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发布的《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报道。《意见》规定,中小学和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对于已经设置的,需要逐步退出。寄宿制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征求家委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经学校领导班子等集体讨论决定是否设置。该《意见》将于2025年1月1日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
《意见》明确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应设置校园商超,旨在保护学生的消费权益和学校的教育环境。
关键观点2: 已设置的校园商超需逐步退出
对于已经设置的校园商超,需要按照相关规定逐步退出,以确保平稳过渡。
关键观点3: 寄宿制学校可经集体讨论决定是否设置校园商超
对于寄宿制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经过家委会、学生代表和学校领导等多方集体讨论后决定是否设置校园商超。
关键观点4: 《意见》将于2025年1月1日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该《意见》将于指定时间实施,并在三年内有效,以确保校园商超的规范管理和实施效果。
正文
12月17日,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发布《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征求家委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经学校领导班子、校代会或教代会等方式集体讨论后决定。《意见》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