通过对《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修订要点进行解读,分析其对中国国家安全、国际贸易和技术竞争的影响。
根据《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二条,“两用物项”指的是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特别是可以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和服务,包括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两用物项的特性决定了其在全球贸易中对国家安全、军事发展甚至地区稳定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国际间对这些物项的流动实行管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敏感技术的扩散,避免某些技术或装备被用于不当目的,尤其是军事、核技术等高风险领域。
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之前,中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有关规定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等出口管制行政法规中,关于受管控物项的定义也主要参考商务部与海关总署定期联合发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的相关规定。在2024年12月1日后,除对监控化学品的出口管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所附《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第一部分所列物项和技术的出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外,其余涉及两用物项管控的行政法规均将被废止,将通过《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和《两用物出口管制清单》进行配套管控。
中国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法规和政策的不断完善,有利于保障中国的国家安全、维护国际和平以及参与全球治理。中国作为全球贸易的重要成员国,通过完善出口管制体系,不仅是出于遵循包括《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在内的国际非扩散条约的目的,也为了应对竞争日益激烈、技术迅猛发展的国际环境,确保敏感技术和装备不泄露给潜在的对手或敌对势力,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其制定的背景、依据和目的,明确编码规则,对重要的技术说明作出解释,第二部分结合管制编码,明确了具体管制物项。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编码规则修订
相比此前有关颁布的两用物项清单和目录,《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字母与数字结合的物项编码规则,所有受管控物项均采用五位数编码,第 1 位代表行业领域,用阿拉伯数字 0-9 表示;第 2 位代表物项类型,用大写英文字母 A-E 表示;第 3 位代表管控原因,用阿拉伯数字 0-9 表示;第 4 位和第 5 位共同用于物项排序,用阿拉伯数字 0-9表示。
(二)新增管控物项和技术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新的技术和产品存在被用于军事目的的可能性,故《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将信息技术、通信技术、人工智能以及量子计算等多个领域的物项纳入管制范围,包括:
1.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技术:
加强了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别是深度学习、机器学习算法的管控。
2. 量子技术:
量子计算、量子通信等新兴领域的物项,旨在避免这些技术被用于加密破解和信息窃取等可能对国家安全产生威胁的领域。
3. 半导体技术:
半导体技术,尤其是高端芯片的制造设备和相关技术,成为《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中的管制重点。
(三)加强对跨境数据流动的管控
鉴于数据流动已成为信息化时代全球化的关键一环,《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对涉及跨境数据流动和网络安全的物项,特别是云计算、大数据分析、加密算法等技术进行了强化管控,防止敏感数据在全球范围内流动,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
(一)企业应根据所处行业重点关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要求
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中,“专用材料和相关设备、化学制品、微生物及毒素”类别几乎占全部受管控物项数量的一半;第3类“电子”、第4类“计算机”以及第5类“电信和信息安全”相关物项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中的描述最为详尽。前述物项类别一方面反映了中国以及全球目前科学技术发展的重点领域及重要趋势,另一方面因其广泛的实践运用场景和发展潜力,将成为未来中国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重点领域。
处于人工智能与自动化技术、量子技术、半导体技术领域的企业,包括芯片设计、量子计算、网络安全等行业,应当重点关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中所列物项及有关说明,结合《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规定,做好物项出口的有关合规工作。
(二)完善企业出口管制合规管理体系
即将生效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涵盖了广泛的技术和产品类别,尤其对电子、计算机以及电信和信息安全相关物项进行了极为详尽的描述,表明未来的中国的出口管制将不仅仅停留在传统的材料、化学品和生物制品层面,而是逐步转向对高科技行业的重点监管。根据《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在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件时,应当在如实填写两用物项出口申请表的同时,提交包括两用物项的技术说明或检测报告、两用物项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的证明文件在内的多项材料;企业建立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内部合规制度且运行良好,具有相关两用物项出口记录和相对固定的出口渠道及最终用户的,可以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用许可。由此可见,《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这一配套管控体系的构建,其最终目的在于引导企业建立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内部合规制度,确保两用物项流向符合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要求,以实现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际和平,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发展目的。基于此,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内部合规体系,引入专业出口管制人才及团队,参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对产品进行技术审查,以符合国家对两用物项出口的监管要求。
随着科技进步和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中国应对国内外安全形势的整体战略也在不断调整。《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出台,反映了中国在全球安全、技术创新及国际合作中的战略调整,是中国在全球技术竞争中不断强化自身技术保护与安全防线的体现。对于中国涉及两用物项出口的企业来说,理解和遵守国家这些新的管控要求,既是完善企业合规的需求,也是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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